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1-14 14:55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相关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废止《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临沧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7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71号)、《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食药监发〔2008〕29号),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为2019年以前制定,已无以部门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有序推进执法证件申领和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换发执法证4批次(38人)。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临沧市散装白酒标识标注规范(试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法律责任,对制定与市场监管有关的公共服务、监管执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对单位内部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三重一大”事项认真遵循依法、集体决策原则,杜绝“一言堂”和“一支笔”决策现象。二是强化法治监督审查。对出台市场监管和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强化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民主、科学、合理,局法制机构依法审核并出具《案件/法制审核意见书》5份。三是法律顾问建设情况。年内,我局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我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共31份,提供法律培训服务1次、案件代理服务1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涉企法治环境。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投诉举报件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复盘,2021年案件回头看共自查自评行政处罚案件339件,2022年自查自评387件,2023年评查行政执法案件26件,年内报送至市司法局参加集中评查的10件卷宗评查结果均为优秀,未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未发现因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引发矛盾纠纷等情形。二是聚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成立临沧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持续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7件。三是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强化信息数据共享互联,运用好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及社会共治平台。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检查对象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入库检查对象31.2万户,入库执法人员6016名,编制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312项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87项,完成归集公示涉企信息671.1万条。持续更新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1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2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3635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836户。强化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实施,全市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在登记环节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累计1525人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承诺制度,完成3141户企业、26267户个体工商户和6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修复信用、移出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72户。四是创新协调沟通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字〔2023〕62号),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驻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合作室于2022年2月28日揭牌,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药品案件46件,出具假劣药品认定意见46份,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我局与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建立联合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反走私综合治理能力。五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发《吸油烟机检查指引》等28个监管执法指引,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等8个标准化检查表单开展监管工作。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特别是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年内,被行政诉讼1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的起诉”;被行政复议2件(1件经和解调解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件被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二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和关注,办理消费者投诉16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62万元,处理举报609件,罚没收入1.7万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集中销毁不合格商品7.5吨,价值240多万元。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逐月开列学习清单等形式学法,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5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0余次,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党组会等进行研究部署,迎接两轮督导并按反馈要求组织整改,已编发短视频、宣传文章等普法宣传信息100余篇(条)。采取网上观看的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上报、发布典型案例,已发布典型案例13期38条,发布以案释法5期。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不够深,细化落实有差距,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监管业务科室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不够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够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执法文书说理性不强、卷宗归档不够规范。

(二)原因分析。一是人少事多突出。市场监管工作监管领域宽、专业技术性强、安全风险责任大,监管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监管执法业务能力不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与新形势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市场监管服务与监管能力不平衡的矛盾日趋明显,亟待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部门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本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建设,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等,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营造依法治理、崇德向善、文明守法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统筹领导,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法规宣贯和责任落实。制发《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局《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并公布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治局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依法行政贯彻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日常和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迎接督查督导工作。精心组织,全面做好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等督查督导工作,查缺补漏,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认真撰写并按要求提交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工作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以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关。

二是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稽查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法治监管”,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遵循,推动惠企政策出台和兑现,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倍增和健康发展。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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