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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 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 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 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 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66,14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3,087.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23,057.00元。
与上年7,375,907.14元对比,减少4,609,763.01元,减62.5%,其中:基本支出2,243,087.13元,与上年2,450,673.54元对比,减少207,586.41元,减8.4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5年县级财政承担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及大病保险不再纳入自有资金预算,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523,057.00元,与上年4,925,233.60元对比,减少4,402,176.60元,减89.3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4年纳入年初预算数的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预估资金,按照相关规定,2025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不再纳入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数,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3,087.13元,其中:本年收入2,543,087.1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3,087.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与上年2,518,673.54元对比,增加24,413.59元,增0.97%,其中:基本支出2,243,087.13元,与上年2,218,673.54元对比,增加24,413.59元,增1.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300,000.00元对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6,144.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3,087.13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23,05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087.13元,与上年2,450,673.54元对比,减少207,586.41元,减8.4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5年县级财政承担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及大病保险不再纳入自有资金预算,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523,05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0元,单位资金223,057.00元),与上年4,925,233.60元对比,减少4,402,176.60元,减89.3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4年纳入年初预算数的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预估资金,按照相关规定,2025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不再纳入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数,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222.88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5,222.88元。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6,880.8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342.08元。
2. 210卫生健康支出144,284.22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284.22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827.3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624.4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004.1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28.28元。
3. 211节能环保支出1,951,767.75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651,767.75元;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651,767.75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
4. 221住房保障支出171,812.28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71,812.2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1,812.28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3,087.13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087.13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1. 工资福利支出2,043,191.57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191.5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515,736.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61,228.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254,508.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453,132.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360,372.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92,760.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34,8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09.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409,7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52.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342.08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42.08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451.8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48,827.34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43,624.46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004.14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4.14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52.27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2.27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71,812.28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12.28元,项目支出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434,814.7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14.76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03,1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0.00元,项目支出71,257.00元)。
水费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电费1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400.00元)。
离退休办公经费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4,000.00元)。
差旅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工会经费10,31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4.72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2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0,736.04元(其中:基本支出7,736.04元,项目支出3,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5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00元,项目支出6,000.00元)。
维修(护)费41,7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1,743.00元)。
专用材料费11,9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955.00元)。
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00.00元)。
专用设备购置23,0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3,045.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80.8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80.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65,080.8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80.8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合计56,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6,000.00元、较上年81,000.00元减少25,000.00元,下降30.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的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1,000.00元,较上年40,000.00元减少29,000.00元,下降7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00元,较上年41,000.00元增加4,000.00元,增长9.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较上年41,000.00元增加4,000.00元,增长9.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但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出现故障多,维修费逐年递增,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预算项目经费523,057.00元,共4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0,0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0199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3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要求,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积极跟进各项工作整改任务进展,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督促落实全县污染防治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 2110199危化品应急预案编制经费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二)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53,857.00元,主要用于:
211029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经费53,857.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21103污染防治2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301机动车遥感监测经费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力争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四)21111污染减排369,2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1101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2.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3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对全县辖区各项生态环境工作核实调查和排查;受理查处全县生态环境信访事件,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技术交流以及队伍的能力建设,开展省、市级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3. 2111102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4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对全县辖区各项生态环境工作核实调查和排查;受理查处全县生态环境信访事件,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技术交流以及队伍的能力建设,开展省、市级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
4. 2111102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经费9,2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为实施开展全县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矛盾问题隐患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814.76元,与上年134,246.92元对比,增加567.84元,增0.4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所以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计提基数较上年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9,456,603.51元,其中,流动资产510,095.46元,固定资产原值11,094,429.1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47,922.08元,固定资产净值8,946,50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9,688,739.69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136.18元,减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和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等项目资金。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9,299.96元,减42.6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和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等项目资金。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017,615.93元,增82.57%,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232,886.74元,增89.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已将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在建工程4,085,723.96元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减少4,085,723.96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已将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在建工程4,085,723.96元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增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将土地使用权纳入无形资产管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5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 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2. 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3. 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4. 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5. 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