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thjj/2025-00059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1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900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6号)、《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统一行使耿马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耿马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打好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3、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环评准入制度。我县对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实行安全环保准入。二是做实排污许可证核发。认真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查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三是抓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抽查任务及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的要求根据永德排污企业清单和环保相关法律要求,把排污企业列入随机抽查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五是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4.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工作。我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防止污染反弹。

5.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省委巡视组向临沧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涉及我县的整改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做好相关防控处置工作。四是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五是加强环境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82,720.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3,562.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收入589,158.5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722.29元 ,增长0.12%,主要原因:本年度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基本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93,562.00元,其中:本年收入4,193,56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93,56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063.75元 ,增长6.58% ,主要原因:本年度调整薪资、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基本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82,720.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93,5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93,562.00元,与上年对比259,063.75元 ,增长6.58% ,主要原因:本年度调整薪资、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基本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89,158.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341.46 元,减少22.17%,主要原因:本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接近完工,项目资金已在上年度列支,故本年度较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658.4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192.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3,665.68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382.16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2,141.0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13.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缴费。

7、2110101行政运行2,934,936.34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日常经费运转。

8、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

9、2210201住房公积金312,572.6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97.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9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合计53,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3,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 元,增长23.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135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由于执法力度增大,公务用车老化严重,故同比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预算项目经费300,0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完成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现场检查,重点监控企业、重点减排项目、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日常环境执法监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常规性监测工作,对大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监测,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803.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0.10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增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资产总额3,664,682.85元,其中:流动资产1,870,933.23元,固定资产1,793,74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617.04 元,减少9.16%,减少原因:本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接近完工,项目资金支出较多,流动资产减少;正常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较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073.79 元、在建工程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5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2.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因此无相关数据。

5.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因此无相关数据。

6.2025年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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