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临沧市群众投诉举报情况通报(二十二)

发布日期: 2024-06-05 20:54 信息来源: 临沧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浏览次数:

截至2024年6月5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临沧市群众信访举报件51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临沧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收到的交办件转由涉及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临沧市群众投诉举报件情况向社会公布。交办投诉举报件具体情况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cang.gov.cn/)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公开(截至2024年6月5日)

临沧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4年6月5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

受理情况公开

截至2024年65日)

县(区)

类型

交办情况

污染类型

移交件数

大气

土壤

生态

噪音

其他污染

临翔区

24

2

11

4

8

12


9

3

3

1

2

1


凤庆县

4

1

1


2



永德县

3




2

1


镇康县








耿马县

3




3



沧源县

6

1

2


5

1


双江县

3

1



2



51

8

16

5

24

15

0

备注:1.因同一转办问题涉及不同县(区),移交件数大于合计数。

2.部分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多个环境污染类型,故污染类型合计数大于移交件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