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j22/2023-00029
发布机构: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0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临沧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追加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给予永德县倾斜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公示

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春兰、李向军、梅玉松等永德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追加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给予永德县倾斜的建议》(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建议答复公示如下:

一、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面

(一)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情况。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4月1日印发《关于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1〕228号),预下达临沧市新一轮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模56715亩,市局随即对用地指标进行了分解,分县区下达。考虑到永德县作为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一体化规划的特殊地位,承担着沿边城镇带建设的地位作用,为提升沿边地区辐射能力,加快形成“做强滇中、搞活沿边、多点支撑、联动廊带”的发展布局,随着沿边城镇带规划的批复,为保障沿边城镇带一体化建设,并持续推进坚果产业园区建设、永康物流园等“十四五”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预下达永德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85亩。

(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目前,各县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切实保障“十四五”期间项目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报批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项目,主要采取县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承诺的方式组织。截至目前,永德县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独立选址、批次用地共预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2.417亩,同比预下达指标还有3392.583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余。

(三)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情况。2022年3月全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根据划定规则要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且不得超过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0%,为切实支持各县划好城镇开发边界,经研究,4月6日市“三线”划定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将各县区因为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建设用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处置不到位的“三挂钩”指标释放下达各县区,追加后永德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3585亩提高至3900亩。截至目前,永德县尚结余3707.583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使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汇报请示力度,争取省级正式分配临沧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较预下达有适当增加,届时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省级最终下达情况,合理分配永德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力支持以孟定为核心的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建设和沧源耿马镇康永德沿边城镇带一体化规划建设。

二是积极科学指导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土地资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