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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7-20 11:15: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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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复〔2021〕26号


尊敬的熊丽珍、谢丕提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县级“两污”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第26号)交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针对提出的建议,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沧市“两污”治理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垃圾处理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截至“十三五”末,临沧市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座,垃圾处理能力1137吨/日,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1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837吨,实际填埋量778吨/日;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实际处理70吨/日。并配建了一批垃圾中转站及覆盖全市乡镇镇区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前需求。但随着我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人口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呈现增长态势,加之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我市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方面的短板逐步暴露,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迫在眉睫。

(二)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截至“十三五”末,

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管网896.66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9.55万吨,实际处理约8.75万吨/日,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前需求。而随着城市不断扩容,人口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量进一步增大,部分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运行压力增大,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不到位,造成大量雨水混入污水管道,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压力十分巨大,亟待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两污”设施建设情况

(一)认真谋划垃圾治理项目。围绕临沧三个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市住建局把实施临沧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工程作为全市住建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实施“十大工程”之一予以重点推动。“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垃圾收转运设施、乡镇农村垃圾收转运设施等方面54个项目建设,进一步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2021年4月,全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列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1个,计划向上申请专债资金1亿元。同时,列入2021年上报省发改委临沧市住建系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清单9个,计划申请预算内资金3.8666亿元。目前,正推动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耿马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实施,力争年底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二)认真谋划污水治理项目。结合各县(区)污水收集处理现状,积极谋划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污泥处理等项目51个,随着项目的逐步推进实施,将有效解决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2021年4月,全市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列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11个,计划向上申请专债资金5.4105亿元。同时,列入2021年上报省发改委临沧市住建系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清单26个,计划申请预算内资金6.66亿元。目前,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含临翔区、镇康县扩建项目)已启动实施,计划于2021年底投入运行,临翔区、凤庆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正在加紧实施,临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沧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2021年,全市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8公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县级“两污”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四五”期间“两污”设施建设的需求相吻合,从目前来看,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与地方财政状况的矛盾仍较为突出,在下步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加大向省级部门请示汇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支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项目建设:

(一)抓实前期工作。紧盯国家政策支持导向,准确把握国家、省级政策和总体布局,筛选优质项目,运用“提前1到2个周期启动项目前期”的操作思维,指导各县(区)完善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筹资方案等工作,扎实推进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开展,提升项目申报竞争力。

(二)积极申报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包装,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明确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中包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生态环保项目的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做好“两污”项目包装,充分突出项目优势,打牢申报基础。

(三)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研究分析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工期等因素,指导各县(区)灵活采取EPC、政府企业股权合作、PPP等方式,积极引入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同时,大力争取项目资金,重点从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3个方面着力申报上级资金支持,助推项目落地。

尊敬的熊丽珍、谢丕提代表,感谢你们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的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联系人:周 卿 联系电话:191****6558)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的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议编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要求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0883-2123890)、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