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ncj/2022-00095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临农函〔202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7-29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第5107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农函〔2022〕28号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第5107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文化史和学习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张学起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107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在优化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三权”分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着力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不断强化对承包农户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按照中央、省级部署要求,临沧市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共确认农村承包地面积1089.43万亩(第一次数据汇交面积),颁发经营权证书48万余本。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以来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为保持农户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落实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我市先后出台了《临沧市贯彻<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21]19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与服务,培育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主体为纽带,积极发展农业主导产业适度经营规模。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48.97万亩,2021年流转面积比2019年增加了28356亩,近三年来,年均以1万亩的流转速度增长。共涉及农户数84010户,签订流转合同80562份,2021年比两年流转农户数有所增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入农户经营面积15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经营面积1万亩,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面积1.5万亩,流转入农业企业经营面积22.97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面积8.4万亩。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775家,涵盖了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技术信息、服务业等农村各个产业。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86个、市级示范社180个,县级示范社190个。全市累计创建(录入)家庭农场3556家,累计创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241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4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42家。

三、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着力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形式由单环节的服务向多环节、全流程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引领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数量84个,其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76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4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数量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从业人员1110人,服务营业收入7010.61万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73037亩次。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指导和调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做到“矛盾化解不出村、案件调处不出乡、纠纷仲裁不出县”,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市8县(区)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用仲裁员157人,同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和对仲裁员的规范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仲裁能力水平,市县(区)每年开展仲裁员培训,培训仲裁员300余人次。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当年累计受理纠纷887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466件,土地流转纠纷296件,其他纠纷125件。累计调处843件,其中调解纠纷数821件,调处率95%,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下一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深化农村承包地改革,释放改革活力。重点抓好:

一是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重点是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权利,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确保集体权利不被虚置。稳定农户承包权,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好承包户对集体所有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田基础设施,促进农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稳妥推进“长久不变”政策落实落地,开展二轮到期延包试点。按照省级的部署,严格依照政策要求,坚持“两不变,一稳定”,坚持延包原则,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社会和谐。边试点、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指导各县(区)稳步展开二轮到期延包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要求,指导各县(区)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以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半托管、联耕联种等方式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最后,真诚的感谢你们对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土地承包工作健康、稳步的发展。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尧,214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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