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wj111/2023-0007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19

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政协2022年度提案双向民主评议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水务局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交由市水务局主办提案3件,不立案提案材料2件。其中:灌区工程建设类1件、砂石资源保护管理类1件、库区水环境治理类1件、水库工程建设类1件、提升水资源开发力度类1件。3件提案、2件不立案材料均以市水务局正式文件函复委员,并已全部办结,面商率、办复率均为100%。从提案领衔人及政协委员书面反馈、电话反馈、网上反馈的意见建议看,委员们对办理落实情况均为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办理好政协提案,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深化改革、推进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办事的一个重要抓手。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省两会和市两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力争把提案中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始终确保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力求实效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政协提案,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2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听取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对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局办公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不断压紧压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

(二)严格办理程序。市水务局认真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印发中国人民政协临沧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不立案提案材料办理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办临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抓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按照“五定要求”抓落实。2022年4月29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提案交办工作专题会议,局相关分管领导,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要认真按照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把办理成果转化为推进水利工作的成效,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力求通过办理好每一件提案,进一步提高水利综合服务能力。会议研究下发了《临沧市水务局关于交办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临水办字〔2022〕123号),明确了具体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责任分解表、交办表,提出办理进度安排及目标要求,并安排业务骨干负责办理工作。二是坚持全过程沟通协商原则抓落实。市水务局严格遵守“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切实把协商作为必要环节和必经程序,与委员保持全过程沟通协商,坚持做到办前协商了解意图诉求、办中协商探讨对策措施、办后协商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进度、回访交流。同时,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逐件填报提案办理工作清单,切实强化档案管理。三是深入调研抓落实。2022年以来,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提案办理相关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砂石资源整治等重点工作督促指导、专题调研,并结合提案承办工作任务,积极与政协委员协商研讨,与基层干部群众沟通交流,积极寻求有效解决办法,全力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提案办理成效。在市政协的精心帮助指导下,通过努力工作,市水务局圆满完成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交办的提案办理及答复工作。

1.岳世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耿马灌区工程相关困难问题的提案》(第51080号)

接到提案后,市水务局通过发协办函、电话联系、实地沟通等方式同有关部门协调对接,指导灌区建设单位推进解决灌区有关问题。一是针对耿马灌区工程土地占用手续报批问题,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协调,根据目前“三线”划定工作推进情况,指导耿马灌区工程将用地按两类进行分期报批,对涉及占用公开版生态红线的用地,待国家正式批准“三线”成果后,再进行用地报批,其余地块加快按程序报批,合理有序推进用地手续办理进度。二是针对耿马灌区工程涉及林地手续报批的问题,积极与林业和草原局对接协调,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督促耿马灌区按照使用林地手续审批有关规定加快报件编制和上报。三是针对耿马灌区工程施工用电搭接的问题,积极与临沧供电局进行对接协调解决,加快供电方案的报批。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耿马灌区有关要素保障的报批工作得到了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7月27日及8月10日,通过电话面商方式,与岳世明委员进行了面商,重点向委员汇报了耿马灌区工程土地报批手续、林地报批手续、用电搭接三个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及推进情况。8月11日以正式文件《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第51080号提案答复的函》(临政水函〔2022〕47号)答复了岳世明委员,委员对市水务局面商及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此件提案办复类型为A类,公开。

2.何国伟、李海、木林松委员提出的《关于出台临沧市砂石资源管理办法的建议》(第51081号)

接到提案后,5月12日、7月12日,通过电话面商方式,与何国伟、李海、木林松委员进行了面商,重点向委员汇报了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并征询委员意见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砂石资源管理工作,2018年1月颁布实施的《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设立专章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2018年5月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府办明电〔2018〕7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澜沧江、怒江、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3年)的批复》(临政复〔2021〕36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81号)等制度和政策,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水务、自然资源、税务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无序、过度开采现象得以根本扭转,河道采砂企业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合理开发、依法有序的河砂市场正逐步形成。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砂石料行业税收成为继烟草、电力、建筑、房地产、水泥之后临沧市的第六大重点税源,2021年全市入库砂石税费达30026万元,较2018年增收25464万元、增长6.58倍,再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守得住“绿水青山”,看得见“金山银山”,抒写了“两山”理论生动实践。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力督促市砂石资源整治办公室按照“市级统筹、县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砂石资源管理制度,加大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深化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市砂石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7月14日,以正式文件《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第51081号提案答复的函》(临政水函〔2022〕40号)答复了委员,委员对市水务局面商及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此件提案办复类型为A类,公开。

3.陈斌、王章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打捞工作的提案》(第51082号)

接到提案后,及时同陈斌、王章平两位委员电话取得了联系,就糯扎渡水电站开发利用情况及加强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水环境治理,对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澜沧江(临沧段)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沟通交流。重点向委员汇报了澜沧江(临沧段)保护治理工作。市政府审批印发了《临沧市2022年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临沧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临沧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将糯扎渡库区环境污染防治列入了澜沧江(临沧段)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级河湖长示范引领,统筹爱国卫生运动等,开展江河库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整治,推动“河长清河”行动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认真贯彻2022年度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和总督察、副总督察研究部署的事项。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动态排查整治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敢于向违法违纪问题亮剑,督促有关县(区)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盯紧河湖沿线违法违规建设、围垦河湖、私搭乱建、违法经营等问题,全面加强河湖监管保护合力,确保一江清水流出临沧。8月11日,以正式文件《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第51082号提案答复的函》(临政水函〔2022〕48号)答复了委员,委员对市水务局面商及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此件提案办复类型为A类,公开。

4.王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半坡水库工程建设的提案》(不立案提案材料)

5月13日,电话同王峰等委员进行了面商,重点向委员汇报了半坡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半坡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发改部门审批以来,市水务局积极进行协调,市发改委已于3月23日组织开展了评审,现报告已基本完成修改,待土地预审手续办理后进行批复。7月6日,以正式文件《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王峰委员提案答复的函》(临政水函〔2022〕34号)答复了委员,委员对市水务局面商及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5.陆长德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重点江河湖库水资源利用率的建议》(不立案提案材料)

5月20日,同陆长德等委员现场面商,重点向委员汇报了该建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实施后能够加大我市流域综合开发力度,目前市政府已安排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市水务局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流域开发,同时积极争取水利项目立项和国家资金支持,争取实现社会资本和政府资金共同发力,达到区域整体开发治理的效果。

7月6日,以正式文件《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陆长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临政水函〔2022〕35号)答复了委员,委员对市水务局面商及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市水务局始终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认真抓好落实。综合委员们对市水务局办理的提案质量满意程度,我们对本单位办理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提案质量评价为满意,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水务局提案办理工作与委员们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依然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与市级协办单位工作沟通衔接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协同办理工作合力;二是提案办理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频次不足,有效收集社情民意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政协的监督和帮助指导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提案办理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建设,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注重沟通协商,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进一步加强与提案者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和采纳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分析提案内容,严格规范提案办理协商方法和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水平和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提案办理成果转化。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积极采取提案办理“回头看”做法,切实做到按章办理、按时办理,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全力促进提案办理程序化、规范化、优质化,切实把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临沧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

临沧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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