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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21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9-08-19 10:0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王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关心。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优、做活、做实、做稳普惠金融业务的建议》(提案号第42102号)已交由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办理,为切实做好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市政府金融办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提案办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提案质量。市政府金融办通过调查研究,对照现行政策,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普惠金融业务的基本情况

  普惠金融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脱贫攻坚领域,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重点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发展普惠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普惠金融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截止2018年,临沧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余额 6.83 亿元,比年初增长 0.66亿元,增长10.70%,借用扶贫再贷款法人金融机构9家,实现全市全覆盖;临沧市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网点188个,覆盖全市77个乡镇;布放ATM自主机具900台,每万人拥有ATM机具3.56台;设立惠农支付服务点1403个,实现全市77个乡镇以及890个行政村全覆盖,惠及农村地区约139万人口,实现交易总笔数48.64万笔,交易金额6.84亿元,共完成460个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

  二、做好普惠金融业务的政策措施

  (一)稳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一是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临沧市贯彻落实< 云南省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对银行征信业务的监督管理,不断促进和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着力改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以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推广应用为抓手,以金融机构为切入点,立足核心企业,加强平台应用推广工作。2018年,全市注册用户160户,共促成平台融资累计54笔,帮助辖内企业应收账款融资147.44亿元。二是认真抓好“三信”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以《云南省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为指导,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快信用村(组)创建步伐,积极探索“信用县”创建途径。2018年,为全市21.18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户10.56万户,创建信用村127个,信用乡镇10个;组织涉农金融机构为8.69万户信用农户授信,授信金额57.63亿元,实际用贷农户5.28万户,余额34.27亿元。

  (二)加大移动便民支付推广工作,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一是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率逐年提高,数字支付逐步普及,银行卡人均交易以及网上交易使用量显著增加。2018年,全辖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819.08万户,同比增加113万户,同比增长为16%;人均账户拥有量3.24户,同比提高15.8%。建成9条(个)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实现全市8县(区)全覆盖;全市共发放522.81万张银行卡,居民人均持卡2.07张,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3.88万张和0.21张。二是推进移动支付在便民领域应用。开展提供聚合支付二维码收单活动,为参加辖区各类大型商业活动的个体商户提供聚合支付二维码用于收单结算,提升商户及顾客对移动支付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体验。

  (三)夯实服务基础,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制定下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银办发〔2017〕50号),细化分工,明确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针对临沧市广大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不足,普惠金融发展滞后的现状,认真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惠农服务点打造成为“一站式”综合服务站,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农民金融服务“获得率”。

  (四)聚焦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率,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深度。一是突出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临沧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2018年,临沧市涉农贷款余额277.60亿元;“三权三证”贷款余额11.99 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1.38 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达0.60亿元;“贷免扶补”贷款余额4.28 亿元。二是改进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各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的审核工作,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措施的落实。2018 年,临沧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5.94 亿元,同比增长5.82%,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7.41%。支持金融机构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通过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五)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展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一是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通过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抓紧国家支持民营小微政策窗口,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上级行优化民营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先后推出小微快贷、融E贷、云税贷、蔗农贷、乡村振兴贷等新型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切实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覆盖面。二是发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信贷投放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积极作用,2019年1-5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2.14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为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节约融资成本约470万元。三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的贷款记录限制条件,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2019年1-5月,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1笔0.83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581人创业和就业,创业担保贷款余额8.35亿元。四是落实好定向降准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自2019年5月15 日起,下调凤庆、云县、临翔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三个月分三次调整到位,降准释放4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对“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准备金率。

  (六)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座谈会议安排部署,实时受理企业融资申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推荐融资需求企业,定期收集各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情况报送省民营办备案。自2018年3月1日开展中小微型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以来,截至2019年6月临沧市共推荐贷款需求企业139户13.70亿元,获得贷款支持302笔12.14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金融支持与民生领域需求融合,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紧扣以内联外通的铁路、高速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窗口指导”,加强政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突出对重点项目、薄弱环节和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服务工作。密切跟踪了解规上企业以及小微、涉农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三是灵活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全市信贷资金运行效率,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合理适度增长。

  (二)引导金融部门创新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模式和贷款方式,督促银行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想方设法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给予企业信贷支持,缓解企业债务压力。

  最后,感谢您对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  媛  21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