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卫生健康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爱国卫生运动是卫生健康领域独有的群众性工作机制,成为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条例》的制定将符合我市实际、具有临沧特色的爱国卫生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
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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