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板一体化发展规划
(2024年—2030年)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二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产业发展形势 1
第一节 产业发展现状 1
一、资源情况 1
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
第二节 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 2
一、发展优势 2
二、存在问题 3
第二章 总体思路 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5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5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6
三、合理布局,严格管控 6
四、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6
第三节 发展目标 6
一、总体目标 6
二、分期目标 7
第四节 规划依据 7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8
二、相关规划 8
三、规程规范 8
第五节 规划年限 9
第三章 总体布局 10
第一节 产业需求 10
一、原料需求 10
二、种苗需求 10
三、经营需求 10
第二节 产业布局 11
一、种苗基地 11
二、原料林基地 11
三、林板加工 12
第四章 重点任务 14
第一节 种苗培育 14
第二节 基地建设 15
第三节 加工项目建设 16
一、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16
二、40万立方米高端生态板项目 16
三、220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 16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17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17
第二节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7
一、对土壤的影响 17
二、对水环境的影响 17
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8
四、对声环境的影响 18
五、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18
六、其他影响 19
第三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
一、管理措施 19
二、环保措施 20
第四节 环境影响结论 21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22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22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22
第三节 加大政策支持 23
第四节 深化林业和草原改革 23
一、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24
二、改革林木采伐管理 24
附表 29
第一章 产业发展形势
第一节 产业发展现状
一、资源情况
全市林地面积2080.73万亩,居全省第9位;森林面积2049.08万亩,居全省第7位;森林蓄积1.19亿立方米,居全省第9位;森林覆盖率57.83%,居全省第9位;单位面积乔木林蓄积93.22立方米,居全省第8位。
林地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835.77万亩,疏林地0.7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7.90万亩,一般灌木林地79.56万亩,竹林地28.33万亩,采伐迹地2.97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0.60万亩,火烧迹地0.35万亩,苗圃地0.07万亩,其他林地114.46万亩。
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680.01万亩(国有公益林301.06万亩、集体公益林378.9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21.39万亩、省级公益林158.62万亩。商品林1400.72万亩,其中:国有商品林91.72万亩(人工34.19万亩、天然56.43万亩、无起源1.1万亩);集体商品林1309.00万亩(人工377.52万亩、天然894.88万亩、无起源36.6万亩)。
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全市2023年林业总产值470.29亿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164.98万立方米,其中主伐59.21万立方米、抚育采伐52.53万立方米、低效林改造3.12万立方米、更新采伐3万立方米、其他采伐47.12万立方米。目前,全市有木材加工企业101家(产值亿元企业1户),设计加工能力52.82万立方米,2023年加工利用木材15.73万立方米,加工产品主要是层板、方板、方条、锯材等,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上缴税收454.27万元;生物质能源加工企业6家,设计生产能力2.15万吨,2023年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0.99万吨,实现产值998万元;竹加工企业13户,实现产值4786.56万元,其中:竹片加工2.19万吨、实现产值1751.36万元,干笋产量0.03万吨、实现产值378万元,鲜甜笋产量0.38万吨、实现产值2657.2万元。
第二节 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优势
(一)林草资源富集。临沧是云南最重要的林区之一,森林资源极其丰富,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林草资源多项重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数,其中:全市森林覆盖率高于全省近5个百分点,人均拥有林地面积9.29亩、比全省平均8亩高1.29亩,人均拥有森林面积9.15亩、比全省平均6.77亩高2.38亩,人均森林蓄积53.31立方米、比全省平均45.72立方米高7.59立方米。
(二)生态优势明显。全市森林覆盖率57.83%,是“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市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境内所有原始生态系统类型和9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现有维管植物586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6种(国家一级4种、国家二级162种),有脊椎野生动物86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2种(国家一级35种、国家二级127种)。
(三)发展空间足够。经梳理,全市411.71万亩人工商品林地中,可充分开发利用的有用材林地有176.57万亩,其中:可逐步采伐更新造林现有速生用材林21.62万亩、可作为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竹林28.33万亩、可逐步改造的一般用材林126.62万亩。具有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充足的空间和良好的基础。
(四)可持续性强。林草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循环再生的特性,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净化空气、减少人类温室气体含量、调节改善地球气候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集体林权改革以后,农业经济正在实现以“耕地为主”向“耕地林地并重”转变。目前,全市88.9%的人工商品林已均山到户,绝大多数农户都有林地,林板一体化建设,能有效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为农民实现小康带来林业方案。
二、存在问题
临沧林业用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7%,但林业和草原资源量与经济贡献率不成正比,林业草原产业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经营管理粗放,林分质量不高。企业和林农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组织化水平低,林地利用率不高。2023年林农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仅1549.3元,林农经营发展林地的积极性不高、获得感不强。二是市场主体量小质弱,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缺少大型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带动,全市涉林企业259户,年产值过亿的仅有3户,省级林草龙头企业仅有26户,无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现企业有大多数以原料供给、资源消耗、初级加工为主,产业链不全,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投入严重不足,能力建设滞后。各级财政对林草事业发展投入较少,绝大部分林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加之近年林草产业发展项目少且补助低,基地管护还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全市用材林基地基本无灌溉条件、只通一般的林区公路、不通电。四是缺乏稳定的政策引导和专业的产业规划,政府管理服务支持还不到位,生态保护与林产业发展政策存在着矛盾制约关系,木材加工配套政策亟需加强;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不足,税费优惠、投融资等财政政策有待完善,资金投入与工程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尚未形成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重点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森林资源禀赋,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培育壮大林板产业,加快林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有效带动林农增收。建立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林板产业为龙头,木材加工产业为重点,着力把临沧打造成为云南省现代林产业发展示范区、滇西南地区的“林板一体化”产业基地,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享受产业发展红利。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林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林板产业要注重与生态相协调,确保生态不受破坏。重点在人工商品林、林地后备资源、其他林地发展林板产业。强化林地利用监管,严格管控林地利用范围和开发利用强度,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板产业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滥伐,确保林板产业科学、规范发展。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完善服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林板产业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林场)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产基地建设。
三、合理布局,严格管控
依据速生丰产生态特性、区位条件、发展水平,定品种、定产地,科学布局林板生产基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供给有力的林板生产格局。加强种植规模、产品质量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年度计划强化管控、适时调节,切实把林板发展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四、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依靠先进的林业科技,不断改善林木采伐、基地建设、木材加工、基地经营等方式,降低木材采运成本,提高林农收益和企业收益,增强群众发展林板一体化的信心和决心。加大木材产品的研发力度,不断开发新型木材产品,提高木材制品市场占有率,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增加林木附加值。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慧化林业平台,强化基地经营和产品加工标准化、绿色化管理,提高林地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绿色化生产能力,实现资源管理、产品加工、渠道构建智慧化,打造现代林业示范典型。建成木竹原料林基地100万亩以上,实现林板产值100亿元以上。
二、分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4—2025年)。以云景林业发展(临沧)有限公司(简称云景林业公司)为龙头,临翔、云县、耿马、沧源、双江5个县(区)为重点,采取林地流转、合作等模式,按照改造一批现有的用材林基地、巩固提升一批原有的速生用材林基地、新建一批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的方式,大力实施低效林改造、现有林改培和更新造林。到2025年,新建工业原料林高优基地10万亩;完成现有木竹基地提质增效20万亩;建设种苗培育基地200亩,年出圃各类种苗3000万株以上,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巩固提升现有木竹原料初加工生产规模,年保供木竹初加工原料80万方以上(其中保供云景林纸原料30万方以上)。
(二)中长期目标(2026—2030年)。充分发挥云景林业公司龙头带动作用,重点依托5县(区)林地资源空间,持续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2030年,新建林板一体化高优原料林基地50万亩,建成可持续利用木竹原料林基地100万亩以上;新增生物质颗粒加工产能5万吨以上;新建高端生态板加工生产线40万立方米;建成智能家居产业园2200万平方米。
第四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厅字〔2019〕39号);
《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云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19年);
《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相关规划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云南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
《临沧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三、规程规范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23);
《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560-1999);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导则》(LY/T2118-2013);
《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LY/T2787-2017);
第五节 规划年限
规划期为2024~2030年,分近期(2024~2025年)和中长期(2026~2030年)两个阶段。规划基准年:2024年。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产业需求
一、原料需求
临沧地理区位独特,雨量、光照、土壤等林木生长条件优越,森林蓄积年增长量357.38万立方米,是发展工业原料林最适宜地区之一。市政府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计划在临沧建设5万吨以上生物质颗粒加工厂、40万立方米以上高端生态板项目、220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项目,并能提供云景林纸原料30万立方米以上。以上项目年需要木材约90万立方米以上。按种植桉树6—8年一个轮伐期,每亩桉树平均出材15立方米计算,约需50万亩基地才能满足加工项目需求。
二、种苗需求
要满足50万亩原料基地建设需求,共需6000万株以上,加上社会造林用苗、绿美临沧建设等用苗,共需用苗约8000万株以上,需建设200亩左右苗圃才能满足用苗需求。
三、经营需求
根据林板加工的经营成本测算,林板加工的原料供应半径为加工点周边100公里以内。将全市林板加工原料林主要布局于临翔区、云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可满足原料供应半径需求。且5个县目前有用材林基地136.37万亩,占全市用材林面积的77.32%,是林板一体化布局核心区域。
第二节 产业布局
一、种苗基地
在临翔区或双江县寻找适宜地块建成市级保障性苗圃基地200亩以上。苗圃基地建设要求:海拔1700米以下,地势平整、光照好,水源充足,方便水、电、路建设及距离县(区)城区或主干道较近的区域。
二、原料林基地
根据5县(区)资源情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林农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通过流转、合作等模式集约林地,采取合作占比分成、“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方式,探索创新“林农绑定市场主体”以及“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提高林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在摸清资源底数的基础上,细化分解发展目标和任务,配合企业规模化集约造林地块,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重点布局在临翔区、云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到2025年,建成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10万亩,到2030年建成林板一体化核心原料林基地50万亩以上。进入轮伐期后,年可采伐林基地约7万亩,年出材90万立方米以上。
临沧市各县(区)人工商品用材林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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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万方 |
区域 |
统计单位 |
面积 |
蓄积 |
核心区 |
临翔区 |
38.77 |
258 |
云 县 |
17.57 |
67.49 |
双江县 |
16.24 |
74.03 |
耿马县 |
32.83 |
157.89 |
沧源县 |
30.96 |
157.98 |
小计 |
136.37 |
715.39 |
发展区 |
凤庆县 |
10.56 |
51.17 |
永德县 |
14.57 |
58.63 |
镇康县 |
15.07 |
73.46 |
小计 |
40.2 |
183.26 |
合计 |
176.37 |
898.65 |
三、林板加工
按照“分类利用、树尽其材”的思路,延伸和拓展林产业链,最大化开发林地林木资源价值,带动临沧市乃至云南林产业发展。一是主要以现有林改培、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项目实施的剩余物利用为基础,充分利用市内各类秸秆,投资建设一座5万吨以上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二是以企业自有原料基地达到40万亩,采取自采供应、木材订单式保底价回收、市场化收购等多种形式保障原料。按照临沧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云景林业公司整合或新建一条40万立方米以上高端生态板生产线;三是以林板一体化、木材战略储备林等方式,累计建成短轮伐期木竹原料基地100万亩以上,以云景林业公司为主体,引入国内知名家具企业合作,按照三厂合一的模式建设集“林板加工生产、板材饰面、家居制造”三大制造体系一体化绿色林板智能家居产业园,规模2200万平方米,投资20亿元以上。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种苗培育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林地建设推进及苗木需求情况,以云景林业公司与临沧市林科院合作为基础,在临沧市临翔区或双江县寻找适宜地块建成市级保障性苗圃基地200亩以上,以培育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造林苗木为主,推进良种培育,年生产“绿美临沧”保障性苗木和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建设种苗2400万株以上,打牢临沧市林产业发展基础。项目计划2024年4月开始规划建设,年内完成第一期建设50亩,后期根据林地拓展进度及“绿美临沧”项目推进进度进行规划设计,到2026年完成200亩苗圃基地建设(2024年原料林基地建设种苗由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培育提供)。
2024-2030年苗木培育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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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万株 |
序号 |
项目 |
分阶段2024-2030年 |
苗木合计 |
备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面积 |
用量 |
1 |
原料基地 |
建设苗圃期间 |
7 |
840 |
8 |
960 |
8 |
960 |
8 |
960 |
8 |
960 |
8 |
960 |
6000 |
|
2 |
市场销售 |
3 |
360 |
8 |
960 |
12 |
1440 |
12 |
1440 |
12 |
1440 |
12 |
1440 |
7080 |
|
合计 |
10 |
1200 |
16 |
1920 |
20 |
2400 |
20 |
2400 |
20 |
2400 |
20 |
2400 |
13080 |
|
第二节 基地建设
林地资源拓展主要以“政府引导、林草参与,银行+企业+林农”的一体化模式发展林板产业,采取合作为主,流转为辅的模式。到2025年,全市完成新造林10万亩以上;根据各县(区)人工商品用材林面积及区位优势、物流运输成本,到2030年,新建林板一体化核心原料林基地50万亩以上。其中:临翔区10万亩、云县8万亩、双江县5万亩、耿马县15万亩、沧源县10万亩。
各县区原料林基地建设任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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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 |
序号 |
县区 |
面积合计 |
实施年度 |
备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1 |
临翔区 |
12 |
0.6 |
1.6 |
2 |
2 |
2 |
2 |
1.8 |
|
2 |
云县 |
8 |
0.2 |
0.8 |
1.4 |
1.4 |
1.4 |
1.4 |
1.4 |
|
3 |
双江县 |
5 |
1 |
1 |
0.6 |
0.6 |
0.6 |
0.6 |
0.6 |
|
4 |
耿马县 |
15 |
1 |
2 |
2.4 |
2.4 |
2.4 |
2.4 |
2.4 |
|
5 |
沧源县 |
10 |
0.2 |
1.6 |
1.6 |
1.6 |
1.6 |
1.6 |
1.8 |
|
合计 |
50 |
3 |
7 |
8 |
8 |
8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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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工项目建设
一、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根据林地拓展进度、低效林改造力度及释放的资源总量、区域适时上建,意向选址地点为临翔区、双江县、耿马县。主要以现有林改培、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项目实施的剩余物为基础,充分利用市内各类秸秆,投资建设一座5万吨以上生物质颗粒加工厂。
二、40万立方米高端生态板项目
根据50万亩林基地和全市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适时研究上建。主要以企业自有原料基地供应为主,采取订单式保底价回收、市场化社会材收购等多种形式组织原料保障。按照临沧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云景林业公司整合或新建一条40万方以上高端生态板生产线,意向选址地点为临翔区、双江县、耿马县,规划投资约7亿元,实现产值约6亿元、利润约0.7亿元。
三、220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
临沧市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达到一定规模时,以云景林业公司为主体,引入国内知名家具企业合作,按照三厂合一的模式建设集“林板加工生产、板材饰面、家居制造”三大制造体系一体化绿色林板智能家居产业园。规模2200万平方米,意向选址地点为临翔区、双江县、耿马县,产规划投资约20亿元,实现产值约53亿元、利润约5.5亿元。具体根据40万立方米生态板项目建设情况配套上建。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规划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对局部地区原有森林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经过采取一系列的消除和减轻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规避和有效减轻。
第二节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一、对土壤的影响
通过规划的实施,能逐年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林分质量,增加规划区域内保土固土功能。但采伐和种植过程中若因操作不规范,将会改变地表植被数量,从而造成土壤紧实度、土壤孔隙度等理化性质改变。种植过程中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的施用,将可能导致土壤环境受到污染。林区道路、管护房等建设项目将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施工过程中将扰动土壤,若操作不规范还有引起塌方、滑坡的风险;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若清理不当,将会导致土壤污染。因此,应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预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过程中对土壤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对水环境的影响
通过规划任务的实施,能逐年增加森林面积,增加规划区域内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有效调节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但规模化种植过程中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的施用,若在降雨冲刷后,容易造成附近水体污染。木材加工废弃物排放处理不当也将会造成水污染。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若清理不当,将会导致水体污染。因此,应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预防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后森林面积增加,将有效增加规划实施区域内森林固碳释氧、吸收有害气体、阻滞降尘的功能,能促进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但木材加工时产生的灰尘,将会对生产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若木材加工厂的厂址选择不当、生产防护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力,将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和弃土等作业会使空气中的悬浮颗粒增加,将会导致局部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因此,应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来预防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影响
林木采伐、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产生一定的噪声,其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和运土车辆等机器设备的施工作业,对项目区沿线及周边区域将产生一定影响。木材加工过程中推、拉、刨、锯、敲、打、压等会产生机器生产噪声。因此,在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前后应采取科学措施减弱噪声。
五、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规划任务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森林抚育、林地清理等措施,会改变林分郁闭度、灌木盖度、地被物覆盖度和微生物数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会使部分动植物数量减少。由于所受影响的生物物种较为常见,分布范围较广,不会造成这些物种在区域内消失,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但在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前后也不应忽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六、其他影响
规划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了人为活动的程度和频度,增加了生态保护的难度,林木采伐、造林、木材加工过程,存在火灾发生的风险,因此应在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前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或减缓这些不良影响。
第三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管理措施
加强林地使用管理监督。对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审核审批管理;优先使用人工商品林,合理布局林下种植范围,确保区域生物多样性、重要水资源环境等不受影响,实行用地报备制度,并完善相关手续,并定期开展林下种植生态监测评估。
加强林地使用监督管理,加大森林督查力度,建立用地监督监测机制,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林地,严厉打击借机破坏森林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加强森林防火。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建立完善规划建设任务区域内火灾预警机制,加大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减少规划建设任务实施范围内发生火灾的几率。
加强林木种苗检验检疫,优先使用通过审(认)定的良种,杜绝带病虫苗木的运输和栽植。采取有效的营林控制措施,增强林木抗病虫能力,使森林保持健康状态。
加强噪音、污染物排放监管。环境管理部门及加工厂、施工部门自身应加大执行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噪声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二、环保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开展造林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防止因整地、地被物清理不合理而造成水土流失。采伐林木时尽可能避免在雨季施工,防止在暴雨期间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临时取土和弃土应采取拦挡措施,防止雨季泾流冲刷。
土壤、水污染防治措施。竹木加工企业应严格执行环保部门规定的污水处理标准和排放标准。造林应使用无公害有机肥,减少化学肥料的施用,有效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选用高效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禁止使用高农残农药,防止对土壤及水体造成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采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遮盖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规划任务、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应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堆放或填埋,对其中具有利用价值的加以回收,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统一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木材加工厂址应选择远离居住区1公里以外、交通便利、取水方便的地方,并尽量减少工厂生产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规划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应进行实地充分考察、谨慎选址,做到合理布局,选址均避开植被良好、生态良好、物种丰富、自然景点良好的地块,避开可能影响周围敏感性景观的区域,建设规模应合理,尽量减少对动植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禁止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内开展建设任务、项目。
第四节 环境影响结论
规划建设任务在采取科学有效的减缓措施后,将减弱负面影响、提升正面影响力,有效促进林木生长,增加商品林面积和蓄积量,提升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等生态服务功能,提供多元化的木材产品,以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林产品的需要,既能改善人居环境,又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林农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林板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林板一体化规划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和草原局,承担林板一体化发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和相关措施的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把林板一体化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规划提出的目标认真落实。同时,扩大横向联合,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申报、建设和管理各类项目,促进林板产业发展,成为临沧市支撑林草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多元投入,加强资金扶持。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林板一体化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林板一体化建设项目,获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资金重点扶持示范基地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市、县(区)级政府要整合和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把发展林板产业资金与国土绿化、中幼林抚育、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科技推广、生态建设、工业发展等项目的资金结合起来使用,统筹安排,形成发展合力。县级财政资金要足额配套,同时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林板一体化项目建设,并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和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和有更多的专项资金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木材加工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等经济组织投资,积极协调争取金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或社会融资,用于发展林板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第三节 加大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林产业的相关政策,包括林地使用政策、收益分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农村税费改革中关于林产业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规定、资金扶持政策等。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发挥集聚效应,培育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林板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林场)+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专业合作(林场)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板产业发展局面。
第四节 深化林业和草原改革
一、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意见,逐步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承包集体林地发展林板产业的,按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有关政策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林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形式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合作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研究探索林业“碳票”“林票”制度,将群众手中的林地资源、林木资源变成林业资产。逐步推进天然成熟林、过熟林的改造,利用好成熟林、过熟林的林木资源。
二、改革林木采伐管理
进一步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对上年度节余的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下一年度可接转使用。商品林采伐后建设林板原料林基地的,可优先批准采伐。符合低效林改造,改造后建设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的,可优先批准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