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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沧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2日
征集部门: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起草说明
征集结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发展,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临沧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真实听取民声,充分了解民意,现将该《政策措施》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市发展改革委或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邮件地址:fgw2122917@126.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委商市级相关部门起草了《临沧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初稿)》,于2月3日书面征求八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作了修改完善;于2月11日提交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按照会议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送审稿》与省级文件相比,在细化落实省级7个方面25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临沧实际,共提出了7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第一从政策措施条款来看:一是落实、兑现省级政策措施9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结合临沧实际增加内容完善充实政策措施的14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全面推进绿美临沧建设、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三是删除“大力推动煤炭增产煤电多发”和“加快提升中老铁路沿线发展能级”省级有明确支持方向和要求,不涉及临沧的2条;四是根据临沧重点工作内容新增提出政策措施5条,即:(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力推动新能源发电并网投产、(十五)大力支持扩大产业投资、(二十三)提速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二十八)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二从资金层面看:一是对标省级25条措施拟安排的1400余亿元资金,我们逐项对标细化,重点从省级支持的综合交通建设、水网工程、城市更新改造、绿美临沧建设、“五城”共建、产业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创业、园区经济、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数字经济等方面梳理提出了向上争取资金的额度,共计划争取100亿元以上;二是结合临沧的发展实际及需要,提出了由我市财政积极筹措安排约2.22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1亿元)、项目前期工作(2000万元)、产业发展前期工作(1000万元)、工业化和民营经济发展(1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00万元)、边合区补助资金(600万元)、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奖补(600万元)、新通道集装箱运输给予补助(1000万元)、卫生社保等民生保障(5200万元)等重点领域。第三提出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工作机制:一是重点招商项目专班攻坚突破机制,尽快比选提出不少于3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建立招商工作专班,列出目标企业清单,量身定制招商方案,力求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重点产业投资项目推进机制,计划近期谋划提出一批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对项目保障要素由市级进行统筹,力求尽快落地见效。

《送审稿》主要内容如下:第一个方面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主要包括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条政策措施。第二个方面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主要包括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大力发展园区经济3条政策措施。第三个方面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主要包括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大力推动新能源发电并网投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4条政策措施。第四个方面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主要包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支持扩大产业投资、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5条政策措施。第五个方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主要包括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全面推进绿美临沧建设3条政策措施。第六个方面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要包括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提速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2条政策措施。第七个方面持续做好民生保障,主要包括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5条政策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县(区)园区给予经费奖补;积极争取省级资金1000万元以上,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争取省财政资金2亿元以上,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按规定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补助。市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四上”企业奖补激励政策。对2023年内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三年内重复升规企业除外),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对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且具备相关联网填报条件,经统计部门审核通过准许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数据统计的工业个体经营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增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分别给予每户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或7万元奖励。

二、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支持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按规定实行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边民互市发展,边民按规定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天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征相关进口税收;积极争取省预算内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20亿元;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以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财力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优势高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以,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持15亿元以上,重点用于园区发展、口岸建设、资源开发、创新创业等领域项目;争取新发行各类债券资金25亿元以上,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落实临沧至清水河、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省级交通产业基金5.76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3.2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5亿元,支持“兴水润临”工程深入实施;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力争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不低于1亿元,市财政预算安排产业发展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投资项目建设;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申请省级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申请省级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市内旅行社,申请省级按照每接待过夜游客5元/名的标准给予奖补;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申请省级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15亿元以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5亿元以上,支持新型城镇化战略,重点对“五城”建设中成效明显的县 (区)给予支持;争取省级资金1.2亿元,市级预算安排奖补资金600万元,对全市9大领域“绿美”建设中成效突出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积极争取省级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300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跨境货物运输补助,市级预算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中缅印度洋新通道集装箱运输给予补助,确保完成双向互通标准集装箱1万个以上。

七、持续做好民生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就业资金支持2000万元以上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2023年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95万人以上;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为符合条件的“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项目整体完工交付;争取省级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7000万元以上、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资金1.5亿元以上,市级预算安排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经费5200万元。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2月3日至2月6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公众提交的反馈意见。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3年2月3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30家单位征求书面意见,部分单位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