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园林城市创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创园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创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园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加快规划编制,严格绿线管制。要坚持规划引领,迅速编制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完成城市(城镇)规划区内各类绿地“绿线”的界定,充分发挥好“绿色图章”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从规划源头和竣工验收环节对园林绿化建设进行监督管理。8县(区)城和孟定镇要在2013年底前、其余建制镇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报批。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必须实行绿线管制,住建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加快划定城市绿线,并在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今后,市、县(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手续前,都要进行绿化设计专项审查,竣工时实行绿化专项验收,凡绿地率不达标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能交付使用。
三、加大建设力度,增加绿地总量。一是要加快公园绿地建设。要按照城市居民出行“
四、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承载能力。一是要加强治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临沧市七县城市及孟定镇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时限,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
五、提高创建质量,打造精品工程。一是要严把设计关。全市所有城镇要在2014年底前建立完善的“绿色图章”制度,将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的要求落实到设计方案审查中,注重绿地的空间布局与周边建筑物及环境的协调,做好植物的合理搭配,突出植物季相,并使之连点成线、成片,形成景观轴带,增强城市美感。要坚持节约型绿化,多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明显的乡土树种。二是要严把施工关。要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监管,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对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绿化”的原则,督促开发商、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时,做到绿化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三是要严把养护关。各县(区)要制定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强化养护技术培训,推动园林绿化管护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提升绿化养护水平。
六、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园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工程项目化、项目部门化、部门责任化”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抓实项目编报,落实工程载体,强化资金保障,合力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生态建设、园林城市创建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各县(区)要千方百计加大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融资、社会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园林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