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临建函〔2025〕9号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的提案》(第05040135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提案办理组织领导。为做好2025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住建局印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临沧市政协委员会第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承办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二是开展提案反映问题调研。市住建局对提案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印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请予提供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的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征求提案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县(区)住建部门,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公厕配建情况调查,全市共排查住宅小区607个,已配建公厕403座,其中:“十四五”以来,全市围绕“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目标,积极申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将小区公厕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1个,改造小区441个46784户,已基本完工21261户,计划投资约38.40亿元,已完成投资约18.95亿元,441个老旧小区改造共配套建设小区公厕252座。三是积极向提案人代表汇报沟通。市住建局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及县(区)排查情况,形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临沧市第五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05040135号提案的答复》,于2025年5月19日电话联系提案人代表周小安委员,向提案人代表进行专题汇报,重点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老旧小区公厕配建的打算,征求提案人代表的意见建议,提案人反馈“同意答复意见”,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反映临沧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年度综合改造,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设施逐步完善、功能逐步配套、秩序逐步规范,推动了城市品位的提升,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但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在设施配套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有的住宅小区改造不够彻底,只注重防水隔热、外立面风貌、给排水等项目改造,而忽视了公厕、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配建,尤其是公厕,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规划建设不到位,小区内没有配建公厕,很多在小区活动的居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到小区走亲访友的群众存在“入厕难”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提案人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为我们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关于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是关于开展调查排查。我们于2025年4月组织县(区)住建部门,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公厕配建情况调查,全市共排查住宅小区607个,已配建公厕403座,其中:“十四五”以来,全市围绕“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目标,积极申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将小区公厕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1个,改造小区441个46784户,已基本完工21261户,计划投资约38.40亿元,已完成投资约18.95亿元,441个老旧小区改造共配套建设小区公厕252座。二是关于多种方式改造。2024年我们印发了《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通知》,指导县(区)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对接民政、教体、卫健等部门,按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利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的空闲地、废弃地等建设口袋公园及公厕;在实施小区养老、托育、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时同步配套小区公厕建设。同时,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闲置房屋改造为公厕。市住建局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监管部门职能,落实城市“厕所革命”决策部署,引导房地产企业将闲置用房改造为公共厕所,缓解公共厕所布局不均衡问题,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与城市功能优化的双赢。三是关于严格督促检查。2025年5月我们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摸排已改造小区“基础类”改造内容是否存在应该未改,重点排查燃气、供水、排水、消防、安防等管网设施是否存在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公厕、养老等服务设施是否存在短板,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措施,持续跟进和完善。同时,积极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及民政、教体、卫健等项目资源,充分利用住宅小区的闲置土地及房屋,因地制宜配建老旧小区公厕;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严格审核设计方案中公厕、活动场地等服务设施设置,发挥行业监管部门职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先保障小区服务设施用房。四是关于使用维修资金建设公厕。经我们研究核实,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小区既有公厕的维修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但小区公厕新建不能使用维修资金。五是关于小区内配建难的情况下设置简易公厕。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及“7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在住宅小区设置简易公厕,难以实现公厕达标管理,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围绕国家城市更新政策支持导向,以“2001-2005年”“2006-2010年”2个时间段建成的138个28873户小区为重点,按照“循环组织项目谋划、循环组织项目开工、循环组织项目申报”三循环项目工作法,积极申报“十五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提前开展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宜居改造。
(二)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党对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区)“物业企业党建联盟”“桥头堡”作用,在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及改造实施过程中,通过召开党建联盟会议及业主大会等,与小区居民一起“集众智、听民意、解群忧”,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停车泊位不足、安防设施不足、公厕配建不足、道路老化及小区照明不足等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实现小区服务设施应配尽配,改造成效长期巩固。
再次感谢您们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真诚希望您们在以后工作中,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政协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芳明,0883-216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