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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8 17:43 信息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7 字体:【

临政办字〔202527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临沧市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48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为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持续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85万人以上,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7.5万人以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60万人以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转移就业总人数的70%,组织化转移就业不低于10%。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100%进行就业帮扶并力争实现就业。市级推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县级分中心。每个县(区)打造不少于1个就业幸福里社区(其中:择优向省级推荐2个)、2个创业村落、1个劳务品牌和2家门口的务工车间每个乡(镇)建立1个以上的零工驿站,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育1名劳务经纪人。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不少于2827人,其中贷免扶补2313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514人(户),三项贷款发放量不低于6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组织化就地就近就业服务机制。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推广就业幸福里区服务运行模式,建立县级人力资源分中心(劳务公司)+乡(镇)、街道零工驿站+村(社区)劳务经纪人+本地用工企业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服务体系,由本地用工企业负责下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接单和转移输送、乡镇零工驿站和劳务经纪人负责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为短期性、季节性、灵活性用工较强的产业、企业提供用工保障服务。市国投集团负责建设临沧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县(区)分中心。各县(区)负责建立乡(镇)、街道零工驿站,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因地制宜建设幸福里就业社区,优化日常运营管理,提高服务知晓率和覆盖面,提升招聘信息收集和发布、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宣传等服务工作质效。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建设集食、宿、生活、休闲为一体的配套设施,为务工人员提拎包入住、免费就餐、就近上工、往返接送的服务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省外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聚焦农村劳动力集中返乡重要时段,开展返乡务工人员代表和劳务经纪人座谈,介绍就业创业政策,了解掌握外出务工人员思想动态、就业创业需求和困难问题,做好组织引导、跟踪服务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主动对接协调交通运输、机场、铁路等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包车、包列、包机等返岗务工服务活动,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对点、一站式返岗务工服务。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沪滇”“粤滇”“闽滇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对接联系,常态化收集东部沿海地区优质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县(区)政府要采取自建、与其他州市共建共享、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或用工企业建设等方式,在临沧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省市建立驻外劳务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常态化开展稳岗拓岗、用工企业信息收集发布、组织化劳务输出、技能培训、矛盾纠纷化解、劳务维权、招小商等跟踪服务,2025年,力争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上海等地各建立1个劳务工作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沧机场、临沧火车站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行人力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模式建设家门口务工车间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人力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到中东部地区寻找适宜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招小商,盘活开发区闲置厂房、经营性帮扶资产等,吸引企业将投资少、见效快、收益稳定和技术要求不高的产品加工生产线引入临沧落地生产,并组织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建设家门口的务工车间2025年,各县(区)至少打造2个以上的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现有的140个就业帮扶车间按照家门口务工车间进行分类,对符合条件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并兑现吸纳就业奖补政策,推动家门口务工车间增量扩容,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用好用足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建设,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企合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产业丰富、企业聚集的地区因地制宜打造就幸福里区。2025年,各县(区)打造1幸福里社区、1个创业街区、2个创业村落,向上申报争取建设项目支持,其中,力争申报省级就业幸福里2个。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县(区)零工市场、乡镇零工驿站建设,开展就业信息收集发布、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宣传等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择优遴选2个以上的县(区)零工市场向上申报争取省级零工市场建设项目支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应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标准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引导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办理业务,为企业提供招工、税务、法务、社保等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适时向上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项目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本地有外出务工经历、群众口碑好和有组织、帮带群众外出务工经验的人员中遴选培养农村劳务经纪人。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人数、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分布状况等情况。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1名以上劳务经纪人,负责开展用工招聘、岗位信息推送、组织有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招生宣传等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的原则,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农村劳务经纪人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薪酬激励机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农村劳务经纪人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后,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社会工作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节假日返乡等有利时机,充分整合利用自然村长、驻村工作队、村级就业信息员(劳务经纪人)等工作力量,全面排查收集农村劳动力就业状态,摸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需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指导临沧国投集团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库,并按季度进行动态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库。市、县(区)发改、工信、商务、文旅、投促、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企业、园区、重点项目为主,每季度开展1次服务企业用工活动,定期征集本地企业、项目的招聘需求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收集到的市内外企业招聘信息进行汇总,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建立全市招聘岗位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市国投集团指导,计划8月份完成本地企业招聘信息库建设及精准提供招聘服务,逐步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收集+岗位信息推送+精准跟踪服务”的闭环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机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三送活动,多频次、多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劳务对接、政策宣讲等转移就业服务活动。年内每个乡(镇)、街道开展不少于3次招聘会、向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不少于3个招聘岗位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每月26“临沧招聘日”日常招聘服务工作制度,以县(区)零工市场为载体,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库、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库为依托,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求职招聘常态化服务平台,精准提供就业渠道和发布劳动力需求,畅通招聘企业与求职者双向选择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省外务工跟踪服务机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至少要到临沧籍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省份或企业开展1次稳岗拓岗走访活动,积极协调用工企业留用临沧籍务工人员,坚决防止出现大规模返乡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省外务工人员返乡回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回流情况,对因原务工单位减薪、裁员、关停并转等原因返回,且不再外出或无外出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及时纳“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实名制信息系统”,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尽快实现再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契合度。建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搬迁安置、工会等有培训资金和项目的部门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统筹会商机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搬迁安置、工会等部门分工负责做好主管行业领域的培训需求征集工作,经会商后统一制定和发布年度培训计划。按渠道不变、分工协作、统筹使用、合规支出原则,以企业需求和促进劳动力就业为导向,根据差异化的政策资金、培训资源和重点培训对象,向参与会商机制的各有关部门分配下达培训任务,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化定制就业班。培训结束后,由承训机构联合零工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参训学员推送3个以上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搬迁安置办、市总工会、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扛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社会工作、民政、司法、财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之间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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