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赵海燕等代表:
您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全市“一水两污”设施管理运行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第77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掀起了大干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热潮。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呈现出“抓得实、进步大、改观快”的良好发展局面,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大幅提高。为进一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人居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乡镇“一水两污”及村庄污水治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一是采取建设垃圾处理场或高温热解处理设备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明确要求要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转运车辆和垃圾收运车,全力推进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村庄的污水截流、收集,具备条件的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或一体化设备,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采用稳定塘、生态湿地等自然净化方式分散或相对集中处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2018年6月底,全市新增42个垃圾处理设施覆盖乡镇,共建成乡镇垃圾处理设施69个,66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97.06%,共7402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98.12%;新增42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乡镇,新建污水管网247.02公里,共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站)设施50个,镇区污水管网337.14公里,48个乡镇实现污水设施覆盖,覆盖率70.59%,共1073个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14.24%。
(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一是认真做好贫困村基础设施贷款申贷相关工作,2016年,我市完成国开行总行备案,获得了40.1亿元的授信承诺,目前共到位贷款资金24.7亿元,截止6月底累计支付14.24亿元,已发放贷款资金支付率57.65%。此项资金可用于建设村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二是结合全市建设的重点,按照已编制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和农发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贷款。全市2016年至2017年共获得省级财政“一水两污”补助资金12300万元,此项资金重点用于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建设。
二、“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相关政策
一是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2014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尝试在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领域开展PPP模式强制实施,强制识别论证工作,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2017年先后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云财建〔2017〕6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 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文件的通知》(云财建〔2017〕234号),文件明确提出:1、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推行PPP模式应用,对污水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环节进行系统整合,实现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和垃圾处理清洁邻利,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通过PPP模式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3、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4、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PPP应用情况,将作为省级资金额度分配的主要因素和算度绩效考核内容;五是为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引导和鼓励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申报省级PPP项目补助资金。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巩固设施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一是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回头看”工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深入推进农村整治行动,督促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二是组织开展自然村“三个一百”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计划每个县(区)分别建设100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开工516个,竣工185个,开工率64.5%,竣工率23.13%;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开工278个,竣工65个,开工率34.75%,竣工率8.13%。三是推进两项制度的正常运行。在全面建立村庄垃圾收费和保洁制度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制度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二)积极依托2016-2017年度人居环境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充分利用当前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省内外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乡镇、村庄“一水两污”建设行业,通过PPP等融资模式共同参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三)建议充分用好财政政策,根据PPP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申报省级PPP项目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将积极配合做好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工作。
(四)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用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的相关政策,建议:乡镇“一水两污”设施管理运行费用应由收取相关费用的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资金,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大对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作出努力。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 祥 0883—214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