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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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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9-01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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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杰等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市级财政扶持直过民族力度的建议》(第92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和“直过民族”发展项目的重视和关心。近年来,为进一步切实解决好“直过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改善“直过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中央、省、市不断完善扶持“直过民族”发展政策,我市直过民族的发展得到了中央、省的大力支持。

  一、直过民族的扶持政策。近年来,中央设立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省级设立了“少数民族专项补助”、“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直过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直过民族户户通建设补助”;市级设立“民族地区机动金”及“民族乡发展资金”等扶持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及“直过民族”发展步伐。

  二、2016年至2017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6年,中央下达我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495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51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以工代赈资金3452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49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627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487.2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计划,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以及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等;市级预算安排168万元民族机动金,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等。2017年,中央共下达我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380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7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省级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400万元,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4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宗教和谐、以及解决特殊困难问题等;下达云南省“直过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项目资金64万元,其中切块双江县6.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直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及推广;市级预算安排190万元民族机动金,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1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等。为进一步解决好全市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条件,我市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公用经费,2017年市级共安排10622.135万元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用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切块双江自治县802.44万元,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及直过民族发展项目。同时,市委市政府协调争取华能集团支持双江自治县“直过民族”补助资金6000万元,专项扶持“直过民族”发展。

  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和扶持“直过民族”发展。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2016年开始全面推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项目资金、审批、验收、绩效等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县级对切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有自主权及调控权。纳入中央、省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规定:“2018年起,为进一步深化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开展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保障贫困县充分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合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以“云财整合”的资金文号切块下达,市级按省级要求切块下达县级,县级对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分配及管理有自主权及调控权。建议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实做细县级项目库,依据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确定年度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及“扶持直过民族”项目。

  四、市级财政将努力加大投入扶持“直过民族”。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欠发达地区市级财政收入来源少,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匹配,市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脱贫攻坚任务重,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投入大。市级财政财力缺口很大,对“直过民族”的扶持资金投入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级财政将努力培植财源,壮大地方财力,并随着地方财力的不断增长,尽力加大对“直过民族”扶持的投入力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和“直过民族”发展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德翠 0883—214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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