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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4
临沧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地震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地震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临政办[2011]45号文件精神,临沧市地震局履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4.监督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5.指导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工作。6.负责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检查和法制监督。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8.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指导地震行业学会、协会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地震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市地震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好市委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的牢固树立“防”的意识,努力提高“减”的能力要求,继续使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干在实处、力求跨越。
2.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认真检查、落实好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做好《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好临沧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切实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3.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全市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地震监测预报人员能力和水平。做好全市测震、地下流体综合观测项目、各观测台站等仪器的管理维护和信息网络运行工作。完善新建信息节点互联互通保障工作。推进南汀河流域温泉台阵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实施。按照省地震局的统一安排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临沧项目的后续工作,积极配合协调好云县地震台部分观测项目受大临铁路影响搬迁项目建设工作。
4.切实做好震害防御工作。加强与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请示对接,完善行政审批改革后重大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继续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和做好新一代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宣贯实施工作。做好地震安全示范县城、示范社区、安全示范企业,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提升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继续完善和充实市级应急指挥大厅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升震情会商与应急技术能力建设,确保技术系统正常运转。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强化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8县(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查。组织全市防震减灾部门应急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做好临沧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有关协调工作。配合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6.进一步加强向省地震局的请示汇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下属中心处室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对临沧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从资金和专项设备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争取上级资金的任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地震局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减灾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2017年市地震局有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1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2017年末在职实有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2017年本单位车辆情况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经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暂时由市地震局留用公务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二部分 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7750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0217.29元,占总收入的78.52%;上级补助收入897284.16元,占总收入的11.48%。与上年收入合计2946199.24元对比,总收入增加1231302.21元,增长29.47%。增长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4400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临沧项目南汀河断裂温泉观测台阵等启动实施,上级转移性支付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334994.44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217.29元,占总支出的54.95%;项目支出1952777.15元,占总支出的45.05%。与2016年支出总计3931711.71元对比总支出增加403282.73元。原因主要为基本支出增加,2017年度人员新增加1人,社会保障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临沧市地震局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2217.29元。与上年1661061.24元对比支出增加721156.05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人员增加及工资结构性调整和社会保障支出调整,社会保障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支出1894911.24元,占基本支出的79.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出252356.05元,占基本支出的10.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4950元,占基本支出的9.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地震局用于保障全市地震系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地震防灾减灾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2777.15元。与上年2270650.47万元对比减少31773.32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本级财政对全市防震减灾项目补助经费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市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0217.2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8.52%。与上年2355824.86元对比增加924392.43元,主要原因为转移性支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临沧分项目,南汀河断裂温泉观测台阵项目启动,上级财政补助防灾减灾项目经费收入增加;2017年度人员增加1人,工资性和社会保障收入调整增加,社会保障和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017年度市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021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05%。与上年2355834.86元对比增724382.43元,主要原因为转移性支付国家烈度与速报项目启动,财政补助防灾减灾项目经费增加;2017年度人员增加1人,社会保障支出和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工资福利支出18949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保障机关行政运行支出234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单位保运转地震应急、行政办公等地震防震减灾事务保障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235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元,支出决算为35098元,完成预算的5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98元,完成预算的44.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地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7年地震活动偏弱,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小;三是友邻州市单位来临沧交流学习次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70217.28元减少35119.28元,下降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63.51元,下降2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55.77元,下降3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35119.28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市地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7年地震活动弱,省地震局和外州市到临沧调研学习活动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我局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31.8%;公务接待费支出20098元,占“三公”经费支出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市地震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修理等相关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地震应急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98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098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主要用于2017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州市有关部门来临沧调研、检查、考察、交流, 8县(区)地震局、挂钩村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地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950元,与上年2016对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50元增加76900元,增长32.73%。主要原因是: 2017年本单位新增加1名领导,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地震局资产总额4516421.67元,其中,流动资产851526.62元,固定资产3664895.05元。与上年4955975.82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9554.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44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8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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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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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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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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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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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16421.67 |
851526.627 |
3664895.05 |
637294.45 |
367168 |
26604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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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7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4%。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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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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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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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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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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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46000 |
246000 |
204770 |
204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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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246000 |
246000 |
204770 |
204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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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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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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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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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2017年,临沧市地震局对2017年度我局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共评价项目3个,占我局项目总数的83.33%,涉及金额69.8万元。评价结果显示3个项目均按项目的目标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在项目预算申报决策方面,项目目标设定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符合市地震局职能职责,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量化目标;在对项目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和分项采购,对项目实施采取了较有效专人的管理措施;在财务管理方面,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能够较好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综合上述自我评定,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认为,绩效考核目标较明确,管理较规范,项目实施为加强我市地震带断层活动状态的监测,为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地震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