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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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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切实推进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政治督导,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领域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临沧市法学会。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取得新成效。二是坚决维护边境安全取得新成果。三是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取得新进展。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取得新突破。五是深化平安临沧建设取得新业绩。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结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345”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抓实命案侦防,继续保持命案全破,命案发案同比下降,启动“红袖标工程”发展义务巡防,组建群防群治组织,强化动态排查管控,开展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保险救助项目。

  2.全力攻坚重点任务,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一是扫黑除恶治乱向纵深推进。二是持续深化强边固防。三是扎实推进公正执法司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公检法执法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优化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打财断血”等联合执行工作机制,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及特赦工作。四是加速推进大数据工程。“雪亮工程”加速推进,全市共建成一类视频监控5833路,接入重点行业领域二类视频监控843路,“智慧边境”暨环临数字防控网建设,完成视频监控网络12介基础平台建设。边境沿线新增一批前端智能化感知设备,利用彩云智搜、公安云搜和警务技术等科技手段破获刑事案件。

  3.抓实过硬政法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沧江政法铁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个环节,引导全市政法干警自觉做到思想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政治上遵从习近平总书记、情感上爱戴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部门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3次,集中培训3300余人,组织参加专题培训班31次,培训2300余人次,集中轮训政法干部全覆盖,组织政法业务培训175期1.05万人次。二是坚持从严管理。深入推动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肃清周永康、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三是彰显政法正能量。依法政法媒体矩阵,加大对意识形态阵地风险隐患梳理排查,重点强化“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大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率先在全省开展见义勇为英模进行事迹进村史馆、表彰市级见义勇为英模1人,悬挂光荣榜等活动。临沧长安网群工作在全省排名大幅度上升,扫黑除恶题材微电影《边城扫黑》荣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9个:内设机构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2019年总体增加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2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2.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90.60万元减少70.6万元,同比减77.92%%,减少原因:各级部门对市委政法委拨付资金下降,导致其他收入比2018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39万元,占总支出的65.13%;项目支出386.31万元,占总支出的34.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181.01万元对比减少73.30元,减少率负0.62%。减少原因:行政人员减少,工资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78万元,减少率是4.34%。减少原因: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工资和对个人家庭补助减少。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3%。在职人员34人,人均基本支出21.22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3万元,减少率9.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任务比2018年减少,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把关项目经费支出。二是精神障碍患者保险参保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对比减少40.62万元,减少3.60%,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和各种社保保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6.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2.14万元,其中:办公费54.72万元、印刷费7.90万元、水费0.92万元、邮电费4.42万元、差旅费42.37万元、维修维护费8.61万元、会议费5.61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公务接待费4.53万元、劳务费16.97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7.56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依法治市、扫黑除恶、执法监督56万元,其中:办公费4.1万元、印刷费0.53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14万元、会议费2.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7万元(拨付8个县区维稳经费)、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6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3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5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99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4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40.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45.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公务检查督导出行次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政法委正常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占59.5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占4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无,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比2018年6.68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0.29%。主要用于做好市委政法委正常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公务检查督导出行次数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的检查、调研、综治维稳安全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减少原因:2019年中央、省市检查、督查、出访、考察、调研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999.55元,其中,流动资产2876.27元,固定资产203.0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82.4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6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报废计算机1台,碎纸机2台,账面原值0.7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3.02万元。

  政法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万元,购买通用设备一批,其中:佳能相机1台1.68万元,复印件2台1.56万元,台式计算机1台0.60万元,打印机3台0.70万元,碎纸机3台0.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9附表10因涉密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结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1601111

决算公开表改090112020091110501327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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