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现将《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云防办〔202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同时,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通过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