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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 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9 08:00 浏览次数:24 字体:【

中共临沧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 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临民党委发〔2017〕8号



各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实基层党支部”的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市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创建规范化党支部的意见〉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在局机关党委下设各支部开展开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统领,以规范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创建“五好”班子:班子建设好、机制运行好、队伍管理好、责任落实好、工作业绩好。落实“六个规范”:组织设置规范、教育管理规范、制度落实规范、阵地保障规范、组织活动规范、台账管理规范。达到“七有目标”:有健全的基层组织、有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规范的教育管理、有严格的组织生活、有到位的保障机制、有规范的党务台账、有突出的工作业绩。使市民政局在党的建设上有新提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为推动临沧民政工作健康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范围

机关党委下设的9个党支部。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设置规范化(有健全的基层组织)

1.合理设置党支部。合理优化党支部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人数较多(超过20人)或不便集中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

2.支部班子健全。各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委(总支)委员、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及以上干部专任。实行集体领导和委员分工负责制。

3.按期换届。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到期必须按时换届。班子成员出现空缺要及时增补。程序要严格,选举要规范,痕迹要齐全。

4.目标清晰。支部每届有任期目标;每年有计划、有总结。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有完善的制度机制)

1.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和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等党建工作制度。基本制度有一项上墙,全部制度汇编成册。

2.责任体系健全。层层建立责任清单、目标清单、考评清单。

3.述职评议考核。年底党委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形成党组织晋位升级常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三)教育管理规范化(有规范的教育管理)

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落实发展党员培养考察、预审、票决、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5大项25个环节,确保一个程序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痕迹材料规范齐全。各支部要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2.目标管理。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1次,支委会每月初评党员积分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和公示党员积分1次,结合党员积分和工作表现,评选出支部季度优秀党员,季度评选结果作为年底党员评议重要依据。

3.完善信息。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完成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按时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4.党费收缴。落实“党费日”制度。每年初准确及时核定党费缴纳数,坚持把每月1日作为“党费日”,党员在“党费日”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节假日可往后顺延。各支部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支部所收党费上缴局党委,党委按比例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党费收缴手续完备,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1次收缴情况。

5.组织关怀。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

6.常态化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支部制定上、下半年学习计划和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运用好“四种形态”,经常性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7.制度化培训。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党情国情、法律纪律、意识形态等进行系列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培训;对所属党务干部和党员集中培训。

8.学时化考评。建立述学、考学、评学机制,严格纪律,确保效果。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

9.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常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10.创先争优。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当先锋走前头”、授旗评星、“公开承诺”、“四亮四创四评”等活动。

11.服务群众。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和“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12.互联网+党建。利用网络、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党建云等开展“互联网+党建”,开展教育、学习、管理、考核。

(四)组织生活规范(有严格的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1次。形式要灵活、内容要拓展,成效要凸显。

2.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动会规程。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带头上党课。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要完备,操作要规范,记录要详实。

4.落实“支部主题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5.从严落实党内监督。党支部半年向局党委报告工作1次,支部委员会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1次。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6.从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支部负责人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活动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结合起来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工作,与分管领域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有到位的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党员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各项任务清单,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2.阵地保障。党员活动室达到“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明晰标识、有党旗誓词、有基本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基本制度。党务宣传栏规范:有党组织结构示意图,有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剪影;有党建工作情况展示;有条件的要布置走廊门厅文化。在活动室、公开栏、办公桌、服务窗口、门厅、走廊、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公开亮明党员身份。

3.经费保障。列入行政预算,适当配备电教设备、学习资料、办公设备。党员集中培训、组织生活及党内表彰等有经费保障。

(六)党务台账规范(有规范的党务台账)

1.台账完备规范。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立健全完备的基础党务工作材料、影像资料。资料齐全,分类归档,便于查阅,管理规范。

2.《手册》记录完整。按规范填写使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3.党员材料规范。各支部建立党员个人档案,做到1人1档,党员个人档案材料由支部统一保管。材料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登记表、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文章、使用完的党费证等材料。

(七)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1.完成任务。六项规范化建设完成,基本达到“七有”目标,按时上报各类工作材料。

2.发挥作用。基本达到“五好要求”和“七有目标”,党建任务完成,业务业绩突出,整体工作效果明显。

3.展现特色。富有特色,争创为党建示范点。形成可宣传和推介的典型经验。

四、工作推进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各支部要召开党员会议,将开展党支部创建规范化的重要性和要求向党员讲清楚,动员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7年7月至11月。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创建工作项目清单、对照标准抓好创建工作。

(三)严格督促。局党委对各支部创建情况每季度抽查1次,对创建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约谈、追究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核验收。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考核验收。程序为:

1.各支部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检自查,实行百分制量化自评(见附件《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自评达标后,及时向局党委申报,申报时间11月10日前;

2.局机关党委考核验收,11月20日前局党委组成考核验收组完成对各支部的考核验收。

3.局党委考核验收达标后,报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考核验收。

对已达标的基层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争创示范点建设;未达标的支部按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通报、整顿、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创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责任,按照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创建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注重应用。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创建不达标的支部,其支部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层次。


附件:

1、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2、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




中共临沧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小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备注

组织建设规范

1.有健全的基层组织

10

(1)设置科学合理(2分)。(2)班子健全(4分)。(3)按期换届(2分)。(4)工作目标清晰(2分)

(1)支部设置合理,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或不便集中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2)配齐班子成员,成员出现空缺及时增补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3)党总支(支部)每届任期3年,届满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痕迹资料齐全。(4)有届期目标,每年有计划,有总结。

 未按期换届不达标

制度落实规范

2.有完善的制度机制

10

(1)健全工作制度(3分)(2)健全党建责任体系(3分)(3)开展述职评议考核(4分)

(1)建立目标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系列制度。基本制度有一项上墙,全部制度汇编成册。(2)落实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党员责任清单(3)年底党支部书记向局党委述职,落实党组织晋位升级机制长效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责任体系不全不达标,未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不达标

教育管理规范

3.有规范的教育管理

35

(1)规范发展党员(2分)(2)党员监督管理(5分)(3)健全党员信息(3分)(4)规范党费收缴(2分)。(5)组织关怀(2分)。(6)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5分)(7)制度化培训(2分)(8)学时化考评(2分)(9)主题党日活动(2分)(10)主题实践活动(4分)(11)深化创先争优活动(2分)(12)直接联系服务群众(2分)(13)“互联网+党建” (2分)。

(1)培养积极分子,痕迹材料规范齐全。(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党员队伍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无党员违纪违法情形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强化结果运用。(3)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完善党员信息档案(4)落实“党费日”制度。每年初准确及时核定党费基数,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按时上缴,账目清楚,留存党费管理规范。(5)开展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6)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要求,推进学习教育有方案、有举措、有效果、有记录。(7)组织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培训。(8)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 ,形式灵活有效(9)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周确定党员学习日,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10)定期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常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11)“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当先锋走前头”、授旗评星、“公开承诺”、“四亮四创四评”等活动。(12)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13)利用内网、QQ群、微信群、党建云等开展党建活动,积极探索网上交纳党费。

 有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信息不全、培训学时不足、党员违纪等情形均不达标

附件1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小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备注

教育管理规范

4.有严格的组织生活

17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5分)。(2)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5分)。(3)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5分)。(4)落实“支部主题日”制度(2分)。

(1)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1次。形式灵活、内容拓展、成效凸显,记录规范。(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程,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带头上党课。(3)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记录详实,资料齐全。(4)每月固定1天,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不达标

基本保障规范

5.有到位的保障机制

10

(1)组织保障(2分)。(2)阵地保障(6分)。(3)经费保障(2分)

(1)党员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各项任务清单,每年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2)综合利用资源,建立党员活动室,达到有固定场所、有标识牌、有党旗誓词、有基本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基本制度的“六有”标准;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门厅、活动室、走廊、楼梯、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展示党建工作情况,有党组织结构示意图,有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剪影;在醒目位置公开党员身份;(3)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在订阅党员学习资料、集中培训、组织生活及党内表彰等方面有经费保障。

 主要领导不研究党建工作不达标,无固定活动室不达标,经费保障不到位不达标

台帐管理规范

6.有规范的党务台帐

8

(1)台账完备规范(5分)。(2)《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完整(3分)

(1)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分类建立党务台账。工作材料及影像资料资料完备齐全,便于查阅,管理规范;(2)规范填写使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台账不规范不达标

成效

7.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10

(1)完成任务(6分)。(2)发挥作用(2分)。(3)展现特色(2分)。

(1)班子及成员能够围绕中心,认真谋划,完成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六项规范化建设完成,基本达到“七有目标”按时上报各类工作材料。(2)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效果明显,达到“五好要求”,年内党建工作获上级党组织表彰。(3)富有特色,争创为党建示范点。形成可宣传和推介的典型经验。

 未完成任务不达标

注:1、达标分为90分,自评为90分以上且无备注栏中标注的不达标情形,可逐级申报验收。95分以上申报创建党建示范点。




附件2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

类别

项 目

内 容

(一) 组织 建设

组织设置

1.党组织机构:(1)党组织成员、分工及职责;
2.党组织承诺:(2)党组织、党员公示公开承诺情况;
3.所属党组织情况:(3)党小组(支部、总支)组织设置及职责。

换届选举

1.筹备工作:(l)换届请示和批复; (2)工作方案;
2.确定人选:(3)选举办法;(4)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资料;(5)党员和群众推荐名单;(6)上级党(工)委推荐名单;(7)党组织按照“两推”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名单;(8)考察人选“三项承诺”和公示情况;(9)上级党组织考察情况反馈记录;(lO)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记录;(11)确定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批复;
3.大会选举:(12)工作报告;(13)党员名册;(14)议程安排;(15)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6)选票;(17)会议主持词;(18)有关决议草案;(19)召开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会议讨论选举工作的记录;(20)召开党员大会会议通知;(21)监票人、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22)选举投票结果;(23)当选委员名单;(24)新一届党组织第一次委员会议议程;(25)选举书记、副书记票决结果;(26)新当选书记、副书记发言记录;(27)向上级党组织汇报选举情况的书面报告;(28)上级党组织批复;
4.后续工作:(29)新老班子交接工作记录;(30)上级党组织与新老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31)材料归档目录;(32)其他工作资料。

(二) 制度 建设

三会一课

(1)“三会一课”计划表;(2)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通知;(3)党员签到记录;(4)党支部会议记录;(5)党小组会议记录;(6)支委会会议记录;(7)集体学习讨论发言记录及心得体会文章;(8)党课稿;(9)其他资料记录。

组织生活

(1)召开组织生活会请示和批复;(2)召开组织生活会通知;(3)组织学习记录;(4)班子和个人征求意见表;(5)梳理意见记录; (6)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痕迹资料;(7)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痕迹资料;(8)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9)支部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0)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11)班子和个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12)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13)班子和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民主评议

(l)组织学习记录;(2)自我评价材料;(3)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记录;(4)党员大会记录;(5)民主评议结果书面材料;(6)相关表彰记录; (7)相关组织处置记录。

其他制度

(l)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2)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措施;(3)党员和群众结对联系制度;(4)党建联席会议制度;(5)党费日制度;(6)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7)党建带群建制度等。全部汇编成册。


附件2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

类别

项 目

内 容

(三) 队伍 建设

基本信息

(l)党员名册:(2)党员信息采集表(一人一表);(3)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册;(4)收看“四簿一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收看记录薄,信息反馈记录薄、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设备运行记录薄、党员学习点名册。

党员教育

(1)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记录;(2)党员日常培训教育记录;(3)其他培训、教育、管理资料。

党员发展

1.入党积极分子:(l)入党申请;(2)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记录;(3)初步培养教育、考察记录;(4)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6)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记录;(7)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培训记录;(8)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2.确定发展对象:(9)党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记录;(lO)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记录;(11)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讨论记录;(12)党组织与发展对象谈话记录;(13)政审记录;(14)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记录;
3.吸收预备党员:(15)发展对象学习心得体会;(16)党组织集体讨论记录;(17)基层党委预审记录;(18)基层党委同意吸收预备党员通知; (19)党组织党员大会讨论记录和票决情况;(20)转正公示记录;(21)入党志愿书;(22)向工委备案报告;
4.预备党员转正:(23)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察记录;(24)党组织与预备党员谈心谈话记录;(25)书面转正申请;(26)党组织同意转正讨论记录;(27)上级党组织批准记录;
5.其他工作资料:(28)发展党员计划表等。

党员管理

1.组织关系转接:(l)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记录(转入、转出);
2.党员积分管理:(2)支部积分管理项目和评分标准;(3)党员积分登记表;(4)支委初评记录;(5)党员大会评定记录;(6)积分公示记录;(7)年度积分结果运用情况记录;
3.党员服务承诺:(8)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设置情况一览表;
4.流动党员管理:(9)《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情况登记表(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联系方式、党组织指定联系人、活动证编号等);(10)党组织与流动党员联系情况记录;
5.党员关怀帮扶:(11)党组织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名册;(12)结对帮扶情况记录;(13)慰问困难党员、受灾党员等记录;
6.失联党员登记:(14)失联党员登记表;(15)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16)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17)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和处置情况汇总表;(18)与失联党员联系情况记录(含通话记录等)。

组织活动

(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登记名册、开展服务情况记录;(2)“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志愿者登记名册,开展活动记录;(3)党建带群建开展活动记录。

党费收缴

(1)党费收缴标准(一年一测);(2)党费证发放记录;(3)党费收缴登记册;(4)党费收缴报告;(5)党费年度收支情况公示。


附件2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

类别

项 目

内 容

(四) 思想 建设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l)“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2)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3)理论中心组或党委(组)学习方案及痕迹资料;(4)部署动员会议领导讲话;(5)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提纲或课稿;(6)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学习、讨论发言、心得体会等记录。

“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 主题实践活动

(1)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2)活动影像材料;(3)相关的活动记录等;(4)学习心得、研讨发言等文字材料。

(五) 重点工作及其他工作

党建扶贫

双推进

(l)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2)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名册;(3)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工作职责;(4)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群众名册;(5)“挂包帮、转走访”情况记录;(6)到村到组到户脱贫规划;(7)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8)为挂钩村党员干部开展培训记录;(9)其他脱贫攻坚工作资料。

工作业绩

总结、统计报表、工作信息、典型经验材料等。

各类文件

(l)上级文件及配套制定的各类文件材料;(2)影像资料等。

备注:1.主要机关党组织基础党务工作为例,国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基础党务工作参照建立台账。

2.上级党组织各类政策文件、配套措施及相关工作文书档案也要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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