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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15:52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2024年,临沧市使用彩票公益金8,360.85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11.7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42.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5,512.10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95.00万元。临沧市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重点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公益福利项目。

一、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453.75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411.75万元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411.75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60.00万元,分解下达县(区)351.75万元。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48.00万元:支持6个县(区)6个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具体补助项目为:临翔区老年护理院设施建设补助34.00万元、凤庆县洛党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补助20.00万元,云县茶房乡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补助60.00万元,永德县中心敬老院设施设备配置补助60.00万元,耿马县孟定镇罕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补助60.00万元,双江县勐库镇丙山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补助14.00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63.00万元:安排3个县(区)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具体补助项目为:镇康县南伞镇康宁社区11.00万元、南伞镇新城社区10.00万元,耿马县勐永镇河底岗社区10.00万元、耿马镇甘东社区11.00万元,沧源县勐省镇农场管委会农园社区10.50万元、勐省镇农场管委会振兴社区10.50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100.75万元:一是安排40.75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放2024年9-12月孤儿助学资金。二是安排60.00万元支持临沧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

3.执行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34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15号),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全部分解下达至市本级和各县(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支出183.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0.44%。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84.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9.10%;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99.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2%。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6个,已完成3个。二是残疾人福利方面,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6个,已完成0个。三是儿童福利方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指标为55人,已完成资助55人;1个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指标,已完成1个;

质量指标:实施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有效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需对临时救助的无家可归、生活无着落的孤残弃婴儿童进行救助。指标已按要求完成。

时效指标:县(区)财政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下达。《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两笔资金都在30日内下达到县(区)。该项指标已按要求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不足问题,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受益人群覆盖率达90%;孤儿入学率(不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达到90%,以上指标均已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孤儿补助情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受益人群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以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42.00万元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为42.0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3个县(区),市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3个县(区)4个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其中:凤翔街道圈掌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0.00万元、凤翔街道章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8.00万元,凤山镇平村村老年幸福食堂8.00万元,镇康县南伞镇德胜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6.00万元。

3.执行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16号),将资金下达至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18.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3.67%,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乡镇(街道)层面老年助餐点4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

质量指标:支持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各3个县(区)4个街道(乡镇)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便利。

时效指标:市级均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下达到县(区),符合中央下达资金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3个县(区)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层面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的便利,助力老年餐饮服务,大力发展助餐服务,解决部分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符合中央下达绩效指标值。

二、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5,512.10万元

(一)总体情况。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总额为5,512.10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014.00万元,分解下达至县(区)4,498.10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113.10万元。安排市本级970.00万元用于市朋阳颐养院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建设项目。安排各县(区)补助资金3,143.10万元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2.儿童福利类项目60.00万元。支持镇康县、耿马县未保中心购置设施设备。

3.社会公益类(殡葬)1048.00万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骨灰堂(塔)建设、殡葬事业发展项目。

4.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291.00万元:一是安排市本级资金44.00万元,用于2025年持续开展2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示范站项目(蚂蚁堆社工站22.00万元、耿马镇社工站22.00万元)。二是安排各县(区)补助资金247.0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沧源县帮扶补助资金,8.00万元用于“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62.00万元用于婚姻登记管理,57.00万元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三)执行情况。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90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07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74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8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2024〕186号)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县(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共支出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614.68万元,支出率11.15%。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87.6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0万元,社会公益类( 殡葬)项目4.6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他社会公益类)22.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4,897.42万元,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2024年,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将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为老年人福利事业、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公益类( 殡葬)、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他社会公益类)四大类项目,每个项目按具体支持方向和目标任务分设年度目标,细化设置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认知障碍、失能照护专区建设、改造数1个,已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已配备照护专区医务人员6人;已配备照护专区护理人员18人;医师定期巡诊率达100%;补助6个县(区)12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项目,已补助到位;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实际补助7个;25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项目,实际补助25个;补助1个养老机构建设及完成附属设施建设,实际补助1个。二是社会公益类(殡葬)方面,补助殡葬设施建设及完成附属设施建设1个,实际补助1个;开展生态安葬试点1个,实际补助1个;实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8.00万元,完成补助1个县(区)。骨灰堂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个,实际完成1个。三是儿童福利方面,构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设备购置2个,实际完成2个。四是社会公益类(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方面,完成“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个;建设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2个,已完成2个;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8个,实际完成3个;支持乡村振兴项目5个;推进8个婚姻规范化试点建设,已完成8个。

2.质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项目建设方面严格控制建设标准、面积、资金,达到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小于10%;认知障碍、失能照护专区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儿童福利方面。“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90%。三是社会公益类( 殡葬)方面。骨灰堂(塔)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90%。

3.时效指标:2023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率38.3%;资金分解下达时效为接到转移支付30日内完成下拨;老年人福利项目开工率达100%。

4.社会效益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不足问题,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安全事故发生率等于零。二是儿童福利方面。支持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置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能力。三是社会公益类( 殡葬)方面。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覆盖率达100%;划定节地生态安葬点1060个;遗体火化率同比增长。四是社会公益类(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方面。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数占婚姻登记总数比例达1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婚姻登记当事人满意度达到85%以上,遗属满意度达到85%以上,老年人家属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受益老年人群满意度达到85%以上,以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三、市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2395.00万元

(一)总体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分配管理市本级留存福利彩票资金总额为2,395.00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970.00万元,分解下达至县(区)1,425.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243.61万元。安排市本级133.61万元用于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发展服务费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经费,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建设补助,老年大学设备设施购置补助,社会福利院设备设施购置补助,老旧小区老年活动室改造补助,护理员培训、大赛选拔及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经费7个项目。安排市对下补助资金1110.00万元用于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项目、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城乡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老年幸福食堂及运营补贴。

2.殡葬类项目200.00万元。安排市对下补助资金200.00万元,用于县(区)殡仪馆焚烧池建设、殡仪馆提质改造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生态安葬点建设补助。

3.儿童福利类项目470.23万元。全部用于补助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补助。

4.社会公益类项目481.16万元。一是安排市本级资金366.16万元,其中,76.56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信息系统功能升级及运维费用,23.0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145.00万元用于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110.00万元用于市救助站建设项目补助,11.60万元用于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站项目。二是安排市对下补助资金115.00万元,全部用于县(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三)执行情况。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临财综〔2024〕6号)、《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2024〕16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2024〕25号)、《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批)的通知》(临财综〔2024〕31号)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县(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共支出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196.14万元,支出率49.94%。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54.86万元,殡葬类项目30.0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470.23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341.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198.86万元,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2024年,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将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为老年人福利事业、儿童福利服务、殡葬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四大类项目,每个项目按具体支持方向和目标任务分设年度目标,细化设置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组织全市护理员培训、大赛选拔及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选拔培训60人、养老服务业务专题培训20人、养老护理员大赛选拔培训25人;新建、改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1个;提质改造养老机构10个;新增社区老年幸福食堂3个;开展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项目8个;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1个。二是儿童福利院方面。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1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社会公益类方面。完成购买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福彩公益金进行审计及绩效评价1次(涉及8县区);完成困难群众信息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完成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及设备购置资金支付,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市救助站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站2个项目建设。

2.质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项目建设方面严格控制建设标准、面积、资金,达到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小于10%;护理员培训、大赛选拔及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选拔培训对象80人,实际培训85人,合格率达100%;二是儿童福利方面。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80%,实际完成85%。三是社会公益方面。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精准度和项目服务质量有所提升。

3.时效指标:2023年福彩公益金进行审计及绩效评价审计工作,已在合同约定时间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

4.社会效益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不足问题,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老年幸福食堂发展运营稳定。二是社会公益方面。特殊困难群众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服务需求提升达80%以上;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达90%以上。通过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实现社会工作服务覆盖所在项目点90%以上的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特殊、弱势人群和有需求人士。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困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以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强化制度约束,及时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福彩公益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落实福彩公益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全流程动态监管机制,从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到项目结项实施全周期跟踪。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照项目目标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量化考核,将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公益金使用情况,切实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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