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lcs_nyncj/2025-00035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5-08-13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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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临农函〔2025〕1号

 

鲁晓娟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完善加强临沧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机制的建议》(第006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题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按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办理程序,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五级责任制”和“五个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


专班,压实办理责任,增强办理实效,确保高质量完成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任务。

(二)加强沟通对接,了解建议意图。接到办理任务后,市农业农村局重点督办建议承办科室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与建议者施应莲、鲁晓娟代表主动联系,沟通对接,了解代表所提出建议初衷和真实意图,为办理好建议打好基础。

(三)部门协作,联合调研。5月19日,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并邀请鲁晓娟代表组成调研工作组,实地深入临翔区开展专题调研。调研工作采取实地调研、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议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了临翔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云南临沧陈粮商贸有限公司、临沧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调研组通过走访电子商务、直播带货企业,与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现场交流,并组织建议代表、协办单位召开座谈会议,进一步了解了建议代表的想法,明确和掌握建议内容,形成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

(四)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一是5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提供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征集协办意见。针对建议,围绕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各协办单位提出的协办意见,于5月29日草拟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二是5月30日,答复意见再次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三是6月5日,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分别发送给施应莲、鲁晓娟代表,并征求两位代表意见,两位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完全同意”。

(五)开展面商。印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面商会议的通知》,于6月13日在市农业农村局6楼会议室召开面商会议,组织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会,并邀请督办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贵祥、督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张文明以及建议者施应莲、鲁晓娟代表参加。会上,施应莲、鲁晓娟代表分别作建议说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中宇代表建议办理部门汇报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协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分别作补充发言,施应莲、鲁晓娟代表分别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表态,督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张文明作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中宇代表建议办理部门作了表态发言。会后,施应莲、鲁晓娟代表现场填写了《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对答复表示非常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的持续火爆,临沧市的各类农特产品也随之开辟了很多对外销售的渠道,各类平台、网红纷纷参与带货,给临沧的农特产品带来的新的销售增长。但是,由于监管更多只依靠异地平台的线上审核,地方部门的监管往往滞后和缺失,给不少缺乏诚信的商家和劣质农产品留下了可乘之机,不同程度地损害了临沧农产品的形象和口碑”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产品电商特别是直播电商加快发展,在解决临沧农产品“卖难”、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商直播行业已成为临沧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农产品线上销售准入门槛较低、具有跨地域性、交易隐蔽性强的特点,另外由于线上销售农产品的卖家多为自然人,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且销售的农产品种类多、产地多,涉及的环节众多,无形中给我市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新挑战,因此,建议者提出的《关于出台完善加强临沧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机制的建议》,对于提高我市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商直播行业和地方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明确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压紧压实各方监管责任,确保农产品线上销售有据可依”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为:

1.地方政府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2.监管部门责任和义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版)》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均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公安、工信等部门责任和义务。

3.电商平台和销售者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均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直播营销平台、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等主体责任和义务。

4.农产品生产者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均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

以上各项法律法规已为我市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各项条款规定和要求,扛牢扛实各自监管责任,增强我市电商平台、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法律意识,扎实抓好我市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工作。

(二)关于“探索建立网销农产品经营者责任清单,完善本地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导则和指南,全面规范原产地管理、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加工程序,建立健全网销农产品分类分级评价体系”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为:

1.积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责任清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梳理排查出辖区内10个合规监管的食品网络交易平台,并建立了市、县(区)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积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配备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员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下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云南省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引导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快建立责任清单。

2.加强农产品地方标准建设。近年来,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茶叶、核桃、坚果、芒果、马铃薯、诃子、小麦、肉牛等作物的临沧市农业技术地方标准121项;市卫健委备案登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00多项,产品主要为茶叶、蜂蜜、酒、牛干巴等。

3.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积极组织全市273人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限制性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解读活动;二是组织和指导服务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凤庆滇红茶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全市36户企业38个基地申报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省级产业基地。

4.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临沧市开展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对纳入重点监管的609个主体实施绿色防控1.268万亩、健康养殖牲畜5.72万头、家禽74.1万羽;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75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031家(次);开展快速检测4998批次、风险定量监测741批次;开展监督抽查(抽检)样品数769批次;发放宣传材料6409份,印发合理用药明白纸3174张,指导培训111场次、2956人次。

5.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开展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2024年,全市绿色有机产品累计认证229户1004个产品,面积346.05万亩,产品涉及茶叶、坚果、稻谷、鱼、植物油、中药材等。全市绿色食品累计认证企业50户,产品218个,面积165.22万亩。二是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市累计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9件。三是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全市累计有30个产品成功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累计有77个农产品入选绿色云品品牌目录。通过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建设,为我市网销农产品分类、分级、评价奠定基础。

(三)关于“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厘清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网信、公安等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完善部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和联合执法等机制,指导电商平台和企业制定生产作业规范,梳理质量安全风险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诱导、卖惨营销等突出问题。坚持包容审慎原则,通过业务培训、信息推送、随机检查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为:

1.部门监管职责边界明晰。针对建议者提出关于出台完善加强临沧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机制的建议,经梳理,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版)》,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以上法律法规均已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网信、公安等部门监管职责。

2.各职能部门监管服务工作力度加大

(1)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各级农业农部门围绕《临沧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共举办市县乡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专业知识各级培训26次,共培训3164人次。二是抓实农兽药经营管理。坚持定期监管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工作一线,抓好全市3957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出动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26家,共检查兽药578批次;签署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64份;实地检查饲料经营企业128家,共检查饲料356批次,共签署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128份;发放饲料质量安全告知书128份、《兽药安全使用规定》232份、《禁限用兽药名录》135份。三是开展农产品检测检查。全市共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322批次(合格率达98%),胶体金快速检测完成1254项(次),常规快速检测8132批次(合格率达98%)。四是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共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1537张。五是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全市已有404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平台。

(2)加大农产品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电商平台审查入网生产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定期对产品信息公开、生产流程等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对消费者投诉的电商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溯管理、依法处罚。一是加强网络交易日常监管。运用云南省网络交易信息化平台,将17121个网络主体(其中平台内经营者9034个,网络主播4687个,本地外卖平台10个),83068个商品和服务(其中销售食品10141个,外卖食品33691个)纳入监管,利用网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5年以来共检查网络主体6294个次。二是线上线下一体整治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广告检测和12315平台发现违规线索,加强对实体店、网店、直播间的监管,线上线下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网络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网络交易秩序。2025年以来,共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抽检1207批次(合格率达97.5%),排查整治食品网络交易环节问题1459个,查处食品网络交易案件7起,对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5家直播间、8家生产企业作出警告;监测食品类广告3886条次,处理涉嫌违法广告46条次;受理食品类网络交易环节投诉举报387件,已办结297件。三是加强服务指导规范电商。正在研究制定《网络直播带货合规指引》;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广告合规宣传、培训54次;联合双江县开展规范茶叶直播试点行动,组建标签标识审查、电商规范、投诉举报、经营资质办理、知识产权5个服务工作专班,指导259家直播间、116家精制厂、1265家初制所建立台账,同时引导直播主体(茶农)开展网销茶叶农残自检,配备持证检查员,严把网销茶叶质量关。

(3)狠抓涉食用农产品案件办理。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大型集贸市场900家,食品店、作坊、摊点等场所1000余家;协助保山市、玉溪市、大理州警方核实食品安全案件线索30余条,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案件线索11起;共立食品(农产品)领域刑事案件74起、破案74、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办理网络谣言案件102起;监测处置本地敏感舆情3905条;对辖区重要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远程技术监测,发放整改通知书86份,整改安全隐患漏洞86个,处置网络安全案事件10起。全市未发生涉及农产品线上销售、网络谣言、有害信息和敏感舆情、网络安全等案件。

(4)抓实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近年来,全市网信部门联合各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的“清朗˙打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重大事件发生。

(5)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全市商务部门围绕《临沧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积极抓好电子商务建设工作。一是农村电商网络基本建成。全市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8个、乡镇电商公共服务站81个(含6个农场),实现了县(区)、乡(镇)100%全覆盖,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点454个。二是初步建起一支电商人才队伍。全市累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86834人次。三是培育形成一批电商品牌。如阿寿哥、芒抗金丝凤梨、丝路荟、顺宁有礼、凤红行天下、边陲镇康、玉鲜茶叶、福乐丹、桑沼哩、德源食美、云临尚品等。四是注册登记一批互联网销售企业。全市共有联网销售企业(含个体)4115户。五是开设一批线上店铺。全市网上开店数量13769个。六是网络销售力度不断加大。2024年,全市网络零售额累计达21.19亿元,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16.98亿元,服务型网络零售额4.21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71亿元。

下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5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部门将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履行责任,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抓实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守牢线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网销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临沧农产品线上销售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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