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3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认真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加快推进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到2022年末,全市内贸企业(批零住餐)达12008户,其中限额以上240户;外贸企业达1500户;外资企业达28户。到2025年,全市内贸企业(批零住餐)达24505户,其中限额以上332户;外贸企业达1800户;外资企业达37户。
(二)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争取省级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培育引进一批货源组织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强及运营模式先进的物流枢纽运营企业。支持引导运输、仓储、快递等中小物流企业整合功能。在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智慧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落地临沧,支持临沧市企业到市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周边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