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近日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农村废旧木材及山林枝条再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0号 |
2024年3月26日 |
2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2号 |
2024年3月26日 |
3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混合提取物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3号 |
2024年3月26日 |
4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4号 |
2024年4月7日 |
5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沧源县葫芦湖城市公园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5号 |
2024年4月3日 |
6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耿马康鑫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6号 |
2024年4月3日 |
7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县石房村、南河村水产养殖(牛蛙)及预制菜产业链配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7号 |
2024年4月3日 |
8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制糖废弃物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三期(二)生物有机肥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8号 |
2024年4月7日 |
9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县爱华镇河湾20万吨啤酒厂新建燃气锅炉替换现有燃煤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4〕49号 |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