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临沧鑫皓环保机制炭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下坝村 | 临沧鑫皓环保机制炭厂(个人独资) |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内设原料临时堆存区、烘干区、制棒区、炭化区、冷却区及成品区),办公生活区、员工宿舍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木炭1800t。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季节建议增加洒水频次,最大限度缓解项目施工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无法及时清运的需要采取覆盖防尘布,喷洒抑尘剂或洒水等措施; ③施工期进出口道路两侧尽量实行蓝色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围挡采用硬质材料制作,如彩钢围挡、PVC围挡、混凝土砖墙围挡等。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④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派专人进行打扫,并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必须全面进行覆盖,不得超量装载和超速行驶;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⑥运输车辆及机械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 ⑦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及车辆,并确保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状态良好;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对问题设备进行修理。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如厕利用厂区原有卫生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用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经临时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提倡文明施工,加强管理,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废弃土石方按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清运处置; ②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混凝土、建筑材料废弃包装等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制棒、炭化废气引入烘干炉燃烧后作为烘干热源,最终废气经旋风分离+酸碱喷淋塔+除湿除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②除非油烟经处理后通过高出食堂房顶约0.3m的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 ②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冷却池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洗涤水经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处置后回用。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择合格技术成熟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厂房内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于车间中部和南部,远离门窗,同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开午休(12:00~14:00和22:00~24:00)时间段使用。 ③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降噪措施;车间厂房建筑材料尽可能选择降噪好的材料。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炭化窑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提供给周边村民作为土壤改良剂使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及不合格木炭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运处置;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可外售当地免烧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利用;隔油池油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及处置;食堂泔水委托周围农户清运用于牲畜饲养;烟道残留物、喷淋塔废水沉渣、木焦油、木醋液、废矿物油经人工采用工具打捞后,装入专用收集桶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