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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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等水库移民安置区勐库镇护东移民安置点生产区灌溉沟渠修复及农田保护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勐库镇护东村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勐库镇护东村护东移民安置点。南等水库移民安置区勐库镇护东移民安置点生产区灌溉沟渠修复及农田保护项目治理范围为勐库镇护东村忙波河桥至四队桥段河道,本次治理河段长2.21km,对左右岸新建挡墙治理,同时对位于治理河段左岸的2个取水堰及相连的灌溉沟渠进行修复(1#沟渠修复30m,2#沟渠修复30m)。治理起点坐标:东经99°51′38.558″,北纬23°36′28.723″;治理终点坐标:东经99°52′48.914″,北纬23°36′30.902″。1#取水堰坐标:东经99°51′51.38″,北纬23°36′24.76″;2#取水堰坐标:东经99°52′16.39″,北纬23°36′24.19″。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与植物保护措施 ①宣传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施工避让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覆盖较好的区域。 ③施工人员管理 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度,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以免造成对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④施工中制定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哺乳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⑥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2)生态恢复 对永久占地的生态恢复重点是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永久占地两侧植物的保护,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生态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对于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目前施工已结束,需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为了全面防治项目表土场、施工场地等各建设区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针对临时占地的施工区域本方案考虑在施工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植被恢复。 按照“适地适树、适草”的原则,结合项目区海拔分布、立地条件、植被恢复要求及植被特点,同时考虑植物水土保持功能、适应性及景观性,以选择乡土植物为主。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陆生动物受到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和陆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使资源得以恢复与持续利用,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①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②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溪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 ③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④加强对项目区内的生态保护,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法。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1.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在施工人员中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招标文件中落实相应条款,明确处罚措施。 (2)施工布置应尽量远离河道,尤其是有废污水排放的施工设施,保护河道水生生态环境。 (3)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禁止排放,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4)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及时对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放归,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渔法,加强渔政管理及执法建设。 (5)采取围堰分段施工,减轻对河道水生生物的影响。 (6)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避免污染周边水环境。 (7)通过对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加深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 1.4生态保护避让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超出征地范围施工,表土堆场设置在施工占地范围内,避开基本农田、远离河道管理范围等; ②合理选择施工时期,避免雨季施工; ③后期施工过程中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避让基本农田、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建议优先采用租赁周边居民住房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方式。 1.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见地表水专项评价章节。 1.4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渗漏检测,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及时清掏沉淀渣,防止因沉淀渣堆积使沉淀池污水外溢。 2.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从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这三个环节进行防治。 (1)噪声源控制方面 对于大于100dB(A)的固定噪声源,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等;严格选择噪声值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做好施工道路养护工作,减振降噪。 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配备减震垫与隔声装置。 基础开挖应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作业,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汽车运输控制超载、限速和禁止鸣放高音喇叭,重型运输车辆应安装消声器。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合理布置工业场地和办公区位置,将噪声大的设备与办公区分开。 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系统,远离民宅,对搅拌机、振捣器安装消声器,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禁鸣和限速措施。加强道路维护,及时清理路面坠物,保持路面平整干净,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时,在路过噪声敏感点应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的标示牌,提示运输车辆从村舍中穿过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3)施工人员(受者)个体防护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施工人员作业条件。对处于生产第一线高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人员,每天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6h。给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作业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具。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具有耳塞、防声棉、耳罩和头盔等。 (4)针对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在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域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针对靠近敏感点(3#青岛村村民)的施工区域,施工前应事先与村民协商,征得村民同意之后才可以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布设要远离居民点,严格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段(12:00-14:30)施工,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时,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示周边居民。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区粉尘污染控制 ①加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在粉尘浓度较高的作业点,给施工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尘眼镜和防尘帽。 ②加强施工的科学化调度安排,提高车辆的工作效率,尽可能减少空车行驶;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尾气治理和维护保养,提高油料燃烧率,减少尾气中有害成分的含量。 ③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水泥和土料不要露天堆放,尤其在大风的天气,应有防尘网覆盖。 ⑤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材料连续围挡;施工围挡底部需设置砖砌基础底座。 ⑥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⑦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2)燃油机械废气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通过环保检验;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因机械和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3)针对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对治理河段沿岸分布的村庄居民点的保护措施,加强居民点周边施工区和施工道路的洒水降尘力度,以及临时土方和砂石材料的覆盖。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弃土石方 工程施工过程中共有约11323.24m3土方不能回填利用,全部运至勐库镇护东村移民新村组洗菜河与勐勐河汇口旁鱼塘回填,已由双江自治县水务局出具证明,详见附件9。 (2) 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处理点进行处理; (3)沉砂池泥沙 沉砂池、沉淀池中的污泥和泥沙通过编织袋进行收集用于工程回填; (4)生活垃圾 施工生产区共配置4个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送至勐库镇垃圾收集点处理,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固废处置率100%。 5.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加以消除。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加强施工期工作人员在施工区工作时用火、防火安全教育。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因地表开挖、土方堆存等,加剧水土流失,应采取严格的环保、水保措施,以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土石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 (2)工程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挖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造成水土流失、扬尘等影响。 (3)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可将土石方压实堆存,以减少水土流失量。 (4)为减小风力扬尘,项目施工场地周围应采取围栏措施、毡布覆盖临时堆存土方、洒水降尘等措施。 (5)土石方回填,应边回填边碾压,不让疏松的土方较长时间搁置。碾压密实的土壤在水流作用下的流失量将大大小于疏松土壤。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目前所采取的措施均是治理达标、经济合理,便于实施、能够稳定运行,且长期有效可行的措施,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不可预见的现象,运行较稳定。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基本达到。 8.水土保持措施 (1)河堤工程区 对河堤工程区挖填较大的裸露边坡、围堰填筑过程中临时堆存的土方、材料表面采用彩条布进行苫盖;在人类活动频繁的治理段土堤背水面后坡采用具有景观性的灌、草结构形式进行绿化治理,沿土堤坡脚上部空间单排种植灌木,在土堤坡脚中部空间处50cm宽度的条状范围栽种小灌木,下部空间和坡面等位置播撒草籽。 (2)临时道路区 在施工期间对汇水面积较大路段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工程结束后将堆放于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运回,并均匀摊铺,厚度不应小于0.3m。 (3)施工生产区 在施工前要求对该区域质地良好的表土进行剥离,在施工生产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和拦挡措施,工程结束后将堆放于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运回,并均匀摊铺,厚度不应小于0.3m。 (4)临时堆土区 在使用时临时堆土区采取临时拦挡、苫盖、临时排水、沉砂等措施,工程结束后将堆放于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运回,并均匀摊铺,厚度不应小于0.3m。 9.施工围堰保护措施 临时围堰填筑过程中临时堆存的土方、材料等,采用彩条布进行苫盖。围堰填筑好后,即用水泵将围堰内的积水全部抽干,之后即可进行浆砌石挡墙的施工。围堰拆除时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拆除,除拆除损耗外,拆除料直接用于防洪堤回填及挡墙的基坑回填,同时部分拆除料作为护坡草皮植土回填。 二、运营期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水利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有利于提高河流的抗洪排涝能力,从而加速水体循环,也会对周边河道水质改善有利影响。因此,无需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营运期废水污染影响分析见地表水专项评价章节。 3.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现场维护和检修应该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4.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取水堰修复时采用低堰形式,堰体高度控制在3米以内,避免形成高坝阻隔,在堰体中央预留生态通道,生态流量通过溢流下泄,当来水量达不到生态流量下放标准要求时,全部下泄。施工期来水全部下泄,运营期通过溢流下泄。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