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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3-07 14:48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48次 字体:【

2024,市文化旅游局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度等各类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和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修改完善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2.按照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市直各文化旅游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支队抓落实的组织构架。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检查,2024年局党组研究法治工作2次。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相关学习10余次。

(二)健全党委(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推行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资金使用、人事调整、案件办理等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2024年未出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不严等现象,未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未造成有关严重不良影响。

2.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和执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重大决策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审查56件,发律师函1份,参加开会17次,口头咨询2次。

3.我局已按照要求设立公职律师,相关从事公职律师的人员资料已经在省司法厅网站、市司法局进行备案。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严格按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的要求,开展对我局起草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管理和定期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严格按照地方性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2024年,我局按照市人大、市司法局要求,按时报送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建议,清理意见和反馈意见等材料。没有与本部门、本系统法律法规实施不好的情况,没有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按照市场整治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20日, 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280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4823家次。共立案查处案件61件(涉未成人案件35件),没收出版物1459册,没收违法所得4777元,罚款50.6万元,停业整顿8家(停业1个月4家,停业2个月3家,停业3个月1家),查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6家,办结54件,正在办理7件。全市娱乐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其中市执法支队立案查处10件,云县立案查处11件,凤庆立案查处8件,镇康立案查处6件,耿马立案查处8件,永德立案查处8件,双江立案查处7件,沧源立案查处3件。未发现涉黑涉黑线索。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在年初就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在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文化和旅游行业的特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下发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旅游系统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分解方案的通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戏曲进乡村工作的通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强廉洁文化作品创作演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针对性进行工作安排,明确了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为全年的普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我局明确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我局专门的普法工作机构,并明确了由公职律师作为专职的普法工作人员负责文旅行业的普法工作。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法治文化相关信息和活动通知等。通过指导临沧市文化馆进行文艺演出和文艺创作,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调动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严格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市文化旅游局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主要表现:

(一)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剧本杀、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二)软法治理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应充分引入标准作为软法治理的手段。在法律制度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以“标准+合规”的方式对新业态进行补充规制。通过标准的作为行业准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具体细化标准,通过标准修订及时适应管理需求变化,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律标准细化难、更新滞后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涉旅纠纷投诉快速处置体系。以有效解决游客投诉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投诉分转处置效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以《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置操作指南》为基本框架构建旅游投诉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会牵头、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性专业性旅游投诉纠纷调解处理机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强化文旅执法廉洁自律体系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不断提升文旅环境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三)认真做好“行刑对接”“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动旅游投诉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衔接,构建以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为基础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排演,把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纳入“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年度惠民演出计划、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系统内法治创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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