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 |
临沧市临翔区飞玟便利店 |
决定书文号 |
(临)文综罚字〔2022〕007号 |
案由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违法事实 |
2022年12月12日15时11分至16时05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宝银(25080021005)、杨文鹏(25080121002)、鲁睿(25080121001)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文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寨组(214国道旁)的临沧市临翔区飞玟便利店进行检查,经查,临沧市临翔区飞玟便利店正在营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30902MA6NNKD876,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李康福,飞玟便利店内摆放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昆虫记》图书进行销售,现场未能提供进货清单、销售记录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2022年12月12日立案调查,现查明:临沧市临翔区飞玟便利店(李康福)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图书,其经营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处罚决定 |
1.没收出版物14本;2.罚款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日期 |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