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 |
镇康县临都娱乐会所 |
决定书文号 |
(临)文综罚字〔2022〕018号 |
案由 |
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违法事实 |
2022年12月19日17时43分至18时19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宝银(25080021005)、杨文鹏(25080121002)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临都酒店的镇康县临都娱乐会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证照齐全,执法人员在查看该场所监控室309监控点位,Camera01监控点位2022年12月9日凌晨2点以后的监控视频,发现该场所在凌晨2点以后还有顾客出入包间。经2022年12月19日立案调查,现查明:镇康县临都娱乐会所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其经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决定 |
警告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