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6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起、5人,分别下降27.8%、26.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从行业看: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5起、5人,分别下降38.5%、35.7%;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0%(3起建筑业事故分别为:临翔区“2·26”在建王家寨隧道施工亡人事故、凤庆县“5·02”光伏项目施工亡人事故、双江县“5·22”燃气管道施工亡人事故);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临翔区“3·31”康临面条厂机械亡人事故);信息技术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双江县“6·13”广电网络公司维修高坠事故)。
(二)从地区看: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50.0%、100.0%;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0%;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0%;沧源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双江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未接报耿马县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月份看:1月份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27.8%、26.3%;2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20.0%;3月份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60.0%;4月份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33.3%,死亡人数持平;5月份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1人,分别上升200.0%、50.0%;6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0%。
临沧市2025年1至6月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 ||||||||||||||
县区 |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行业领域 | |||||||||
+,- | +,-,% | +,- | +,-,% | 道路 运输 | 建筑 施工 | 制造业 | 信息技术服务 |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
临翔区 | 3 | 0 | 0.0 | 3 | 0 | 0.0 | 1 | 1 | 1 | 1 | 1 | 1 | ||
云 县 | 3 | 1 | 50.0 | 4 | 2 | 100.0 | 3 | 4 | ||||||
凤庆县 | 1 | 0 | 0.0 | 1 | 0 | 0.0 | 1 | 1 | ||||||
永德县 | 1 | -1 | -50.0 | 1 | -1 | -50.0 | 1 | 1 | ||||||
镇康县 | 1 | -1 | -50.0 | 1 | -1 | -50.0 | 1 | 1 | ||||||
耿马县 | 0 | -4 | -100.0 | 0 | -4 | -100.0 | ||||||||
沧源县 | 2 | 0 | 0.0 | 2 | -1 | -33.3 | 2 | 2 | ||||||
双江县 | 2 | 0 | 0.0 | 2 | 0 | 0.0 | 1 | 1 | 1 | 1 | ||||
合 计 | 13 | -5 | -27.8 | 14 | -5 | -26.3 | 8 | 9 | 3 | 3 | 1 | 1 | 1 | 1 |
二、1—6月份事故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6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续“双下降”,连续11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双上升”。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0%,暴露出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培训教育不扎实、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部分地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等问题。
(三)道路交通事故占比仍然较大。临沧山高坡陡,农村公路里程达2.17万公里,道路坡大路窄弯急,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治理任务艰,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然同比2024年下降,但今年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还是占全市总量的61.5%和64.3%,占比依然较大;道路交通领域风险点多、面广,仍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需重点关注的行业。
(四)县(区)事故防控差距大。截止目前,云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50.0%、100.0%,是8县(区)中指标“双上升”的唯一县(区);目前未接报耿马县生产安全事故,耿马县同比2024年,分别减少4起、4人,均下降100.0%,降幅较大。
(五)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录入不及时。部分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县(区)政府未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报告也未依法在网上公开;全市8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起录入“事故直报系统”超7天,全市生产安全事故7天直报率只有61.8%,与省级要求相差较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问题隐患整改闭环。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级检查反馈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形成闭环。要认真研判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对于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全力压减事故总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突出做好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通基层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基层安全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支撑保障等能力。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和企业内部员工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抓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已进入主汛期,要紧盯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工贸、道路交通、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隐患排查,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全力防坍塌、防倾覆、防倒塌、防掩埋、防坠落、防透水、防泄漏、防爆炸、防触电、防淹溺、防桥隧垮塌、防车辆连环追尾,坚决防范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安全度汛。
(四)严格落实统计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应统尽统。坚决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对于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的,严格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统计核销、信息公开”的要求,先行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填报,及时进行数据核查,持续提升事故直报率,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年终翘尾。要落实好与交警部门十二类车辆事故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到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