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县红星大药房有限公司“诱导、协助他人冒名购药”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云县红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造成801943.96元医保基金损失。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801943.96元。2.对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801943.96元处5倍罚款4009719.80元的行政处罚。3.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约定,自2025年6月17日起,解除云县红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目前,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罚款4009719.80元已全部缴纳。
二、凤庆龙马连锁药店重复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凤庆龙马连锁药店存在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机构不同时间段不同购药者重复结算的情况(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追溯码拆零标识或未根据药品实际拆零数量上传药品拆零追溯码);存在同一药品追溯码在连锁药店的不同门店不同时间段不同购药者重复结算的情况,共造成1069.10元医保基金损失。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约定,约谈相关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并追回基金1069.10元。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