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积极生育的号召,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今年以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多管齐下,全力完善生育支持措施,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为全市广大家庭生育提供坚实保障,助力群众美好幸福生活。
一是助推医疗服务“新突破”。积极推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规范现行辅助生殖类收费项目,将“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化解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
二是落实生育报销“新标准”。生育问题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不断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范围,守护每一位准妈妈舒心度过孕育时光,极大地提升了生育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与可及性。2021年1月以来,城乡参保孕产妇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由原来的县2400元、乡1800元调整为县2700元、乡2100元。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医疗费用限额支付由原来的顺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调整为顺产2400元、剖宫产3400元。今年以来,全市居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544人次,金额568.89万元,切实为参保群众降低了生育成本。
三是一站式结算流程“新起点”。自2024年7月以来,我市实施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直接联网“一站式”结算服务,参保女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营养补助费,按照包干结算标准直接结算,超出包干结算标准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不足包干标准的按照标准享受待遇,结算时不足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给参保人。今年以来,全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251人次,金额642.75万元,及时拨付职工生育津贴721人次、1780.26万元。
各项医保惠民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为广大家庭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与保障,也为城市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温暖。未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生育保险体系,让生育保险的阳光惠及每一位参保群众,为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临沧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