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优化房地产管理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10-18 |
联系人姓名 | 徐* |
身份证号 | 5335**********2036 |
手机 | 135****0195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当前,临沧市未对外开放公积金贷款,未在本市缴纳住房 公积金的客户或外来人员购房压力大,通过开放 公积金贷款,可以刺激地产行业发展。 |
回复单位 |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4-10-25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徐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临沧市于2024年10月18日调整异地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规定。临沧市缴存职工到市外购建住房,符合《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条件的,不受户籍地、工作地限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市外缴存职工在临沧市购建住房,符合《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条件的,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购房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感谢网民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0883--2145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