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说明

时间:2021-09-26 09:52: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3-00046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1-09-26 09:52: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16号)和《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1、机构设置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2、主要职责

(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

(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三)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四)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

(六)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

(七)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编制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9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16名(3名正科级,13名副科级)。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全市疾病防控工作质量为任务,以建设健康临沧为目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高效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严密防控,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疾控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应对疫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彰显“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提高站位,强化疫情防控组织保障。中心及时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全部编入6个专业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组,有效保证了人员、物资的统一调度,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扎实开展。

(2)科学规范,快速高效应对疫情输入威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国内武汉输入病例1例,境外缅甸输入病例1例,报告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境外缅甸输入。先后成功处置了2起境内、外输入疫情,成功应对了境内外疫情输入扩散的冲击和考验,全市至今无二代病例发生。在应对境外输入疫情工作中的全员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受到省级表扬。截至12月31日,中心累计处置新冠疫情2起,疑似疫情8起,累计管理密切接触者132人,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838人。

(3)依靠科学,担当起“一锤定音”的角色。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省首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承担着全市大部分的新冠样品检测工作,更为全市各实验室提供检验复核。截至12月31日,中心累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41453人次,阴性41451人次,阳性2人次(耿马县同1人),累计开展海产品采样检测新冠核酸标本345份,结果均为阴性。现中心已有成套核酸检测设备4套(7台件),有核酸检测师资和骨干人员30名,每日单份最大检测量达到3000人份,不但能完成市本级核酸检测任务,更能为所辖县(区)提供师资、带教等技术支持。四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中心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疫情监测、风险研判工作。2020年,中心共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专题风险评估18期,全省疫情对临沧市影响风险评估3期,参与市指挥部防控专业技术方案制定68份,准确分析研判了疫情防控重点和方向,为市指挥部科学全市防控策略提供了技术支撑。

(4)政治引领,锻造防控疫情专业可靠铁军。为有效应对疫情处置工作,中心分别抽调了22名检验人员,60名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充实到市级疫情防控检验、流调队伍中。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提升边境县疫情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及时抽调40名业务骨干,组建了2支边境疫情防控应急支援队伍,每支队伍均可独立支援边境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省指挥部要求,市级成立了综合卫生应急队伍,在50人的市级队伍中,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骨干达26人,成为了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的中坚力量。中心应急专业队伍在我市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最高、防控难度最大的情况下,坚决守住了祖国西南大门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5)多措并举,全方位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是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为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新冠肺炎疫情开始,市疾控中心就承担起了全市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中心管理的市级应急仓库累计下发口罩类133.76万只、额温枪238台、防护物品8.04万件(套双)、消毒用品12663件(瓶桶)。目前,市级应急仓库还存储口罩类:共31.45万只(其中医用N95口罩3325只)、额温枪:310台、防护物品共3.66万件(套双)、消毒用品类:941件(瓶桶)。二是及时深入一线疫情处置和工作指导。自疫情开始,中心以驻点、巡回、暗访等方式,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进进行工作督导,有效提升了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质量。目前,中心累计派出工作人员1395人次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与指导,用车328车次。

(6)宣教培训,持续优化疫情防控环境氛围。一是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中心及时派出专业组对重点县区开展了现场培训,多次以视频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市疾控中心专技人员全员培训,并以外派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公安系统、边境一线工作人员、滞留酒店和留验站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和一线防控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防护意识。截至12月31日,市疾控中心召开和外出参加上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会议261次,累计参会培训5328人次,对外培训94次,对外培训人数3036人。二是开展好健康宣教,提高公众防控意识。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心始终将健康教育作为三级预防中的重点工作来抓,把风险沟通作为全市整个防控体系的重要一环来落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制作完成和发放预防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折、宣传单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海报9种、宣传折页3种,宣传单5种,共11760 份;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和省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疫情防控和其他健康科普知识1029条,阅读人数55.59.4万人,总阅读数超过60万人。

(7)履职尽责,服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积极融入社会管理网格。中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部门优势,及时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网格排查,防控指导工作,为属地社区管控提供了科学的支持。二是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防控保障工作。自疫情开始,中心承担起了市级重点场所、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截至12月31日,市疾控中心累计派出1062人次为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消毒面积约754200平方米;累计派出636人次为大型会务、考试活动开展疫情防控保障,累计开展健康监测约7万人次。

2.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疾控核心能力得到高质量提升。

2020年,中心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业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能力建设。一是采取人才引进与在职教育培养相结合等种途径,全面加强人才队伍。2020年,中心通过专项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17人,通过人才引进优秀本科毕业生3人,取得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现中心干部职工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共85人,占全体干部职工总数的79.44%,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人,占全体干部职工总数的83.17%,中心人才队伍得到明显加强。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中心领导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检测仪器设备和项目资金。2020年,中心通过先后争取到省级项目(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与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45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185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和检测设备采购,省级项目按要求由云投集团全权负责实施,现进展顺利,市级项目已通过紧急采购到核酸检测设备3套,极大提升了中心核酸检测能力,有效缓解了全市核酸检测压力。目前,中心共有大型检验设备115台件,设备类固定资产达4235万元。占省级要求(127台件)的90%,可以检测A类项目170项,占省级要求(242项)的70%;可以检测生活饮用水85项,占饮用水总项目(106项)的80%。

3.周密部署,综合统筹防控措施,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1)全市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报告法定监测的乙类传染病病种14种,相比2019年同期增加1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减少2种(百日咳、钩体病),发病数4329例,发病率170.5541/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去年(208.678/100万)下降18.27%;报告乙类传染病死亡109例,死亡率4.2944/10万,相比去年同期(5.1263/10万)下降16.23%。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1664例)、病毒性肝炎(977例)、梅毒(636例)、淋病(562例)、艾滋病(358)。报告乙类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报告。全年共报告丙类传染病病种8种,3854例,发病率151.8401/10万,相比去年同期发病数(9677例)下降60.17%,发病率相比去年同期(381.5906/10万)下降60.21%,无死亡病例报告。

(2)疫情监测和卫生应急工作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转率达100%,及时报告率99.95%,及时审核率99.72%,重卡率0,有效证件完整率达98.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控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报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相比去年同期(5起)上升20%,发病89例,较去年同期(552例)下降83.88%;死亡2例,较去年(1例)上升100%。所有发生的传染病突发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抓住项目支持和发展契机,中心应急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2020年末,中心常备应急队员达60人,可于2小时内集结赶赴一线执行卫生应急任务。中心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现场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在耿马县孟定镇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因表现优异,获得省级表扬。

4.严密防控,高效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坚持鼠疫疫情三报,完成鼠疫细菌检验3483份,昆虫细菌检验1169组,血清学检验1297份,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00%要求,检验结果均为阴性,确保了15年不发生鼠疫。二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完成内外环境霍乱样品监测2596人份,任务完成率达118%,实现25年无霍乱目标。三是完成了疟疾“三热病人”血检/RDT筛查12776人次,休根治疗13人次,疟疾病人治疗11人次,开展了疫点处置8个,巩固了消除疟疾成果,确保临沧市辖区连续5年无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报告。四是积极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评估工作,目前,全市共发现报告麻风病现症患者1人,全市全面通过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评估,;四是扎实开展登革热病例和媒介监测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登革热暴发疫情和输入性疫情调查与处置。2020年全市共开展登革热媒介监测57次,开展疑似登革热病例NS1监测1948例,其中阳性3例(重复复核1人),无死亡病例;五对通过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不存在碘不足的情况,全市合格碘盐食用率97.24%。全市水砷含量检测结果均在正常范围,未发现砷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六加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标本42832份,其中临床标本41453人次,阳性2人次,阴性41451人次;冷链及环境标本1379份,阳性13份,阴性1366份。

5.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中心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艾机制,紧紧围绕降低新发感染率、死亡率和提升病人生存质量的总目标,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防控措施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一是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有效发现传染源。2020年全市共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201.1万人次,较2019年增加95.1万人次,增幅达89.7%。二是扎实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全市4类人群6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完成哨点监测1636份(任务完成率90.9%)。三是规范艾滋病疫情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疫情上报率为100.0%,报告质量合格率为100%,首次流调合格率为100%。四是深入开展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有效减少艾滋病二代传播。2020年全市HIV/AIDS个案流调率为100%,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为96.1%,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配偶检测率为91.8%,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97.3%。2020年感染者管理核心指标均超额完成,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期完成了云南省承诺的2020年实现“三个90%”的防治艾滋病目标,全市发现率为90.0%,抗病毒治疗比例为92.0%,治疗有效率为95.9%,为有效控制艾滋病在全市的传播和蔓延作出积极贡献。

6.严格标准,扎实开展免疫规划工作。

一是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力推进预防接种工作。2020年,应种597135针剂,实种594972针剂,接种率为99.64%;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47 %;2020年我市免疫规划统计出生儿童数为24722人,其中建证建卡为24134人,建证建卡率为99.43%。二是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2020年全市报告麻疹病例19例(本地病例18例,缅甸籍病例1例),报告发病率0.71/10万,无死亡病例报告,较去年同期(88例)下降79.55%,各县开展8月龄以上人群/病例密切接触者人群应急接种及8月龄-14岁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共接种含麻成分疫苗1555份,其中应急接种1403份,查漏补种152份;查阅门诊日志1801295人次、出入院登记106846人次,共报告AFP病例11例;报告乙肝359例,较2019年同期下降7%,乙肝病例诊断和报告水平更加规范,报告准确率等相关指标逐步提高。三是扎实完成抗体水平监测。2020年通过对全市24个乡镇2379人开展麻疹、乙肝抗体水平监测显示,全市麻疹抗体阳性1891人,抗体阳性率为79.49%,麻疹抗体保护率为44.64%。

7.项目承载,高校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死因监测,科学测算人均期望寿命。2020年全市网络共报告死亡个案16178例,粗死亡率637.94/10万,通过对2019年死因监测数据进行核查补充,科学测算了2019年我市人群平均预期寿命为74.01岁;二是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47878人,任务完成率为105.63%,规范管理率为83.15%;完成2型尿病患者建档管理26017人,任务完成率为82.59%,规范管理率为84.60%;老年人健康管理149507人,健康管理率为65.44%,任务完成率为93.49%;三是拓宽途径,积极开展重点慢性病、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截至12月31日,2020年全市慢性病首次就诊报告管理情况为:高血压:疾控收到数10411人,转介数7816人;乡镇追踪数6843人,其中既往纳入管理3086人,新纳入管理1860人;糖尿病:疾控收到数4532人,转介数3288人;乡镇追踪数2825人,其中既往纳入管理1303人,新纳入管理794人。全市8县(区)均开展急性心脑血管事件上报工作,报告覆盖率100%,网络共报告3892张卡,其中脑卒中报告3295张,急性心肌梗死报告581张,心脏性猝死16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高血压患者管理27509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26890人,规范管理率97.75%;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糖尿病患者管理3365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3301人,规范管理率98.10%;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39937人,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31854人,健康管理率79.76%。;四是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高血压患者管理27509人,规范管理26890人,规范管理率97.75%;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糖尿病患者管理3365人,规范管理3301人,规范管理率98.10%;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39937人,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31854人,健康管理率79.76%。。

8.承前启后,“三位一体”肺结核防治工作逐步突破。

2020年全市肺结核初诊接诊9000人,任务完成率达127.91%;实际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4554例,其中转诊到位1019例,转诊到位率22.38%,对125例5类重点人群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筛查率达99.20%,总体到位率和耐多药筛查率超过95%的任务指标。2019年全市共发现和登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514例,截至2020年成功治疗数1367例,成功治疗率90.29%。2020年全市全年无学校肺结核集聚性疫情发生,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校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5岁以下为95.45%,15岁及以上为68.69%,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肺结核可疑者推介到位率2.16‰,患者规范管理率、规则服药率均达到90%的指标要求。

9.有效防控,开展好食源性疾病、和重点场所公共卫生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学习传染病防控。2020年全市学校累计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208例,占全市乙类总发病数4.80%;丙类传染病病例671例,占全市丙类总发病数17.41%。全市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其中水痘暴发疫情1起、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2起),发病人数84例,无死亡病例。二是有效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2020年全市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74起,暴露人数322人,发病266人,罹患率82.61%,住院179人,死亡3例;全市104家哨点医院报告病例信息4566条,其中18家县级及以上哨点医院上报3049条,任务完成率为141.16%,86家县级以下哨点医院上报1517条。三是扎实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全市2020年共对430个监测点,860份水样开展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其中,城市饮用水监测水样196份,合格117份,综合合格率为59.69%,农村饮用水监测水样664份,合格425份,综合合格率为64.01%。四是强化职业病报告管理,规范报告程序,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价与风险评估能力。2020年,全市13家企业通过“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系统”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信息,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2243人次,其中矽尘54人次、煤尘(媒矽尘)189人次、水泥尘270人次、噪声986人次、其他粉尘744人次,当年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986人次,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986人次。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检出职业禁忌证28人次(其中,矽尘5人次、煤尘3人次、水泥尘8人次、其他粉尘12人次),本年度辖区内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10.精准定位,认真履责,健康扶贫30条措施有序开展。

中心认真部署规划健康扶贫涉疾控中心工作,就《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中涉及的第19条、第21条和第22条相关工作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一是加强重点传染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肺结核患者341例,已规范管理341例,规范管理率100.00%;现症麻风病患者应管理4例,已规范管理4例,规范管理率100.00%。二是重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全市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高血压患者应管理27509例,已纳入规范管理26890例,规范管理率97.75%;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糖尿病患者应管理3365例,已纳入规范管理3301例,规范管理率98.10%。三是高效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全市全年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理3758例,已纳入规范管理3758例,规范管理率100.00%。四是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会同水利部门联合下发《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消毒实施方法,提出对农村贫困地区水窖水卫生要求,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和消毒的技术指导。加强市、县疾控机构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

11.广泛监测,认真履责,检验检测和预防医学门诊有序开展。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食品共26类,376件、2790项,上报2790条数据,监测任务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100%;二是国家“双随机”项目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八县(区)“双随机”检测样品139件,483项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按时完成数据上报;三是病监测任务进展顺利。全年共检测疑似流感样病例样本686份;手足口样本检测338份;开展核病结核痰涂片盲法复检共计4次,抽检痰涂片1740张,其中阳性片121张,完成结核病痰标本快速检测523份,检出结核杆菌503份,结核杆菌药敏实验47份。共检测麻疹IgM抗体和风疹IgM抗体共计44份,其中麻疹IgM抗体阳性10份,风疹IgM抗体阳性2份;麻疹病毒核酸和风疹病毒核酸检测共计86份,其中麻疹病毒核酸阳性25份,风疹病毒核酸阳性4份,其余均为阴性;乙脑IgM抗体检测21份,其中阳性8份,其余均为阴性。复核八县(区)麻疹IgG抗体水平监测血清样本240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清样本35份,乙型肝炎表面抗体血清样本90份,乙型肝炎核心抗体血清样本110份;三是积极拓展检验检测服务。全年共开展共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纯净水等生活饮用水共计1082件,13402项次。检测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样本共计28件,54项次,检测消毒餐具13件,37项次,检测医院消毒质量监测样本157件,157项次,复核检测八县(区)上送鼠疫复核标本128份,结果均为阴性,检测食品种类26类,376件,2790项,样品完成率100%;四是积极完成预防医学门诊工作。中心预防医学门诊继续开展好辖区范围内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共体检人数为1680人,其中从业人员的HIV初筛工作共检测180人;全年共参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保障工作90场次,共体温检测25624人次。

1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卫生防疫知识和素质迅速提高。中心制作完成《个人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工作场所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复工复产要如何做好疫情防控》等适合大众和重点场所预防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折、宣传单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海报9种、宣传折页3种,宣传单5种,共11760 份。利用中心LED大屏幕循环播放预防新冠肺炎最新知识,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和省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疫情防控和其他健康科普知识,截至12月31日,共推送信息1160条,阅读人数58万人,总阅读数59万人;积极组织中心职工在《云南疾控咨讯网》、《临沧疾控信息》投稿进行对外宣传工作,全年共采编、录入、审核、发布在《云南疾控咨讯网》信息20篇;《临沧疾控信息》编辑、印制、发布7期(上半年6期,下半年为半年合订期刊),96条信息;充分整合传媒资源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中心全年共开展了13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设咨询台13个,悬挂主题布标19条,派出工作人98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6种,42000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临沧日报媒体平台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全年在临沧日报发表健康防病科普文章11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0条。各县(区)疾控中心通过在人口集中地设立宣传服务点,通过宣传员、义诊、宣传单、展板、咨询等形式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全年累计义诊56869人次,制作悬挂布标横幅4381幅,出板报宣传栏4220期,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健康教育宣传覆盖面达80余万人次,广大群众健康素质和卫生防病能力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检验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结核病防治科、信息科、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卫生科、规范化预防医学门诊部、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人员编制93人。其中:事业编制9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98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3,44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4.61万元,占总收入的72.97%;事业收入62.89万元,占总收入的1.83%;其他收入868.37万元,占总收入的25.2%。同比上年总收入3,017.18万元,增加收入428.69万元,同比增长了14.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3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551.7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84.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3,5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53万元,占总支出的42.83%;项目支出2,051.92万元,占总支出的57.17%;同比上年总支出2,510.58万元,增加支出1078.86万元。同比增长了42.97%。增加的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中心新增专项招聘人员17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7.53万元。同比上年1,487.16万元,增加了50.37万元,同比增长了3.3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人均基本支出13.9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1.92万元。比上年1,023.42万元增加了1,028.50万元,同比增长了100.49%。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75%。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015.92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98.25%。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用于污染物监测采样、检验检测、实验室维护费支出36.00万元。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015.92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879.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结核病还本付息、中德财政合作承诺项目经费、预防性检查费等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86.82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包括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卫生健康事业省对下转移支资金、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支出794.48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专项资金、登革热防治省级补助资金、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资金支出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3%与上年对比增加788.33万元,增长了39.9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日常经费支出增加,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监督管理用于污染物监测采样、检验检测、实验室维护费支出36.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3.02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80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4.34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9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4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2%。主要用于: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81.82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6.83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94.48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理支出55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06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53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4.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预算的3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4.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8万元,下降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1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20.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及运行支出上,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出行,各业务科室出差能合并乘车的合并使用,使公务用车支出下降。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下降,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管理制度执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9万元,占11.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4万元,占80.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7.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去缅甸果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8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中心接待国家、省卫生业务督导专家发生的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大幅压缩接待活动和标准。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3312.38万,其中,流动资产1638.43万,固定资产1644.09万,无形资产29.86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86万,减少1.85%;固定资产增加34.62万,增加2.15%,无形资产减少0.58万,减少1.91 %。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70.91万元,出租房屋455.11平方米,账面原值120.5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12.38

1638.43

1644.09

1015.32

59.12

165.06

404.59

0

0

29.8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自评金额1784.16万元共2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784.16万元,支出1223.78万元,支出率68.59%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新冠肺炎疫情项目、突发公共卫生项目、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等方面精准发力,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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