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3 12:02:3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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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定、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承担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市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两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政策、工作和机构队伍衔接,深入调研,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执行和落实。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到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牵头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建立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

3.继续做好中央和省级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协作、社会帮扶等协调落实工作。

4.统筹抓好乡村建设行动。牵头制定《临沧市乡村建设行动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农村道路畅通、供水保障、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5.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国家顶层设计和全省的统一部署下,适时做好政策、规划、考核等工作衔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无缝对接、落实顺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24万元,占总收入的98.18%;其他收入20.28万元,占总收入的1.82%。本年收入1,111.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08.87万元,同比减少35.3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财政拨入临沧市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资金,本年度只是拨入剩余的监理费、质保金部分;二是2020年以前派驻县(区)的脱贫攻坚督战队于2021年4月撤回,相关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65万元,占总支出的65.65%;项目支出379.7万元,占总支出的34.35%。本年支出比2020年减少877.34万元,同比减少44.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3万元,同比减少10.19%,项目支出减少795.05万元,同比减少67.6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列支临沧市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资金,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二是2021年退休人员2人,工资福利及相关支出减少;三是2020年以前派驻县(区)的脱贫攻坚督战队于2021年4月撤回,不再下派,相关公务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3万元,同比减少10.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到龄退休2人,工资福利等相关支出减少;二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经费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2021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5.05,同比减少67.6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支出临沧市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专项资金,本年度仅无此项支出;二是2020年以前派驻县(区)的脱贫攻坚督战队于2021年4月份撤回,不再下派,相关公务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7.28万元、“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0.9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支出67.71万元(含上海市崇明区联合工作经费支出17.13万元)、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经费303.73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为:

1.建立“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培训和配备专门信息员3485名,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APP,“政府救助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编印工作手册1100份,发放宣传册6万余份,全市共收到群众申请5982件,已办结3935件,正在办理2047件,办结率66%。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发力,聚焦“三类人员”,一周一监测、一月一调度,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帮扶。今年以来,全市共认定“三类人员”921户2858人,通过精准帮扶消除风险379户1189人,现有542户1669人正在按照风险成因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

2.有力有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使用。按照“县乡有台账、村组有登记”的管理模式,建立资产动态监测、运行维护、资产处置、监督检查等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11月15日,累计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子系统13632个,形成扶贫项目资产原值规模191.8亿元。累计完成确权扶贫项目资产13631个,资产规模191.77亿元。

3.组织开展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制定了《临沧市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方案》,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要求,开展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全市共制定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977个,投入工作人员13600人,安排工作经费260万元,召开动员培训会282场次12000人次。动态管理后,全市监测对象总数11564户(含40户自然销户)36643人,已消除风险9848户31369人,未消除风险1716户5274人。已落实产业帮扶13786户,就业帮扶12967户,健康帮扶9220户,住房安全保障22户,饮水安全保障92户,义务教育保障797户,公益岗位帮扶1721户,金融帮扶862户,社会帮扶1120户,综合保障21580户。

4.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临沧市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主动对照2020年中央对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和2020年省对临沧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查摆出需要着力解决的2类14项23个问题,提出了5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化销号,分类负责,分层解决。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围绕《临沧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共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83个,计划投资715.02亿元。明确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6条具体措施。

6.持续深化沪滇协作。不断拓展沪滇帮扶协作领域,突出帮扶重点,创新帮扶方式,提升帮扶效益。加强高位互访,共筹备并完成我市前往上海市崇明区考察对接共组团7批60余人次,召开联席会签订帮扶项目合作协议;迎接崇明区到我市调研对接工作1批30人次。组织完善2021年崇明区援助我市40个项目24434.8万元资金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40个援建项目已全部动工建设,资金拨付使用15326.775万元,报账率达63%。共引进7家企业落户临沧,共完成投资2052万元。大力开展消费协作,实现消费扶贫3734万元。完成到东部就业682人,完成率90%。

7.持续强化定点帮扶。加强与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汇报对接,持续强化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工作。临沧市与东航集团、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省委党校、省乡村振兴局签订乡村振兴示范区合作共建框架协议。2021年,中央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3066.48万元,引进帮扶资金232.82万元,购买农特产品613.136万元,帮助销售农特产品642万元。

8.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启动“个十百千”示范工程推动建设沧源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双江县勐库镇茶叶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园区等每县(区)1个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8县(区)共遴选上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5个,精品示范村177个,美丽村庄1194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5%。与上年对比减少848.51万元,同比减少43.8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列支临沧市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资金,2021年无此项支出;二是2021年退休人员2人,工资福利等相关支出减少;三是2020年以前派驻县(区)的脱贫攻坚督战队于2021年4月撤回,不再下派,相关公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95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5.其他(类)支出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2021年驻村工作队和脱贫攻坚工作因公殉职人员家属春节慰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60.74%。其中: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进行预算,实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3万元,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0.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务用车虽然严重老化,但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维修,运行成本降低;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公务接待任务相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77万元,比2020年减少1.55万元,下降12.6%。其中:2020年、2021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67万元,下降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88万元,下降16.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务用车虽然严重老化,但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维修,运行成本降低;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公务接待任务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占59.33%,公务接待费支出4.38万元,占40.67%。具体情况如下:

1.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其中: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日常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0.67万元,下降9.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虽然严重老化,但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维修,运行成本降低。本年未购置车辆,故未发生车辆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8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09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临沧市扶贫办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0.88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公务接待任务相对减少,同时因疫情原因上级到临沧指导调研的次数有所减少。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万元,同比减少6.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到龄退休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及相关办公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2.61万元、工会经费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7.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96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2万元,固定资产191.98万元,在建工程715.62万元,无形资产0.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9万元,同比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减少,于2021年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调账列支处理14万元,同时银行存款增加7.1万元,主要是上海市崇文明区拨入工作经费本年未完成支出的结转资金;固定资产增加0.6万元,同比增长0.3%,主要购入电子凭证柜1个;在建工程增加13.23万元,同比增加1.88%,主要是支出了脱贫攻坚纪实馆工程监理费等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2.08

53.72

191.98


45.9


146.08


715.62

0.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未开展政府采购,未发生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市扶贫办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资金382.79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82.79万元,支出362.56万元,支出率95%。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做到项目全面覆盖。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成效明显。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1111

  
附件【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1135334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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