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3-11-20 15:43:3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11-20 15:43:33
 文  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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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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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各有关科室、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为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行为,指导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古茶树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已经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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