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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规划财务科    作者:   时间:2023-09-15 16:18:47   点击率: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000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们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局和临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花真功夫、下大力气,突出抓好“七大行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出满意的答卷。一是狠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二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三品一特”安全守护行动;三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狠抓质量提升行动;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狠抓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五是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狠抓市场秩序治理行动;六是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狠抓监管效能提升行动;七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改革,狠抓自身发展基础提升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老干科、综合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市场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抽检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和知识产权管理科。设有机关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个党委,设有边境经济合作区和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分局,下属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投诉举报中心和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04人,其中: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人。没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本单位没有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退休7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00,072.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8,587.14元,占总收入的96.78%;其他收入871,485.29元,占总收入的3.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9,748.95元,增长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2,263.66元,增长6.42%;其他收入增加97,485.29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起调标增资在2022年执行和2022年大轮正常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2022年省、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指标由市局完成,导致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00,421.85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0,996.56元,占总支出的85.78%;项目支出3,839,425.29元,占总支出的14.22%。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0,797.87元,增长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2,210.08元,增长2.81%;项目支出增加1,038,587.79元,增长37.0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起调标增资在2022年执行和2022年大轮正常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2022年省、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指标由市局完成,导致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本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60,996.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58,926.9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人均支出为195081.1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2,069.66元,占基本支出的7.35%,人均支出为15473.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39,425.29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39,425.29元,占项目支出100%。与上年的2,800,837.50元对比增加1038587.79万元,增长37.0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指标由市局完成,导致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28,587.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4%。与上年相比增加1,573,827.61元,增长6.3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起调标增资在2022年执行和2022年大轮正常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2022年省、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指标由市局完成,导致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61,91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5%。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617636.13万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50000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840000元、质量基础支出42800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50000元, 医疗器械事务支出50000元,化妆品事务支出50000元,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5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19639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15080.5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9,86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60481.6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8561.44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4169.01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370元、 死亡抚恤支出252285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73,05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5863.76元、事业单位医疗39275.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3042.1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70元。

4.农林水(类)支出8,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8,944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84,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在部门的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584,812元。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元,支出决算为158,4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1%。其中:本年度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06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70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元,支出决算为158,4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1%。其中:因未编制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因此无预决算情况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0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来检查和调研市场监管工作次数减少,因此接待费支出减少;二是车辆维修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115.56元,下降31.8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5,038.56元,下降3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3元,增长14.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2,069.66元,比上年减少112,433.68元,下降6.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2568923.98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552.39元,固定资产10986581.38元,无形资产442790.2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7309.17元,下降12.8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9960.40元,下降49.12%,原因是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固定资产减少682931.33元,下降5.85%,原因是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减少64417.44元,下降12.7%,原因是累计摊销。出租房屋1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326.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3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5,3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3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2022年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689200元,共1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689200元,支出1689200元,执行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是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圆满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