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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12 16:17:00   点击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建设的意见》,大力推动临沧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商标品牌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商标品牌发展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把商标品牌培育作为促进和服务临沧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新商标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梯次培育,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商标品牌蓬勃发展,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斐然,全面完成临沧市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既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期间商标品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十二五”商标品牌发展的主要成效。

1.商标品牌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市工商局制定实施了《临沧市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完善了商标品牌发展的各项工作机制。全市建立了“临沧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三级品牌培育发展模式,形成了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格局。市工商局全面推进商标保护规范化和长效化,制定了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出台了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品牌农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进一步规范临沧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修订了临沧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认定具体条件和认定委员会评审工作规则推进依法行政和案件信息公开,制定了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

2.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名品、各牌、名标”的要求,坚持“增加总量,调优结构,梯次培育,创建品牌”的思路,着力实施“四抓四批”的工作措施,引导企业实施“临品出临”“临品出滇”工程,推进了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围绕全市茶叶、核桃、蔗糖、咖啡、橡胶、烤烟、林果、畜牧等产业发展注册商标,不断实施“三个反复”制度,深入推进“一所一标”、“一所多标”工作,切实加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指导服务,大力发展注册商标。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临沧市商标事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均有重大突破,实现了注册商标总量上大幅度的增长。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3001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集体商标2件、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5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7件、云南省著名商标56件、临沧市知名商标111件。与“十一五”末相比,全市注册商标3001件,与2010年690相比2311件,增长298.57%,全市91564户个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率为3.16%;云南省著名商标达56件,与2010年11相比新增45件,增长244.44%;临沧市知名商标达111件,与2010年31相比新增80件,增长258.06%。在商标品牌注册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上实现零的重大历史突破,实现注册国际商标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集体证明商标达2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7件。通过不断努力,驰名商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5位,著名商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8位,知名商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7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13位,商标拥有量位列全省第14位,已形成了注册商标品牌集群,商标发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在商标发展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天下茶尊”、“世界佤乡 天下茶仓”、“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恒春之都”等一系列宣传大美临沧的文化创意的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

    3.商标行政执法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工商部门认真履职,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五年来,全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车辆2600多台次,检查各类经营者49000多户次,检查集贸市场、农村市场3600余个次;组织宣传活动6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66000余份;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案件336件,案值234.95万元,罚没金额166.69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违法活动势头,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

4.商标品牌管理运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商标品牌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全市社会各界商标注册保护意识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700余件,获准注册2311件。二是企业商标品牌工作获得社会认可。市政府召开全市品牌建设大会对2010年以来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57件商标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兑现了奖金405万元,凤庆县政府对县域内荣获得驰名、著名商标认定的17件商标的企业进行表彰,共奖励190万元;拥有驰名商标企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61户企业在银政合作中获得1.6亿元银行贷款;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华商标协会授予“单位贡献奖”。三是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保护和运用,各地普遍认识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准扶贫的作用,认识到对高原特色农业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功效。四是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学习调研,全面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注册、管理、使用商标的业务能力,指导企业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谋发展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开展企业间的交流学习与经验分享,提高了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的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六是商标代理行业实现突破,全市商标代理机构发展达3户,商标代理行业的专业化水平有所提升。

(二)“十二五”商标品牌发展的主要经验。

“十二五”商标战略的实施为“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坚持商标品牌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全市商标品牌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切实植根于地方经济、区域特色和产业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和品牌结构,坚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实际结果检验工作成效。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建自主品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创建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商标品牌战略发展的基础。三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工作,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实施,加强政策导向,制定了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氛围。四是各级工商部门大力推进,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加强服务指导,强化品牌梯次培育,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了企业品牌创新的积极性。

(三)“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的薄弱环节。

    1.商标品牌意识仍有待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保护和品牌创建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每百户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仅达3.16件,低于全省5.97件、全国8.11件的平均水平,社会公众保护和尊重商标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产品的意识有待提高。

    2.商标品牌运作水平仍有待提升。市场主体通过商标品牌提升经济效益的水平偏低;缺少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区域性品牌、重点企业商标品牌打造和保护的力度不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高原特色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还未充分体现;商标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投融资等业务发展有限。

    3.商标保护和服务能力仍有待提高。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商标侵权行为呈现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商标执法保护带来新的问题。此外,我市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总体偏低。

4.商标品牌创建的激励机制仍有待完善。各县区对商标品牌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别,部分县出台并较好地落实了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的激励措施,部分县区还存在未制定激励政策或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二、“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三五”是临沧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实现“四个全面”的攻坚时期;是以商标品牌带动投资、消费、出口,实现“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提升临沧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临沧市商标品牌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存在的问题是“十三五”时期继续改进和发展的动力和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商标品牌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形势。

1.政策方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中对商标品牌工作明确了新的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商标品牌工作的重视和新的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殷切希望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规划中,明确了要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这些新定位,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为我市商标品牌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带来了新机遇。商标品牌已成为广大企业参与更广阔市场竞争的重要突破口,更是推动我市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

    2.法律方面。“十二五”期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在新形势和新的市场环境下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商标品牌信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也为实现商标制度与国际接轨,发挥商标品牌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基础。

  1. 经济形势。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商标品牌发展也面临新的形势。一是经济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更需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二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体量进一步增大,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为商标品牌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再单纯满足于商品的实用性,逐步表现出对品牌的偏好与追求,商标品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但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也依然存在,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商标保护、品牌创建的社会意识还有待提高。

  2. 国际形势。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商标事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一是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商标的价值,国家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向知识产权等软实力的竞争。二是商标的国际合作更加多元,《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巴黎公约》等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地区性商标事务合作逐步加强,产生了许多新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为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商标品牌交流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三是各国商事主体的商标国际意识和国际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型企业在加大商标防御注册的同时,也加大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挑战。

1.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给商标品牌工作带来新挑战一是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创新驱动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成为商标品牌工作的一个重点。二是产业格局发生变化后,商标品牌建设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既要稳固传统产业品牌建设,也要引导扶持新兴产业通过品牌塑造做大做强。三随着社会商标品牌意识的提高,对加大商标品牌培育扶持力度,提高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等方面有着更高要求。

2.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给商标工作带来新挑战。一是县级市场监管体制“三合一”改革持续推进,机构与职能整合持续进行,商标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适应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工作协调、执法配合、人员配备等方面理顺关系。二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扩充,监管领域拓展,执法力量相对于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网络监管等执法事项而言明显不足,面临执法专业水平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方式改进等方面的挑战。

3.新的法律和政策给商标品牌工作带来新挑战。新《商标法》及配套法规、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对商标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等方面做了新的调整,商标品牌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

4.新技术的运用普及给商标品牌工作带来新挑战。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商标品牌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掌握新技术适应新环境。目前,网络成为商标品牌使用的主要阵地,但互联网自身的跨界、虚拟性等特点给商标监管保护带来新问题,如何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对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有效打击成为商标品牌工作的新挑战。

5.商标国际发展新趋势给商标品牌工作带来新挑战。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商标国际合作不断加强,我市企业在商标国际规则、海外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匮乏,亟需学习提高;商标国际注册和海外维权意识和能力也有待强化及实践摸索;企业需要在国际贸易中培育自主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别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下,如何增强我市品牌对周边国家市场的辐射作用,做好知识产权国外战略布局成为新的挑战。

    三、“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中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顺应经济发展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品牌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方针,以构建有利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保障,以提升临沧品牌的影响力、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和完善“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促进供给质量提升,促进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发挥商标品牌对创新、创造的促进作用,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能力。遵循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建设法制诚信社会的内在要求,创新商标品牌工作机制和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的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结合。在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同时,加大放管结合的工作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厘清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构建适合商标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坚持品牌引领。鼓励和支持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推动商标工作的重心由注重商标数量向注重品牌打造转变,以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地区竞争力,立足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定位,促进商标品牌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商标品牌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建立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模式;健全体系完备、运行顺畅的商标品牌保护工作机制,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继续打造一批代表临沧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得以显现;商标品牌发展水平和保护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商标品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升,在推动创新,促进全市经济、文化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显现,成为推动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具体目标:

----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商标品牌培育效果显著。到2020年,进一步夯实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基础,全市注册商标新增4000件以上,总量确保7000件,力争8000件;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化发展,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以上,总量超过10件,新增集体商标8件以上,总量超过10件;品牌梯次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驰名商标新增4件以上,总量超过11件;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战略,利用马德里体系和单一国家注册国际商标实现新突破。

----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全面提高,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商标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商标侵权投诉渠道畅通,商标执法与竞争执法、消费者保护等保护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保护驰名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品牌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更加顺畅,全面建立依法、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长效机制。

----商标管理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以品牌促发展。全市市场主体管理和运用商标品牌的能力明显提升,凭借商标品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价值充分显现。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权质押融资等资本化运作工作取得突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准扶贫,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展取得实效。

----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强化商标代理市场的行政监管,建立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有效制止恶意代理行为。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商标代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商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

----商标激励创新机制逐步建立,品牌发展环境继续优化。商标法制宣传推向深入,企业创建品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对品牌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商标品牌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四、“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 扎实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

 1.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全市茶叶、核桃、蔗糖、橡胶、烤烟、畜牧、蔬菜、坚果、咖啡、特色水果、渔业、生物制药、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积极发展注册商标。支持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打造知名品牌,提升我市品牌的价值。

支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注册培育自主商标。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等环节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加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2.运用农产品商标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向品牌经营要利润。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工作,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准扶贫。总结推广“商标富农”工作经验,搭建交流平台,不断健全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农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行“公司+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深入挖掘全市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支持和帮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品牌农产品对地方农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3.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提升竞争力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结合质量兴市战略实施,以打造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为目标,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引导制造业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使用管理体系,鼓励重点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追求卓越品质,加强自主品牌培育。研究、引导临沧糖业、茶业、橡胶等产业按行业注册、使用统一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推动产业集群品牌的注册和保护。围绕产业,依托商标运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商标品牌,结合制造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临沧制造业整体形象。

4.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根据全市的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扶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标培育和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旅游生态绿色食品的商标品牌,为全市旅游产业提供品牌支撑服务。引导传统服务业企业通过商标授权许可,实施品牌连锁经营,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在大力推进传统服务业以商标品牌为核心转型的基础上,引导鼓励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会展、改革等现代新兴服务业企业增强商标意识,积极注册商标,有效运用商标,打造服务品牌。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及时对新业态,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引导。

5.推进行业产业区域品牌建设。促进商标品牌政策与产业、科技政策等的衔接,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各支撑要素的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与产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开展产业、行业商标品牌工作规划研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引导行业商标品牌注册、使用、管理与保护,打造行业品牌,发挥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品牌效应。

协助各县区政府制定区域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品牌保护计划。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培育发展区域品牌,推广品牌基地建设,集中组织品牌创建、推广、培育、指导工作,利用产业聚集效应打造区域品牌,以龙头品牌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切实将品牌经济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相结合,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积极利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打造产业区域品牌,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双品牌”战略。着力服务“临糖”、“临茶”、“临菜”、“临果”、“临药”、“临沧泡核桃”、“临沧咖啡”、“临沧坚果”、“临沧烤烟”等产业区域品牌,着力推进产业品牌化建设。

6.深入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分类指导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主体商标情况和企业特点,适时出台分类企业商标工作指南。通过向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商标维权联系卡等,引导企业正确注册商标、合法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成立品牌指导站,提供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继续夯实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基础,保持商标注册量持续增长。倡导企业一企一标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在乡镇推进一乡一品建设,力争每个乡镇有一件以上较高知名度的涉农商标。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梯次培育,做好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保护和认定工作,全面促进我市品牌经济发展。

7.加快推进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立足临沧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定位,按照 “走出去”战略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商标境外注册的学习调研和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积极参加和开展马德里体系商标海外注册业务培训,主动学习探索周边单一国家商标注册的知识与途径,支持市内企业面向南亚东南亚、欧洲等国际区域拓展商标海外布局,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保护。

(二)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和服务能力。

1.加强商标品牌的管理运用指导。改变商标“重注册、轻运用”的现象,加强对企业规范商标使用和品牌培育方面的指导。推动商标向品牌转变,加强商标品牌对经济贡献率的研究,发挥品牌对转变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支持各类企业摆脱同质化竞争和价格竞争,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品牌提升融合发展之路。

2.提高企业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注册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和质权申请登记,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在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与运用。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企业和行业协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开展融资平台协调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用活无形资产,解决融资难题,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

3.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运用。认真落实《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指导意见》,依托我市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规划和注册指导,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强化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控,积极打造有优势、有竞争力的临沧绿色品牌,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化、规模化进程,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准扶贫,增加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4.加强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推进商标广告融合发展,加大品牌建设和广告的投入,创新思维,创意发展,建立各具特色的商标品牌文化。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品牌推广渠道,丰富品牌竞争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商标品牌节、南博会、昆交会、边交会等国内外展销会机会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积极开展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集中宣传和推介活动,提高临沧品牌的影响力。

5. 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升商标品牌发展的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争取在市工商局设立商标注册委托受理窗口,开通商标申请渠道。大力引导和推行商标网上申请,提升商标注册服务水平,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注册使用自主商标提供更多便利,减少企业商标注册成本。积极发挥各类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利益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大力开展商标品牌教育培训和专题活动。支持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组织搭建专业服务平台,提供有关商标品牌运作及维权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6.规范发展商标品牌服务业。支持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代理等服务机构建立,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商标品牌发展。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引导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

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引导代理行业良性竞争。协助省商标协会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职能,开展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和等级认定,组织商标代理业务培训学习和与同行的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商标代理行业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商标代理的行业监管和职业道德培训,指导其制定服务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则等自律管理制度,支持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建立较为完备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立足驰名商标制度的立法本意,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大对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企业通过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做大做强。加强商标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区域协作和部门协作,积极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强化网络商标专用权保护。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相关责任,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3、推进商标监管规范化。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形成对商标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检查。创新商标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增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甄别能力。加强工商内部商标执法与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企业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广告监管等各业务条线的协同配合,全面推进商标监管工作。

4.推进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临沧工商红盾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

5.构建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海关、质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效能,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构建和完善以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保护共治格局。

(四)加强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培养。

1.加大商标执法队伍建设。主动适应职能和机构调整,稳定和加强商标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各层级的业务培训,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的研讨培训机会,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探索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研究合作,组织长期的专业培训,培养商标品牌管理保护的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品牌培训,提升企业品牌创建能力和商标管理、运用、保护能力。加强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州市的业务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支持企业引进知识产权管理和品牌运作方面的高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商标品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各地工商部门要积极服务本地区的区域品牌打造和形象提升,认真出谋划策,防止区域品牌被他人抢注为商标。同时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在商标品牌战略政策制定、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等方面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强化目标落实。真贯彻落实商标品牌战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在推进商标注册申请、指导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驰名商标申请保护、打造产业区域品牌、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案件查办、双打案件信息公开与报备、日常工作及其他单项工作上着力开展工作。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商标品牌战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工作方法和模式,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有效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商标品牌的日常宣传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点宣传,树立以品牌促发展的社会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力度,提升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主动性,倡导尊重知识产权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道德观念。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品牌消费的理念,提高真伪辨识能力,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和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