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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0-10-20 08:41:28   点击率: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2020年三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推行“日报告”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成 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时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情况。现将三季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二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经市政府办公室复查,第二季度通报的3个问题专栏和1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已完成整改;市水务局已下线网站,域名:lcsd.gov.cn,至今未完成注销,还能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查找到域名注册相关信息。

(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政府网站9个,在运行市级部门信息公开专栏36个。通过每日监测,第三季度发现问题网站2个,网站合格率77.78%;发现问题专栏5个,专栏合格率86.1%。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季度新增登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81个。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在案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4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12个,新浪微博17个,移动客户端1个,政务今日头条号6个,抖音短视频号6个,快手短视频号2个,小程序2个;登记在案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没有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的情况,合格率100%。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全市开设网民留言平台的政府网站和专栏共11个,2020第三季度共接到网民留言110条,办结率100%,其中临翔区4条网民留言超期回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栏目更新不及时,日常运维和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工作不重视,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对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内容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网页被植入暗链”等问题存在。

1.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单项否决)问题的政府网站和专栏,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政府网站和专栏,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3.网页被植入暗链的政府网站和专栏,如:临沧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专栏。

(二)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重视,超期回复现象存在。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机制,不能密切关注系统中的网民留言,导致网民留言超期未办理。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三季度中共收到网民留言21条,其中4条超期回复。

(三)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严重滞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普遍存在重要政策文件未解读的情况;已发布的部分政策解读材料未与原文件进行关联,政策解读材料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要素不齐;解读形式单一,未能采用音频、视频、图文、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读网检查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争取年底评分达90分以上。

(二)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提高工作标准,彻底解决“超期未更新、严重表述错误、互动回应不及时、功能不实用”等基础性问题,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三)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确保“应备尽备”。同时,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及时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主体认证工作,积极建设并完善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在同一新媒体平台上开办多个账号的,或在不同新媒体平台开办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及时清理优化,无力维护的应予以关停。

(四)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平台中留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留言未办结1条扣10分;超1个月办结1条扣8分;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的扣5分”的要求,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

(五)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及专栏,涉及的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