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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民的“盾牌”


来源:沧源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张叶珍   时间:2024-05-14 09:15:5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源县白塔社区赵某某于2022年11月确诊为十二指肠恶性肿瘤,需长期进行化疗。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累计住院治疗5次住院总费用为141436.46元,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为109931.94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5675.33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2565.21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0元,基金支付总额为88240.54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27%。

为减轻赵某某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县医疗保障局通过每月的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将监测数据推送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于2023年2月1日将赵某某纳入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帮扶,并把认定结果推送至县医保局,县医保局在医保信息平台内予以标识,确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原则上认定之前90天内 (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共享受认定之前医疗救助金额18917.93元。她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如果不是现在的政策好,有了医疗保险可以报账,像得了这样的病根本看不起,只能在家里拖着,感谢党的好政策!现在多次住院除了医保自费部分外,其他的费用医保基本能给予报销,让原本变得灰暗的生活增添了一缕阳光,很大程度减轻了我家的经济负担。她相信通过继续治疗,自己的身体也会恢复健康,也会继续积极地缴纳医保保险。”

“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是医保互助共济的核心理念。在这个保障机制下,健康的人守护生病的人,健康的自己守护患病的自己。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医保,为自己和家人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现在的她,也在以自身享受到的医保政策,向周边群众和亲戚朋友宣传缴医保的好处,医保,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新希望!

发布人:医疗保障局      编辑:谢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