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3-0015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临沧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结合临沧市质量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培育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着力推进临沧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品牌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高效,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保障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推广绿色农产品认证,围绕“糖、茶、果、菜”等主要农产品,在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领域广泛开展绿色、有机认证,提高绿色农产品供给比重及附加值。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绿色种养循环、土壤污染防治,建设全国重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销售、售后等全过程台账管理制度。落实药品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实施农村药品协管员管理制度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3.强化消费品供给和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以满足和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为核心,加快促进特色消费品创新升级。突出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旅游伴手礼等特色消费品产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融合流行时尚和民族特色,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特色消费品牌。围绕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推动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

4.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突出临沧市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现代庄园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持续加大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加强先进建造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健全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咨询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论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提升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

5.提升工业企业设计研发能力。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开展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质量攻关,并以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为基础,制定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研发设计、原材料供应、加工制造和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精准协同,实现生产资料、技术装备、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共享,实现生产资源优化整合和高效配置,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资源浪费,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企业绿色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培育员工的绿色意识,使绿色企业文化深入人心。推动企业开展精益化的绿色生产,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支持引导绿色工业企业申报认定驰名商标保护,组织开展“品牌日”活动,重点开展绿色工业企业品牌宣传,提升绿色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7.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运用。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鼓励尝试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8.推动新技术与产业逐步融合。围绕提质增效、绿色降碳、安全生产三大主题,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积极探索新技术与产业发展融合。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培育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示范或产业聚集区共享协同应用示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在重点行业积极培育制造业全业务数字化标杆,探索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调、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9.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促进消费、直播电商、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全市数字商务发展质量。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商务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建设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积极推进“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组织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充分发挥“云品乐购专区”作用,助力“临品出滇”。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建立健全商品及服务质量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保护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0.引导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实施《临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临菜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临菜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努力将临菜打造成为全国、全省知名菜系。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广“中央厨房+服务配送”新模式,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快递进村”,提升“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推进“旅游+”“+旅游”,因地制宜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纵深推进“旅游革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和游客满意度监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11.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加快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的申请、运用和保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

12.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和整改提升,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就近办”“多点办”。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完善医疗质控体系网络,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流程和资费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3.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的战略支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发展智能、绿色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4.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作用,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5.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在糖、茶、果、菜、生物医药(佤医药)等领域规划建设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以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依托,优化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引导企业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方便快捷获取标准信息服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市工商联)

16.加强临沧市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各类质量品牌申报创建工作,培育壮大临沧市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形成强有力的品牌竞争力优势。加强“老字号”培育保护创新发展。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南博会、农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树立临沧市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高质量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发展壮大质量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质量、标准、检验、品牌方面的知识培训。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兴滇人才”首席技师专项和“雨林英才”技能大师专项,开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在中小学生中加强质量知识教育,普及质量知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支持。加强财政支持,将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激励扶持、质量工作宣传的保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测工作的效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企业和组织积极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争取零的突破,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检查,持续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局、临沧融媒体新闻社)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附件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指标

现状

(2022年)

2023—2025年度目标细化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1.91%

93%

94.5%

96%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7.6%

97.8%

97.9%

98%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2%

9.4%

98.5%

4

城镇新建建筑

绿色建筑占比

86%

85%

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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