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云南省“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千亿级肉牛产业发展目标,推动落实《临沧市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进“十万头县、万头乡、千头村”肉牛基地建设,实现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出畜牧业提质增效,实施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化专业化养殖、饲草料保障、疫病防控、屠宰加工流通、信息化管理等“六大工程”,培育“十万头县、万头乡、千头村”,全力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把临沧建成中国西南重要的肉牛生产基地。2025年,全市存栏肉牛100万头,其中能繁母牛35万头,出栏肉牛50万头,牛肉产量达10万吨,产值达100亿元。建成肉牛养殖十万头县4个、万头乡31个、千头村110个;建设万头养殖场5个、千头养殖场25个、百头养殖场377个,带动10万户农户参与肉牛产业发展。
二、建设方式
探索“政府+银行+保险+龙头企业+农户”建设方式,形成党政统筹、龙头牵引、行业主抓、金融扶持工作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搭建金融扶持平台,建立“政府+担保公司+银行”三位一体的金融服务模式,撬动金融贷款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农业行业部门负责种、料、管、防、屠宰监管及信息统计等事项,金融部门负责协调贷款和保险等工作,龙头企业牵引农户发展,推动联农带农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现代肉牛良种工程
1.实施良种母牛扩群增量。在规模养殖场(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载体的基础上,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良种母牛扩繁养殖场,推进一批以农户为主的能繁母牛养殖,能繁母牛由2022年的21万头增加到2025年的35万头,良种覆盖率由45%提高到55%。(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乡村振兴局)
2.加大肉牛冻改站点建设力度。围绕培育西门塔尔、安格斯、短角牛和高峰黄牛等优良品种,强化以市肉牛冻改中转站为核心、以县(区)冻改站为依托,乡(镇)、村冻改站(点)为骨干的肉牛冻精改良站(点)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升素质、规范市场”的创建标准,每年创建10个标准化肉牛冻精改良示范点。积极研究肉牛种业基地建设,推动肉牛种业发展。(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现代肉牛标准化养殖工程
1.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创建标准,建设一批部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场,推动“传统养殖”向“标准化养殖”“现代化养殖”转变,提升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创建部级标准化示范场3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个以上、市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推进规模化养殖。以县(区)为单位,采取“三个一批”方式,统筹推动规模化养殖。“三个一批”即:提质改造一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发展一批存栏规模5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动员一批有养殖条件的农户养殖肉牛。引进龙头企业(集团)、社会资本等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推进规模化养殖。支持养殖企业改造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养殖机械装备、扩大养殖规模,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实施饲草料保障工程
1.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引导养殖、饲草收贮加工等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络,运用青贮、氨化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将蔗稍叶、玉米秸秆、油菜秸秆等农作物秸秆加工形成饲料化。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率达40%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广优质饲草种植加工。重点推广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巨菌草等优质饲草品种,建立优质饲草种植示范基地。积极培育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大户。到2025年建成肉牛全混合日粮饲料加工厂2个以上、青贮饲料加工厂(点)50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
3.深化与境外饲草料合作。持续用好海关总署关于准许通过云南口岸试点进口缅甸青贮饲料的政策,深入推进与境外开展饲草料合作,保障优质饲草料有效供给,降低肉牛饲养成本。(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孟定海关、临沧边合区管委会)
(四)实施疫病防控工程
1.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各县(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依法督促落实肉牛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扎实开展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提升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市、县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加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境外疫情防范,及时掌握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特点以及分布情况,提高疫病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屠宰加工流通工程
1.提升屠宰加工能力。以“集中屠宰、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品牌经营”为方向,改造提升现有的肉牛屠宰场、牛肉精深加工企业,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屠宰加工能力,促进“运活牛”向“运牛肉”“运产品”转变。到2025年建成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厂2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开发牛肉系列产品。以开发牛肉熟食系列产品为重点,打造“临沧牛肉”品牌。加大肉牛皮、毛、骨等牛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着力补齐短板,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肉牛信息化管理工程
1.强化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跨境、跨省引种规定,强化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充分利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屠宰管理系统、“牧运通”无害化处理系统等数据平台,引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电子养殖档案,加快推动肉牛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肉牛养殖档案管理、兽药饲料投入品、检验检测、屠宰检疫和监管执法大数据管理。(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临沧银保监分局)
2.推进肉牛智慧养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肉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引导支持养殖企业、规模场等主体应用环境智能调控等物联网设备和技术,普及推广应用养殖环节监控、自动饲喂、全混合日粮配制等设施设备,提升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行为分析、疫病监测、畜产品质量追溯等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双组长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肉牛产业发展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市抓规划、县级主导、乡镇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谋划、决策和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不断提高肉牛产业发展的保障水平。加大肉牛政策保险支持力度,逐年扩大保险覆盖率,降低养殖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肉牛养殖融资成本。
(三)强化建设审批。肉牛养殖、产品加工及相关产业链项目选址前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确保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等。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开展肉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肉牛养殖技术培训、服务指导,推广应用肉牛养殖综合配套技术。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乡土人才、专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为肉牛养殖主体提供全程服务,提高养殖效益。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县(区)人民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考核,定期分析研判、适时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强化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