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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


来源:市委统战部    作者:   时间:2023-05-31 17:04:45   点击率:

市级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填报单位:市委统战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海霞,3990411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办理情况

1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职尽责

协助市委制定政党协商计划,组织好市级层面会议协商有关活动,做好约谈协商、书面协商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5周年活动。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正在办理

2

凝聚港澳和海外爱国力量

持续开展“和谐侨社”建设、华文教育项目、暖侨慰侨工程,切实维护好侨胞侨眷权益。举办首届“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

港澳同胞、台胞台属、华侨侨眷

正在办理

3

争取台湾人心

深化对台工作,开展好第五届“七彩云南·相约台湾”文化交流系列活动之“茶香悠悠·相约台湾”第四届云台茶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台湾光复”纪念活动。

港澳同胞、台胞台属、华侨侨眷

正在办理

4

探索管理模式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

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正在办理

5

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推动各县(区)完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在沧源自治县召开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经验交流会。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正在办理

6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以“滇商永远跟党走,同心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选树好第2批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畅通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定期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

民营企业

正在办理

7

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打造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第十一批、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命名全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单位。

全市各民族

正在办理

8

精细化管理

在全市统战部系统和部机关实行“月计划周安排日落实”制度,全面提升统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市统战工作对象

正在办理

9

走访慰问

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统一战线代表人士,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统一战线代表人士

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