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_wsjkwyh/2025-00041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日期
2025-08-18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沧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 05040013 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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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公开

李莉娜、鲁建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的提案》(第0504001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民医院、朋阳颐养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的提案》(第05040013号)后,我委高度重视,一是制定印发《政协临沧市委员会第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任务分工,明确了主办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要求各责任科室要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建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领导要主动与责任科室研究建议的内容和问题实质。三是提出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委员沟通对接,注重调查研究和跟踪落实,至少与委员进行1次面商,确保所有政协委员提案优质高效完成。四是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交流、联系,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和满意度。五是分析工作现状开展调研。目前有两证齐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许可)的医养结合机构5家(临沧市人民医院老年护养中心、临沧市朋阳颐养院、临翔区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县中医院、耿马县养老院(敬老院)卫生室)。全市还创建了1个医养结合示范县区(临翔区),2个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临沧市人民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临沧市朋阳颐养院),4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临翔区中医医院玉龙社区卫生中心、永德县永康镇卫生院、凤庆县勐佑镇卫生院、镇康县南伞镇卫生院)。六是加强工作调度。2025年6月3日,在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调度视频会议上,委党组书记、主任杨丙申同志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调度。

二、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不足

1.一体化服务模式缺失。

一是市人民医院老年护养中心现状。临沧市人民医院结合医改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成立老年养护中心,为全市医养结合先行先试,并在医院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了大量资金,给原本负债累累的院方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但是,运营以来,民政方面共补助运营经费20万元,与社会上民办的养老机构补助相比相差甚远。目前的医养结合养老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对公立医院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有一定影响。二是医养结合运行模式不清晰。老年养护中心虽然为医养结合模式,有独立的法人,但不是独立运行经营管理模式,也不完全作为医院的一个科室来管理,护士的工资院方负责,卫生材料费用在院方领取,餐饮和生活照料又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行严重亏损。目前,祥海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了营业执照。三是医养结合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老年养护中心运行期限三年期于2021年4月22日到期,运营机制是否变更问题迫在眉睫。由于运营以来严重亏损,我院将面临艰难决策,如果按照原运营模式,医院亏损将持续加大,但是如果关门,又与目前医改和医养服务相悖,这是大家对医院较好的医疗资源的信任。目前暂停运营,市人民医院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医养结合工作。

2.朋阳颐养院运营现状。临沧市朋阳颐养院是由临沧市民政局与云南朋阳建设集团于2016年合作创办的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8800万元,设置养老床位300张、医疗床位200张。目前,在院老人103人,员工56人。2018年5月,与临翔区恒康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由其提供医疗运营服务,包括日常健康监测、医生查房、药品管理、体检、绿色转诊等。目前通过向上争取项目,2025年临沧市朋阳颐养院失能失智、认知障碍专业示范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争取资金97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推进市朋阳颐养院医养康养相融合,充分发挥市朋阳颐养院医养结合示范引领作用。

3.继续加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和医疗卫生机构到养老服务机构驻点开展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加强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创新服务主体、服务客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医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足。

我们将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心理咨询、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切实增强服务品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三)医养结合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我们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精神, 一是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 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二是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 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各级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 申请,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三是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对于申办人提出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即同时提出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卫生健康、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持续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三、关于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促进医养资源融合发展。

通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逐步推进,目前形成以下五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一是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目前已投入使用的51个养老机构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100%与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医疗机构为签约养老机构畅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就医便利,并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疾病诊疗、医疗康复等相关服务。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到养老服务机构驻点开展服务。如:临翔区中心敬老院提供用房,忙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流派2名医技人员到敬老院值班开展服务,同时兼顾开展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双赢。三是探索开展“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改革试点,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如:率先在市社会福利院(朋阳颐养院)内设立二级老年病专科医院,为在院老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对外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实现机构医、养、护一体化综合管理,后与恒为康医院(民营医院)合作,形成医养结合联合体,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即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服务机构。如:云县中医医院医养中心充分利用公立医院丰富的医疗资源,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集中照料和治疗、护理服务,对突发危重疾病的老人,建立绿色通道,确保老人能够得到及时抢救和转诊,为重症老人提供姑息治疗、临终关怀、心理慰藉等服务。五是积极推动社区“嵌入式”康养结合服务。如:在人口较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临翔区玉龙社区积极引进临翔区中医院分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并配备19名专业医生,开展专业康养、护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群体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构建“家门口式”的老年人康养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临沧实际,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全以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鼓励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医疗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统筹布局和资源共享,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

(二)(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做细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通过贴近老年人健康需求,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健康积分”兑换等方式,进一步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扩大免费胸片检查覆盖面,继续落实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服务。对老年人健康体检中发现血压、血糖异常的,确诊后及时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对体检中发现体重异常或有其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适当增加联系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了解健康状况,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转诊等。推进做好老年人健康信息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归集、管理,积极引导在基层机构之外开展体检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就近基层机构获得包括中医药在内的连续健康管理服务。

(三)(三)加强基层医养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我们将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心理咨询、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切实增强服务品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二是持续加强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自2021年以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县级失能专业照护服务机构和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和供给能力,截至目前8县区均建有1个县级失能专业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52.9%,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不断加强,照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三是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按照合作协议为老年人畅通就诊绿色通道,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积极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积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四是持续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年度补贴性培训项目,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依托养老服务企业、技师学院、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保健按摩师、营养师等职业(工种)培训,强化养老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实施“培训+就业”服务模式。五是健全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依托临沧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等工作平台,稳步推进“共建共享病床”,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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