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公开
市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临沧市政协医药卫生界、杜富中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案》(第05040051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5040134号)和《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5040170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确保办理有序推进。根据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安排,《关于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案》(第05040051号),与《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5040134号)和《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5040170号)被合并确立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张发云副主席、市政协办公室督办,市人民政府王萍副市长领办,交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办。收到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我委高度重视,及时把提案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五个一”工作制度要求,及时成立了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会办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051号、第05040134号和第05040170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临卫健发〔2025〕71号),明确办理任务及实施步骤,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工作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盯着抓的办理机制,凝聚主会办单位的办理合力,为提案事项有力推进、高效办理奠定基础。
(二)抓实调研,理清提案办理思路。6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同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重点提案办理联合调研,由市政协督办领导张发云副主席带队,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同时邀请了部分提案委员一并深入到临翔区相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联合调研,进一步理清提案事项的办理思路,找准办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力推动提案事项精准推进、取得实效。
(三)征求意见,形成提案答复意向。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临沧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推进中的各项政策、联合调研中发现的相关情况,与各会办单位充分沟通,就提案答复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各会办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提供了提案办理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在充分吸纳各会办单位意见后,整理出提案答复意见后再次征求会办单位意见,形成主会办单位意见高度统一的提案答复。
(四)开展面商,达成提案答复共识。6月27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鲁雪梅、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罗应华、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李丽琨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与第05040051号提案委员康传菊同志、05040134提案委员李晓琴同志进行了面商,就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体制、培训培养、待遇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说明和答复,并对下一步我市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面的计划打算进行了介绍。会后,我委及时与杜富中委员进行沟通协调,委员对提案办理意见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乡村医生学历、专业结构不优;二是关于乡村医生收入差距较大,队伍不稳定;三是关于乡村医生专业服务能力弱、水平低,难以满足发展需求;四是关于乡村医生环境条件艰苦,职业发展前景受限,缺乏有效机制,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你们提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点、针对性强、客观准确,对我们更好的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关于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乡村医生是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广大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乡村医生承担着全市农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接种、妇女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为“健康守门人”。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个,下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32个,其中,中心村卫生室61个。共有乡村医生1903人(男村医730人,女村医1173人);35岁及以下539人、56岁及以上166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34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56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1878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193人(执业医师14人、助理医师69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10人)。
(一)关于健全政策机制保障方面。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16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乡村医生在功能定位、培训培养、待遇保障等多个方面政策措施;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等相关措施,解决了一批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通知》;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生到村卫生室就业政策;202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兑付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提醒函》,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制定出台,为我市乡村医生的准入退出、管理监督、培训培养、激励保障等乡村医疗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关于待遇收入合理保障方面。目前,我市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财政定额补助、基本药物补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酬、基本医疗收入组成。一是财政定额补助。省级补助500元/月/人(其中200元必须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市级补助50元/月/人,各县(区)财政补助150元-950元/月/人不等。在省、市财政每人每月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部分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在财政能够承担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医生每月定额补助标准,如沧源县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分别提高到750元、850元、950元;临翔区在2018-2020年间,对乡村医生区级定额补助分别提高到500元、1000元、1500元。二是基本药物补助。2011年起,国家建立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对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给予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相关补偿,每名乡村医生每月可获得大约300元左右补助资金。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从3类9项,逐步拓展到12类48项,项目资金从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25年的人均90元,原则上乡村医生承担不低于45%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辖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从而获得相应报酬。四是基本医疗收入。一般诊疗费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类型给予提供服务的乡村医生每次6元、7元和9元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乡村医生多渠道收入补偿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调动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让乡村医生付出工作的同时,获得了相关的服务报酬,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三)关于夯实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方面。2019年以来,我市紧扣脱贫攻坚“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县(区)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932个村卫生室均配备听诊器、血压计、诊查床等必备设备,村卫生室配有药品不少于80种,并按要求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药品。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在人员配备、房屋面积、设施设备、功能布局、药品配备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省、市“四室分开”等相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得到了有效夯实,乡村医生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关于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方面。2020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结合乡村医生自身特点和工作性质,持续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培训工作,市、县(区)先后开展了合理用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农村卫生人员等培训,共培训乡村医生22655人次;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村医例会,跟班学习的方式累计培训5100余场次9万余人次;2020-2022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资金支持下,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临沧卫校举办了5期乡村医生职业技能培训班,累计培训乡村医生6289人次,主要培训医疗护理、疫病防控服务、婴幼儿照护、老年人照护、基本公卫服务等内容。2024年,充分利用云南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机遇,实现了全市所有乡村医生全员轮训全覆盖;选派150名乡村医生到上海参加“德技双馨”培训;连续6年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开展覆盖8县(区)的“送教上门”现场带教和培训,累计培训200余场次5900余人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024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555人次;2025年开展实践技能培训1期186人。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指导、带教培训,全市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目前正在积极筹备2025年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培训和万名村医培优工作,年内计划完成3200余人次的培训任务;在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方面,省级正在与教育厅协商计划针对基层50周岁以下的卫生人员举办普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培养工作,招录人员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五)关于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方面。近年来,我市始终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引擎,扎实推进机构、业务、人员、药械、信息平台、财务、绩效考核等的综合统筹、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执业管理和监督考核,2024年首次启动了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全市拿出36个事业编制面向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现已完成录用纳编工作,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和尝试,乡村医生队伍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六)关于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方面。近年来,在乡村医生激励机制建立方面我市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乡镇卫生院可通过直接聘用的方式优先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并逐步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进一步拓展了乡村医生的发展空间,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2018以来,耿马县孟定镇罕宏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荣获云南省“最美乡村医生”称号,云县大朝山西镇家庭医生团队荣获云南省“最美家庭医生团队”称号,诗礼乡永乐村、南伞镇南伞村村医荣获“2020年度云南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分别获得省政府给予的10万元奖励,全市共遴选了百余名乡村医生到北京、上海、昆明等地参加疗休养活动;多名乡村医生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中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的关心和重视,有效激发了全市乡村医生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善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可及性。二是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落地,继续加大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强化对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的督促指导,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及时得到兑现拨付,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持续健全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拓展乡村医生的发展空间和职业前景,进一步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三是持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工作评价评估机制,及时掌握乡村医生履职尽责、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诊疗服务规范,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四是持续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培养,继续做好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带教培训,建立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以乡带村”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