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上级救灾工作政策,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增强救灾综合处理能力;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临沧市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使用。
(5)贯彻执行优抚法规政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婚姻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县(区)、乡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指导县(区)地名工作和门户牌管理。
(10)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承担临沧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老龄工作政策、规章;督促、检查高龄老人优待服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老龄委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
(14)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助推脱贫工作。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城市低保对象由26903户42065人减至14441户18579人,减幅55.83%,占城市人口的3.68%;农村低保对象由12.66万户32.42万人减至7.49万户13.66万人,减幅57.86%,占农业人口的7.33%。二是抓好医疗救助助推健康人扶贫。全年医疗救助16.52万人7409.37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209人次332.22万元。三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供养服务机构保障能力。年内救助9150人6329.03万元。四是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突发性、临时性困难问题,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年内临时救助3.78万人4096.04万元。
(2)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一是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受灾人口20.3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558万元,棉大衣3400件,衣服3500套,棉被3350床,救助受灾群众23.24万人次。“10.7”震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验收。二是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对各类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4)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一是抓好双拥工作。二是抓好优抚政策落实。有重点优抚对象1.5万名,下达抚恤补助资金8490.96万元;投入40.1万帮助85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三是抓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安置工作。安置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466名,59名符合条件人员安置到岗;向40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508.34万元,向3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补偿金121.8万元。投入401万元对426名退役士兵进行免费培训。
(5)城乡基层组织和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社区、村委会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94.2%,合格率100%;积极实施社会组织党建提升覆盖。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暨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录入系统志愿者3941人,志愿服务团体52个。
(6)社会事务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抓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抓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已提交省级验收通过。二是加强殡葬改革。对全市火化区重新调整认定;镇康县、沧源县殡仪馆完成建设;全市火化率为33.31%,火化区火化率为43.92%。三是规范婚姻收养工作。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办理国内婚姻登记16765对,离婚登记3952对;办理涉外结婚登记174对,离婚登记11对。严格审批儿童收养手续,办理国内收养44人;涉外收养2人。四是依法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开展组织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年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27.04万元。
(7)民政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工作主线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是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民政政策法规宣传,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对市级民政部门行政职权职责进行梳理,共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7类8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便民服务大厅办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内设科室13个。分别是:
2.临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3.临沧市家庭经济核算中心
4.办公室
5.救灾科
6.社会救助科
7.优抚安置科
8.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科
9.社会组织管理科
10.政策法规与社会工作科
11.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科
12.社会福利科
13.社会事务科
14.双拥办
15.老龄办综合科
16.机关党委办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239,19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9,198.61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748833.8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减少1500724.74元;二是抚恤减少2000000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减少1250000万元;四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减少4321500元。五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减少4030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23,684.36元。其中:基本支出6,735,798.61元,占总支出的41.78%;项目支出9,387,885.75元,占总支出的58.22%。与上年对比减少10678542.89元,减少39.8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增加1373484.94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692260.58元;三是其他生活救助减少182835.26元;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减少2500000元;五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10815511.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5,798.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5257.31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增加1876131.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9125.5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87,885.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43800.2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47863.60元;二是民政管理事务增加197309.70元;三是抚恤增加89634.10元;四是其他生活救助减少 182835.30元;五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减少86382.99元;六是城乡医疗救助减少2500000元;七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减少6785111.30元;八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减少40304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0000元,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资金用于朋阳颐养院;(2)2080204拥军优属用于“春节”和“八一”956,797.30元慰问驻临军警部队、基层一线官兵等支出。(3)2080205老龄事务用于老龄办工作经费159,671.02元。(4)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用于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和年度检审等法定公告事项,开展民间组织人员法规宣传、培训等支出19,559元;(5)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81,450元,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6)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95,016.22元,用于开展城乡低保管理、督查等方面的支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经费,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用于开展双拥工作等支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经费及工作经费,用于军人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资;(7)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0万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5,360.00元,用于其他优抚支出;(9)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用于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救助36,391.20元。(10)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2,552.74元。(11)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用于艾滋病防治经费支出30000元;(12)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用于重特大医疗救助2500000元;(13)2200407地震应急救援,用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30000元;(14)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发行支出1,295,600元;(15)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彩票公益金扶持项目的支出1,661,389.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88,098.61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5.21%。与上年对比减少3396518.6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减少1500309.50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6923260.58元;三是抚恤减少2000000元;四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0000元;五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278253.73万元。六是住房改革支出增加119784元。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6,694.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6%。与上年对比增加137383.6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增加1373900.18元;二是抚恤增加89634.10元;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6923260.58元;四是其他生活救助减少182835.30元;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减少2500000元。六是住房改革支出增加1197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是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资金用于朋阳颐养院;
2.公共安全(类)支出674,09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公共安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6,1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9%。主要用于(1)民政管理事务经费7,776,517.61元。(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65,335.45元。(3)抚恤245,360.00元;(4)其他生活救助88,943.94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7,43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城乡医疗救助;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
6.住房保障支出369,0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706.04元,完成预算的6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702.04元,完成预算的4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004.00元,完成预算的24.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因公务车辆改革减少了车辆,减少了支出,因此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297.96元;二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比预算减少82996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448.49元,下降19.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721.29元,下降1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7元,下降2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辆改革使公务用车减少;二是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748.75元,下降1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7元,下降20.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702.0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702.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临沧市民政局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61,004.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1,004.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接待人次907人。主要用于临沧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业务,所产生的接待88批次及90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财政拨款收入5,651,1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7.08%。与上年对比减少83519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减少,减少4321500万元。二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减少4030400万元。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956,989.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34%。与上年对比减少10815511.3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减少,减少6785111.30元。二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减少4030400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584.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40.8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因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车辆下到乡镇时间多,车辆的使用率高,费用也多;加之差旅费也多,因此增加了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7098108.03元,其中,流动资产45812518.23元,固定资产12855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3525.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1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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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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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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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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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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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7098108.23 |
45812518。23 |
1285690。00 |
450252.00 |
8353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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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9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9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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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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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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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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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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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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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337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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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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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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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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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通过财政投入,本年度,我单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助推脱贫工作。二是抓好医疗救助助推健康人扶贫。三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四是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
(2)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一是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二是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三是残疾人福利有效落实。四是孤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五是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进一步提升。
(4)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一是抓好双拥工作。二是抓好优抚政策落实。三是抓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安置工作。
(5)城乡基层组织和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社区、村委会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6)社会事务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抓好区划地名工作。二是加强殡葬改革。三是规范婚姻收养工作。四是依法开展救助管理工作。
(7)民政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二是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三是强化依法行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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