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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8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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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801000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及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地方志编纂业务规范,组织编纂《临沧市志》,负责对各县(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审查、验收县(区)志和部门(专业)志。

  4.承担《临沧年鉴》编辑出版任务。

  5.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发利用地情资料;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6.承担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的地方志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志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地方志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临沧市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全国、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志水平。

  (二)出版《临沧市非公经济人物志》,完成《临沧市志(1978~2005)》评审。

  (三)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年鉴编辑业务进行培训,提高编辑质量,加快编辑进度,确保《临沧年鉴》(2017年版)年内出版。指导好各县区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四)继续指导部门志、专业志、县(区)志的编纂工作,确保二轮修志克期完成。指导好名村镇志编修,并适时进行总结,召开现场推进会。

  (五)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扶贫挂钩、思想宣传文化、保密等项工作。

  (六)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办好地方志网站、编好《临沧地方志工作》,搭建平台,加大地方志宣传力度,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素质;三是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接待、财务、档案等工作;四是启动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志编纂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地方志网站管理办法》《市志办问责办法》《市志办考勤制度》,修改完善《市地方志办绩效考核办法》《全市地方志系统信息考核办法》。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制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等职责。内设秘书科、方志科、年鉴科、指导科,人员编制11名,2016年末在职人员11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16年底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共有编制12名,其中:事业编制11名,事业工人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2名,其中:事业人员11名,事业工人1名;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有车辆编制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294485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853.66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他收入30000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60388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4033.95元,其他收入增加29849.01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市级财政项目经费压缩,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是市人大拨入工作经费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3007923.8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853.66元,占总支出的71.97%;项目支出843070.14元,占总支出的28.0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00531.68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54033.95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53502.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4853.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4033.9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增资导致各项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4260.2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0593.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3070.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502.27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153502.2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4853.6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98%。与上年对比增加573033.9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增资导致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9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 %。与上年对比增加500174.2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5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伤生育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30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住房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494.92元,完成预算的47.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99.92元,完成预算的4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95.00元,完成预算的45.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613.20元,下降65.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131.35元,下降7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81.85元,下降54.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99.92元,占55.10%;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5.00元,占44.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99.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99.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宣传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95.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人次320人。主要用于省上和各县(区)志办工作汇报和工作交流时的接待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大幅压缩接待活动和标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593.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120.44元,主要原因是2017人员经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产总额1565530.77元,其中,流动资产82811.77元,固定资产143289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25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5530.77

82811.77

1432895

842634

590261

4982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货 物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323400

工 程

服 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二轮修志进度加快

  围绕按期实现“两全目标”,着力加快市、县(区)志编纂进度。凤庆县志、云县志已出版发行。《临沧市志(1978~2005)》完成一稿修改,进入二稿系统审改阶段。镇康县志完成终审。临翔区志、永德县志、沧源佤族自治县志已召开评审会,即将补充修改完成,达到出版标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志进入总纂。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编辑出版了《临沧市非公经济人物志》。切实加强对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的指导和终审把关。年内,《临沧市人大志》《云县检察志》《云县教育志》《镇康县林业志》《凤庆县第一中学校志》《凤庆县审计志》《凤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志》7部志书出版。《临沧农业学校志》完成终审,进入修改补充阶段。部门志、乡(镇)村志,在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指导下,正在加快编修,启动了《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志》的编纂。同时,云县志办编辑出版了6万字的《云县宗教文化考略》。市地方志办公室对《临沧水文六十年》进行了审阅指导,提出了修改建议。

  二、市、县(区)年鉴编辑情势良好

  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坚持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市、县(区)年鉴实现当年编辑当年出版。临翔区、云县、沧源自治县、镇康县实现了公开出版,其他4个县制定了公开出版计划。

  三、地方志开发利用和馆网建设迈出新步伐

  在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中,利用地方志资源服务机场建设、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为各项建设的决策提供了资料保障。为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地情资料服务10多次,为市博物馆、城市规划馆、地名普查,以及省经济年鉴等提供了详实的市情资料,有效发挥了地方志“修志为用”的服务功能。向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市图书馆、档案馆捐赠志鉴近300部。2017年2月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网站正式开通运行。截至12月,在网站的工作动态、县区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党建专栏、方志艺苑栏目上发布各类信息(文章)130条(篇)。市方志馆建设开始列入市政府专题会议相关议题;凤庆县史志馆、镇康县方志馆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馆藏日益丰富,有效发挥了教育、存史的功能。

  四、历代方志整理有效开展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临沧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深入开展了历代旧志的整理与出版工作。2017年,临翔区开展了旧志点校,凤庆县完成了旧志《顺宁府志》、永德开展了《镇康县志初稿》的整理。云县整理的《康熙云州志校注》于2017年6月出版。

  五、村镇志编修快速启动

  2017年,按照中指组和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市地方志办公室将名村镇志编纂列入工作计划,并将《鲁史村志》作为重点进行指导,于5月16日在鲁史村召开现场推进会。各县(区)以此为起点,加快了村镇志的编纂进度。《鲁史村志》即将完成初稿,《南美拉祜族乡志》完成终审定稿,《平村彝族傣族乡志》正在编修。全市编辑完成乡(镇)志6部,村志4部。

  六、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机关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有效推进,“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一年来,党组、支部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上党课5次,开展理论研讨2次。市志办同临翔区志办联合组织到南美乡多依村开展了党员活动日活动1次。

  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组织到临沧监狱、善洲林场等地开展警示教育,制定《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考勤制度》《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接待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公车私用、顶风违纪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实施问责,对办公室超标面积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地方志理论的基础上,以地方志网站、《临沧地方志工作》为平台,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开展理论研讨,营造了浓厚的学理论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年来,仅市志办就撰写理论文章22篇。

  ㈣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围绕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综治责任制。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创建,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同时,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全办人员到挂钩村开展夏季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保一方稳定作出了贡献。

  ㈤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班子团结协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到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了3名科级妇女干部(其中1名试用期满正式任用、1名副主任科员)。选送2名科级干部到省外参加保密知识和地方志知识培训。组织老干部参观新农村建设,宣传辅导党的十九大精神。

  七、扶贫帮困取得实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1名处级干部主抓脱贫攻坚工作,选派1名年轻干部驻村帮扶,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一年来,协助村两委协调相关部门筹集水泥60吨用于民房改造和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正常运转。做好群众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铺设完成10千米村委会连接勐勐镇的主干道,有效解决该村群众出行晴通雨阻的困难。发动群众清理各类沟渠15千米,确保生产生活用水绝对安全。积极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培植2户养殖大户,组织群众种植澳洲坚果50亩。筹资1万元组织挂钩村村组干部及农户20余人到凤庆东山村、安石村考察产业发展。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挂钩的18户建档立卡农户16户拆旧建新,已全部入住新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801111

2017年结算公开报表2018090609255209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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