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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临沧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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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有关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和市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临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开展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协调跨区域、部门之间的案件。

  14、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15、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6、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区)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7、负责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25个。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禁毒支队(禁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余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禁毒支队(禁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警令部、警卫处、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禁赌行动支队、特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支队下设机构61个,下设机构的规格为正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为303人,其中中央编制298人。2017年12月末实有民警及事业人员284人;离休2人、退休77人,长期聘用协警人员124人。

  车辆编制43辆,年末实有车辆1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127,833.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55,316.86元,占总收入的96.52%;其他收入4,072,516.55元,占总收入的3.48%。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减少47.3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减少对边境维稳经费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023,317.21元。其中:基本支出58,409,116.86元,占总支出的49.07%;项目支出60,614,200.35元,占总支出的50.93%。比上年下降29.07%,其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边境维稳装备未执行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409,11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4,372.73元,比上年上升25.6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员调整警衔工资及正常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14,200.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45,992.54元,比上年下降29.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边境维稳装备未执行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41,438,592.88元,其中上年结余128,383,276.02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3,055,316.8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52%。与上年对比减少47.3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减少对边境维稳经费的投入。

  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76,18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对比减少8,286,023.15元, 减少6.7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边境维稳装备未执行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2,781,7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079,693.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47,908.39元、(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行动技术管理、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属于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出入境管理211,592.74元、网络运行及维护900,000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00,000元、警犬繁育及训养150,000元、信息化建设6,27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7,995,031.85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787,190.82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58,32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76,586.16元、死亡抚恤381,740.1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0,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6.住房保障类支出3,500,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52,100元,支出决算为3,115,846.2元,完成预算的6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9,207.02元,完成预算的6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6,639.18元,完成预算的58.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按比例逐年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2,000元,下降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000元,下降8.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按比例逐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9,207.02元,占68.66%;公务接待费支出976,639.18元,占3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9,207.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9,207.02元。主要用于保障侦察办案及维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6,639.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6,639.18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66批次,接待人次9766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省外,市辖区内公安机关侦察办案所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7,516.1元,与上年4,273,400元对比增加1,844,116.1元,主要是反映2017年全年公务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资产总额628,273,685.82元,其中,流动资产184,491,906.96元,固定资产384,761,578.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020,199.9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90,377.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92,663.94元,在建工程增加6,852,070.98元,流动资产增加9,345,642.63元;出租国有资产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3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8,273,685.82

184,491,906.96

384,761,578.88

237,975,714.95

29,285,570

117,500,293.93

59,020,199.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76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1,768.9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6,168,903

16,168,903

16,168,903

1,541,768.9

1,541,768.9

1,541,768.9

货物

16,168,903

16,168,903

16,168,903

1,541,768.9

1,541,768.9

1,541,768.9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公共安全(类)投入102,781,7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079,693.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47,908.39元、(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行动技术管理、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属于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出入境管理211,592.74元、网络运行及维护900,000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00,000元、警犬繁育及训养150,000元、信息化建设6,27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7,995,031.85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787,190.82元。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1、坚持稳边控局,边境大局平稳可控。面对缅甸果敢地区“3.06”军事冲突的重大波及和影响,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长期坚守,持续开展维稳管控和应急处突,有效维护了主权安全和边境安全。一是精准开展情报研判。组建涉缅情报专班,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获取了大批内幕性、行动性线索,为维稳处突实战和安全防范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撑,情报工作多次被声琨、陈豪、太原、军号等领导同志批示。二是联动开展边境管控。全市60%的警力长期奋战边境,1名公安民警和1名消防战士在边境维稳战线上英勇牺牲。累计疏导、管控、劝返缅籍边民5.7万余人,劝返境外武装人员680名,劝返未经批准进入边境沿线记者和外籍人员104名,劝返拟出境参战我境人员128名,依法打处参加同盟军我国籍人员40名。三是务实开展劝促敲打。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38次对同盟军高层进行规劝敲打,严正表明我方“三个不得和五个不允许”的立场态度,同盟军6次主动放弃了偷袭缅军行动计划,确保了多个敏感节点边境地区的绝对安全、绝对稳定。四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不断梳理完善了边境管控、安全防范、安置避险、涉外案(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快速有效处置了185枚缅方炮弹落入我境造成边民伤亡损失的一批重大突发事件,有力确保了边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长远规划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警务等现代科技手段,扎实开展中缅边境临沧段“智慧边境”暨环临数字防控网建设。

  2、略

  3、略

  4、略

  5、坚持严防死守,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坚持齐抓共管、联动共治,从严从实地开展公共安全管理,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和亚微节、红茶节、边交会等72次重大安保任务,全市没有发生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故。一是狠抓交通安全。认真吸取“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强化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和重特大事故预防各项措施,排查治理道路隐患104处,组织专项整治24次,查处交通违法30.45万起,接处交通事故8689起,造成225人死亡、37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52.58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36.53%、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6%、受伤人数同比下降35.38%、财产损失同比下降38.55%。二是狠抓消防安全。检查行业场所2.01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4.4万余处,下发改正通知书1.8万份,行政处罚378起,临时查封89家,责令三停97家。接处险情134起,抢救被困人员61人,消防官兵田正军同志在“10.31”抢险救援中英勇牺牲,被公安部批准为革命烈士。共发生火灾94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39.27万元,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三是狠抓网络安全。坚持依法管网、以人管网、技术管网,参与舆情导控37次,发布引导贴文6541条,警示外地发布轻微违法信息网民3287人次。预警列控网上重点人员362人,参与查办案件276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8人;开展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检验293个,出具报告151份。四是狠抓监所安全。强化基础设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监管场所安全羁押1754人(其中看守所1648人,拘留所106人),有力保障了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第二战场”职能作用,深挖违法犯罪线索203条,协破案件310起、命案2起、缴获毒品118.59克。五是狠抓空防安全。建立健全两个机场分局与治安、反恐、禁毒、交警、消防等警种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累计接处警情238起,处理扰乱机场秩序行为18起,查获毒品案件21起、抓获嫌疑人21人、缴获毒品1.21吨。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扎实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专项整治行动,登记备案无人驾驶航空器89架。

  6、坚持固本强基,改革建设成果丰硕。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和公安改革,切实打牢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推动科技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破获刑事案件18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5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0个,抓获网上逃犯277人。二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了《临沧市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在强化执法培训上花力气、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在增强执法效果上做文章,努力打造“法治公安”。接报警84544起,受理刑事案件7667起、经济案件215起、行政案件242306起。组织民警法制考试培训2400人次,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19次。共审核案件14150起(其中行政案件7014起,刑事案件8868起),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1311件。四是全面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优化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成立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大队,镇康县、沧源县技术侦查大队,治安支队加挂旅游警察支队,圆满完成了临沧、沧源2个机场公安分局机构改革任务。同时,实战化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规范化的民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一体化的教育训练机制、标准化的职业保障机制、法制化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成。五是全面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以专题“擂台赛”为主要方式,全力推动简政放权,不断创新公安管理、全面改进服务措施,公安“放管服”改革成果被浩东书记和之政市长批示肯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梳理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项,下放基层行政职权11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7项。推出了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46条便民利民新举措,公安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压缩了10%。

  7、坚持从严从优,公安队伍忠诚可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典型塑警,聚焦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公安队伍。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永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坚持素质强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民警教育训练计划,参加省级培训35期213人次,组织市级培训37期768人次。深入推进基础警务实战达标考核,累计开展警务技战术训练27期1928人次,警种部门专业训练48期2196人次,在全省县级公安局长警务实战考核中,2名公安局长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决不饶恕》、《警钟》等警示教育片5部,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2个,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小金库”治理和民主评议机关行风意见建议整改等专项工作,组织了全市禁毒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和下属企业日常性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工作,从严从紧系列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坚持从优待警。修订了《临沧市公安局关爱民警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民警休假、轮休、体检、心理健康服务等制度,落实民警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加班补贴、民警救助金等各项从优待警工作措施。组织慰问英烈家属、因工伤残民警、患重病、困难民警96人次,发放慰问金31.5万元,发放救助资金1.3万元。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离退休老干部46人次,发放慰问金3.9万元。积极解决民警政治待遇,34名民警晋升非领导职务。五是坚持典型领警。不断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年内5名处级干部提拔担任更高职务,5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科级领导29名,选派23名民警下派基层锻炼,22名民警进行了轮岗交流,22名民警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选树表彰先进典型,有1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个集体荣立二等功,13个集体荣立三等功,41个集体受到嘉奖,1名民警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2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68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90名民警受到嘉奖。大力开展典型宣传,策划宣传报道57篇,制作H5宣传3期,制作微视频6期,在中央级新闻刊播17篇,省级媒体刊播81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公安局存在部门全口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是由于市公安局有财政收回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经费11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201111

公安局决算公开表2018091012063144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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