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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与时俱进打造机关文明新平台求真务实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2-06-05 12:00 浏览次数:18 字体:【

——临沧市民政局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5月31日

尊敬的考评组各位领导:

临沧市民政局于2009年9月被授予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三年来,我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在市、区文明委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防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复员退伍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儿童收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捐助接收、老龄工作、福利彩票发行、殡葬管理等主要职责。内设12个科室,7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96名,其中局机关39名;大专以上学历占89%。设机关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19人(含军休中心离退休干部和敬老院五保老人)。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抓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创建文明单位的日常事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抓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完善学习制度,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灵活形式,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以座谈讨论、交流发言、调研考察等方式,着重从政治理论素养、民政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方面进行研讨,把集中自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专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学习心得,有力地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抓好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定完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每两周集中学习一个下午,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着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民政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内容;定期安排思想道德、中华传统文化和法律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实践能力。

(三)抓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习、会议、党风廉政、请示报告、公文处理、请销假、接待、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高效运转;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精减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将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在网站、媒体等进行公示,让服务对象了解办事的程序和要求,突出便民利民。

(四)抓活动,深化创建水平。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学习杨善洲、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为主线,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干部职工岗位牌,坚持挂牌上岗;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有力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奋发向上、扎实苦干、赶超先进、开拓创新氛围。二是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转变作风、服务基层、解决困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题的“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市、县区360多人次干部先后组成39个工作组深入31个基层民政单位、77个乡镇(街道)、265个村、33个社区,调查了解民情民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共走访慰问400多户700多名群众,收集基层反映困难问题20多个,排查矛盾20多个,一线解决问题30多个;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以“四查五实六联”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党组成员挂钩联系10户,调研员、副调研员联系5户,科级干部联系4户,一般干部联系3户。建立了“包村联户台帐”“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今年来共组织干部职工4批45人,人均5天,深入挂钩村永德县大山乡麻栎寨村,为挂钩村白沙水、旧寨两个自然村解决恢复重建资金41.5万元,有力推进了两个村的新家园建设。四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双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 与武警直属一中队结为“警民共建单位”,双方加强走访交流,每年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和干部职工军事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民关系。五是广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注重发挥党支部、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登山、拔河、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展建党90周年活动和“三·八”节活动等;积极参加修整街道、清扫卫生、植树造林等社会公益活动。为活跃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和增长文化知识,机关建有图书阅览室、活动室、健身室、篮球场、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室。同时健全机关荣誉室、党员活动室等,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大家的集体意识、荣誉意识,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五)抓管理,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与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防范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连续多年被市、区综治委考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二是加强普法教育。重视学法用法和执法普法,广泛进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 积极组织宣传车、编印宣传资料、摆摊设点、悬挂横幅、上街下乡进村,广泛宣传民政法规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工作中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多年来无违纪违规问题、刑事责任事故案件和“黄、赌、毒”现象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连续多年被区综治委评为平安单位。三是优化工作环境和秩序。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绿化美化城市的号召,开展了大树移植、种植花草,对机关办公环境进行了绿化和美化,改善了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卫生和防疫制度,每周集中干部职工按照划分的卫生区认真打扫卫生,使办公场所经常保持净、齐、美,努力营造安静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抓结合,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将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打造了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一批在全省有位置、在全市有影响的亮点工程。一是把创建工作与创新工作机制相结合。通过积极与省民政厅汇报争取,促成市政府与云南省民政厅在临沧签署了《共同推进边境民族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在全市率先与省级部门建立了厅市合作机制。厅市双方将在基本养老、社区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基层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为期五年的合作。2011年以来,通过合作共建,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临沧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意见》、《临沧市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乘坐市内公交汽车优待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驻村灾害信息员的通知》,通过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临沧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今年将组织实施。2011年省民政厅下达我市各类资金8.07亿元,比上年增31.2%;其中建设项目75个,资金3451万元,厅市合作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二是把创建工作与提升为民解困能力相结合。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大幅度增加,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救助能力不断提升 。2011年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6.3亿元 ,4.8万城市低保对象和35.9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救助,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救灾预案、灾情信息、资金保障、物资储备、灾后重建管理等体系初步建立,救灾快速反应、部门联动、社会动员机制基本形成。2011年共投入救灾资金1788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万人;为所有乡镇配齐了救灾专用车辆,全部村、社区配齐了灾害信息员。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共建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推行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退役士兵安置率连续多年100%。三是把创建工作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相结合。村级民主自治体系逐步完善,社区建设不断推进,有两个社区被确定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帮扶,实现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制度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凤庆县、永德县、耿马县殡仪馆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启动新建云县、镇康县殡仪馆。婚姻登记工作达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了与全省联网在线登记,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长期以来,由于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得到上级的肯定。2012年临沧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安置工作从连续12年保持全省考核前两名,民政政务信息连续10年在全省名列前三名;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新农村指导员优秀派出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市中心敬老院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敬老院”;2011年被民政部授予“和谐军休家园”称号,被省民政厅评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福彩发行先进单位”;2012年,被省民政厅考评为“全省民政工作二等奖”,被市委考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领导班子考评为“好班子”、“综治维稳优秀单位”;安置科长赵文斌同志被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个人”,临翔区殡仪馆陈应发同志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通过不懈地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风貌、服务水平、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科室之间比工作、比干劲、比贡献蔚然成风。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市、区文明委的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创造优秀民政业绩,为实现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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